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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伙计们,快来抓浣熊!
他乐得嘴都合不上——
你们见过天上的月亮没?
嗬!嗬!嗬!伙计们!嗬!
吱!哟!嗨!——呵!哦!
唱这首歌的那人,唯一的目的只想让大家开心,所以顺口瞎编了这些毫无意义却也顺口的歌词。在他每唱完一段,其他的人便开始接口给他合唱——
嗬!嗬!嗬!伙计们!嗬!
嗨——咳——哟!
嗨——咳——哟!
大伙儿几乎都动了表情,放开喉咙使劲地唱着,气氛显得异常热闹。事实上,世界上任何一种在绝望中的哀号和虔诚的祈祷,都比不上这种狂野的歌声中自然流露出的那种难以言达的忧伤。可怜的人们啦!你们倍受欺凌、迫害、威胁和剥削,你们想在这悲壮的音乐殿堂中寻求片刻的安宁,用这种方式来向上帝倾诉你们的不幸人生。这种祈祷其中的含意是烈格雷永远都无法明了的,他所能感应的,只是从黑奴们口中唱出的无比雅致的音乐。因此,他在心里暗暗得意。瞧,他们都挺开心的嘛!我能把他们引向一条快乐路。
“听着!我的宝贝!你快要见到那个新家了!”他把手温柔地搭在埃米琳的肩上,细声说道。
这样的情形几乎很少见,想到每次看到他怒火冲天,凶神恶煞的样子,埃米琳不禁打了个寒颤。她不习惯烈格雷现在像慈父般地轻抚她的肩头,倒觉得自己宁可被他狠狠地揍上一顿,心里面肯定还好受。他微笑的目光中潜在的含意让她感到害怕,一阵寒意涌向心头,她不禁打了个寒颤。下意识地,她挪了挪自己的身子,靠近了坐在旁边的混血女人,仿佛她是自己的亲人——她的保护神。
“我的心肝,你以前从没戴过耳环吗!”烈格雷一边粗暴地捏着她柔软小巧的耳朵,一边问道。
“是的,主人,我以前从来没有戴过耳环。”埃米琳小声地回答,低垂着脑袋,眼睛望着地面。
“哦!可怜的小乖乖,到了新家以后,只要你肯听我的话——给我快乐,我肯定会送你一副的。在我面前用不着这么害怕,我并不打算让你做苦工。我要让你享受贵妇人一样的好生活,只要你肯听我的话。”
这时,烈格雷似乎已有几分醉意,他的态度便变得和善一些。此刻,属于他的那座庄园的轮廓已经清楚地跃入了大家的视野。这座庄园原先属于一位富足的绅士先生,他在房子的装潢方面颇为讲究。这位绅士先生去世以后,因家境变换无钱偿还生前的账务,不得不拍卖庄园。烈格雷恰在这时碰上,满心欢喜地捡了个大便宜,以最低价格买下了它。买下了庄园,同他干其它任何事情一样,只想到把它当作一种赚钱的工具。因而,这座庄园原本那精致美丽的轮廓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现在庄园的破旧不堪。很显然,先前那主人的优良传统并没有被继承流传下来。
庄园的正屋前面有一块很大的草坪,原来被修剪处理得极为整齐清洁。草坪边栽有几丛灌木,郁郁葱葱的大树给草坪带来了几许生机,显而易见这样的草坪时时会给人一种美的感受。可现在,草坪上到处长满了野草,凌乱不堪。好些地方草皮已经颓秃,估计是被马匹践踏坏的,上面还横七竖八地扔着一些诸如破桶、瓢、盆、玉米芯子之类的邋遢东西。那些原本刻有花纹被用作装饰的大理石花柱,现在变成了控马桩,这种新用途令它们早就失去原有的雅致,全都变得东倒西歪了,偶尔在上面还能发现一两朵残留下来早已枯干霉烂的茉莉花或金盏花。旧日的大花园、绿草坪现在是遍地杂芜,间或能发现一支孤寂落寞的名花异草凄凄惨惨地从杂草丛中探出忧伤的脑袋,告诉人们它们也曾辉煌一时和至今悲惨的命运。从前的花房也呈现一派凄凉的景象:窗户再没一块完整的玻璃,旧得发霉的架子上横七竖八地摆放几只无人问津的破旧花盆,干涸的黑泥土里矗立着几根残梗,那些枯干的叶子无言地告诉人们——它们一度也是美丽的花卉。
马车吱吱嘎嘎地拐上了一条长满野草的石子路,路旁长着高大挺拔的楝树。它们姿态优雅、不折不挠,蓊蓊郁郁吐出勃勃生机,仿佛是整座庄园中唯一受践踏而不气馁的家伙。这就像某些品德高尚的人们一样,由于“高尚”二字早已在心裹扎根,成了他们性格中根深蒂固、坚定不移不可缺少的精神组成部分,因而即使在遭遇人世最苦难的磨难,历经穷困潦倒,他们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依旧能百折不挠、毫不气馁、永不放弃。而在这千锤百炼之后,他们的意志反而更加坚韧,精神也愈发振作。
