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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部分(第2页)

“我想打听一下,”海因斯说,“你认识那个人吗?那边的那个穿,身穿……”

他东看看西望望。

“胶布雨衣。是的,我瞅见他了,”布卢姆先生说,“现在他在哪儿呢?”

“焦勃雨伊,”海因斯边草草记下边说,“我不知道他是谁。这是他的姓吧?”

他四下里望了望,走开了。

“不是,”布卢姆先生开口说。他转过身去,想拦住海因斯,“喂,海因斯!”

没听见。怎么回事?他到哪儿去啦?连个影儿都没有了。喏,可真是。这儿可曾有人见过?凯歌的凯,利益的利。消失了踪影。天哪,他出了什么事?

第七个掘墓人来到布卢姆先生身旁,拿起一把闲着的铁鍬。

“啊,对不起!”

他敏捷地闪到一边去。

墓穴里开始露出潮湿的褐色泥土。逐渐隆起。快堆完了。湿土块垒成的坟头越来越高,又隆起一截。掘墓工们停下了挥鍬的手。大家再度脱帽片刻。男孩儿把他的花圈斜立在角落里,那位舅爷则将自己那一只放在一块士坷垃上。掘墓工们戴上便帽,提着沾满泥土的铁鍬,朝手推车走去。接着,在草皮上轻轻地磕打一下鍬刃,拾掇得干干净净。一个人弯下腰去摘缠在鍬把上的一缕长草。另一个离开伙伴们,把鍬当作武器般地扛着,缓步走去,铁刃闪出蓝光。还有一个在坟边一声不响地卷着拢棺材用的绳子。他的脐带。那位舅爷掉过身去要走时,往他那只空着的手里塞了点儿什么。默默地致谢。您费心啦,先生。辛苦啦。摇摇头。我明白。只不过向你们大家表表寸心。

送葬者们沿了弯弯曲曲的小径徐徐地走着,不时地停下来念念墓上的名字。

“咱们弯到首领的坟墓那儿去看看吧,”海因斯说,“时间还很从容。”

“好的,”鲍尔先生说。

他们向右拐,一路在缓慢思索着。鲍尔先生怀着敬畏的心情,用淡漠的声调说:

“有人说,他根本就不在那座坟里。棺材里装满着石头。说有一天他还会来的。”

海因斯摇了摇头。

“巴涅尔再也不会来啦,”他说,“他的整个儿肉体都在那里。愿他的遗骨享受安宁。”

布卢姆先生悄悄地沿着林荫小径向前踱去。两侧是悲恸的天使,十字架,断裂的圆柱,家茔、仰望天空做祷告的希望的石像,还有古爱尔兰的心和手。倒不如把钱花在为活人办点慈善事业上更明智一些哩。为灵魂的安息而祈祷。难道有人真心这么祷告吗?把他埋葬,一了百了。就像用斜槽卸煤一样。然后,为了节省时间,就把他们都凑在一堆儿。万灵节。二十七日我要给父亲上坟。给园丁十先令。他把茔地的杂草清除得一干二净。他自己也上了岁数,还得弯下腰去用大剪刀咯吱咯吱修剪。半截身子已经进了棺材。某人溘然长逝。某人辞世。就好像是他们都出于自愿似的。他们统统是被推进去的。某人翘辫子。倘若再写明这些死者生前干的是哪一行,那就更有趣了。某某人,车轮匠。我兜售软木。我破了产,每镑偿还五先令了事。要么就是一位大娘和她的小平底锅:爱尔兰炖肉是我的拿手好菜。乡村墓园挽歌非那一首莫属,究竟是华兹华斯还是托马斯·坎贝尔作的呢?照新教徒的说法就是进入安息。老穆伦大夫常挂在嘴上的是:伟大的神医召唤他回府。喏,这是天主为他们预备的园地。一座舒适的乡间住宅。新近粉刷油漆过。对于静静地抽烟和阅读《教会时报》来说,是个理想的所在。他们从来不试图把结婚启事登得漂亮些。挂在门把手上的生锈的花圈,花冠是用青铜箔做的。花同样的钱,可就更经久了。不过,还是鲜花更富诗意。金属的倒是永不凋谢,可渐渐地就令人生厌了。灰毛菊,索然无味。

一只鸟儿驯顺地栖在白杨树枝上,宛如制成的标本似的。就像是市政委员胡珀送给我们的结婚礼品。嘿!真是纹丝儿不动。它晓得这儿没有朝它射来的弹弓。死掉的动物更惨。傻米莉把小死鸟儿葬在厨房的火柴匣里,并在坟上供个雏菊花环,铺一些碎瓷片儿。

那是圣心,裸露着的。掏出心来让人看。应该把它放得靠边一点,涂成鲜红色,像一颗真的心一般。爱尔兰就是奉献于它或是类似东西的。看来一点儿也不满意。为什么要受这样的折磨?难道鸟儿会来啄它吗?就像对拎着一篮水果的男孩那样?然而他说不会来啄,因为鸟儿理应是怕那个男孩的。那就是阿波罗。

这许多!所有这些人,生前统统在都柏林转悠过。信仰坚定的死者们。我们曾经像你们现在这样。

而且你又怎么能记得住所有的人呢?眼神,步态,嗓音。声音嘛,倒是有留声机。在每座坟墓里放一架留声机,或是保管在家里也行。星期天吃罢晚饭,放上可怜的老曾祖父的旧唱片。喀啦啦!喂喂喂我高兴极啦喀啦喀高兴极啦能再见到喂喂高兴极啦喀噗嘶嘘。会使你记起他的嗓音,犹如照片能使你忆起他的容貌一样。不然的话,相隔那么十五年,你就想不起他的长相了。譬如谁呢?譬如我在威兹德姆·希利的店里时死去的一个伙计。

吱嚕吱嚕!石头子儿碰撞的声音。且慢。停下来!

他定睛看看一座石砌墓穴。有个什么动物。哦。它在走动哪。

一只胖墩墩的灰鼠趔趔趄趄地沿着墓穴的侧壁爬过去,一路勾动了石头子儿。它是个曾祖父,挺在行哩。懂得窍门。这只灰色的活物想扁起身子钻到石壁脚板下,硬是扭动着身子挤进去了。这可是藏匿珍宝的好场所。

谁住在这儿?罗伯特·埃默里的遗体安葬于此。罗伯特·埃米特是在火炬映照下被埋葬在这儿的吧?老鼠在转悠哪。

如今,尾巴也消失了。

像这么个家伙,三下两下就能把一个人吃掉。不论那是谁的尸体,连骨头都给剔得干干净净。对它们来说,这就是一顿便饭。尸体嘛,左不过是变了质的肉。对,可奶酪又是怎样呢?是牛奶的尸体。我在那本《中国纪行》里读到:中国人说白种人身上有一股尸体的气味。最好火葬。神父们死命地反对。他们这叫吃里扒外。焚尸炉和荷兰铁皮烤肉箱的批发商。闹瘟疫的时期?

1908远东狂人  镁光灯下的孕夫 完结+番外  从成都嫁入日本豪门  人间正道是沧桑  24个比利  国策  美人何处 安意如 TXT  闲情偶寄  孙氏仙途  上山为匪  狼狗  梦里花落知多少  网游之风流骑士  重生之云绮  猎杀红十月号  三十六计  遍地鬼子(遍地英雄)  我的老婆是星际大佬    笛声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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