这座庄园占有很宽的面积,主楼原本宽敞雅致。它是依照南方流行的样式建造的,分上下楼两层,每层楼都有宽敞迂回的走廊和精致雕刻的花沿扶手,每间房子的门都是朝着花园敞开的。底层砌着砖柱子,目的为了支撑上层的回廊。
现在,这幢主楼已经失去原有的光彩,只留下荒凉、寂寞和简陋的景象。有些窗户用乱木板钉死了,有些上面只残留着几块零碎的玻璃,还有一些百叶窗上只吊着一扇合叶——所有这些都在告诉人们,这幢破房子已经好久没人住过了,即使住在里面也会让人感到极度的压抑。
主楼四周的草地上到处乱撒着细碎的木屑、稻草屑及破破烂烂的木桶和老式箱子等物。三四只模样凶狠的大灰狗被嘎吱嘎吱的车轮声惊得龇牙咧嘴,汪汪乱叫着跟了出来。几个服饰褴褛的奴仆跟在它们的后面,费力地想拉住它们失控的身躯,汤姆和他的伙伴们才有幸没被它们咬到。“你们看到没有!?”烈格雷先生一边冷笑一边友善地轻抚那几条狗,回过头来神色飞扬地对汤姆他们说道:“它们是我特训的哨兵,瞧瞧!它们的眼睛有多尖锐,它们的牙齿有多锋利,如果你们想逃跑,自己想想会是什么样的下场吧!这些狗是经过专门训练用来对付那些想逃跑的黑鬼的!它们几乎一口就能把人撕个粉碎,然后饱餐一顿连骨头都不放过。哼!你们最好给我当心点!喂——桑博,装什么死!”烈格雷对一个头戴无沿帽、身穿破烂衣裳、神情低落沮丧的人问道,“这些天家里怎么样?没什么异常现象吧!”
“回主人的话,家里一切如故。”
“昆博!你说呢?”烈格雷又问站在旁边的另外一个黑人,他正在指手画脚,想引起他的注意。“还记得我吩咐过你的事吗?一切都照办了吗?”
“这还用说吗?主人?你的吩咐,就等于天主的命令,我怎敢忘记呀?”
这两个黑鬼无疑是庄园里两个掌管琐事的黑奴。烈格雷像训练他的大灰狗一样,亲自将他们一点一滴地训练得忠诚无比、残暴无比、凶蛮无比。经过长时间的凶恶而残酷的训练,人善良的本性在他们的心里已被渐渐磨灭,不复存在了。他们有的也只是像恶狗一样的凶残野蛮。世人常说,黑人主管比白人主管更加残暴凶狠。我认为,这种说法毫无确切根据,逻辑上全然歪曲了黑人们善良的本性。因为,这种说法唯一能证实的只是黑人们的心灵在历史的摧残中,要遭受比白人更多的压抑和更深的摧残罢了。其实全世界受压迫的民族、种族都是这样。一旦给予他们机会,即使最忠诚的奴仆,往往也会变成一名最凶狠的暴君。
一如我们在历史书籍上曾读到过的一些君主一样,烈格雷先生有着先天的残暴和统治奴隶的能力,他采取了权力分散的方式统治着他的庄园。这样一来,权势的争夺,为了博得主人更多的权威,桑博和昆博不可救药地憎恨着对方,而庄园上其他的黑奴又对他俩恨之入骨。烈格雷先生在这三者之间轻意地挑衅生事,激起他们之间的内部矛盾,所以聪明的烈格雷先生毫不费力地就能统治他的庄园,对庄园发生的一切事情了如指掌。
人生在世,不可能和外界毫无来往。烈格雷先生也不例外,因而他便鼓励自己的这两位得力助手与他形成一种粗俗的亲近关系,但这种主奴之间所谓的亲密关系是极有可能随时给这两个家伙带来灭顶之灾。因为,倘若在两个人之间任何一个对烈格雷先生稍有冒犯,只要另一个略微示意,肇事者必将要遭到烈格雷先生的一场苦刑。
此刻这两个家伙分站在烈格雷先生的两旁。他们的模样充分地说明了这样的事实:凶狠无比,失去了人性的他们比野兽还要低贱野蛮。他们那粗糙、黝黑而阴沉的面庞,那互相敌视、充满仇恨的大眼,那粗俗、嘶哑而难听的声音,那残忍蛮横的语调,那随风抖动的破烂衣裳露出的脏秽的肉体,都与整座庄园令人作呕的环境相称。
“哎,桑博,”烈格雷先生说,“把这两个家伙带到他们住的地方去吧。喏,这是我送给你的女人。”他把混血女人和埃米琳的手铐打开,将那柔弱的混血女人一把推到了桑博的怀中,嬉笑道:“我先前答应过要送你一个女人的,满意吗?”
那混血女人吓了一跳,往后退了一步,哭丧着脸急切地说:
“主人!求求您别这么做!您让我干别的什么都可以,我在奥尔良有丈夫啊!”
“那有什么关系?难道你在这就只想做一匹不需要性爱的母驴吗?这儿没你说话的份,你给我滚开点!”烈格雷举起鞭子恐吓她。
“来,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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