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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第1页)

“我觉得你自己该回家了,”他说,“要是你的家在附近的话。你是从哪儿来的?”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呆晚了我也一点都不害怕。我很乐意为你去跑一趟海村,要是你想的话。说真的,我正要上那儿去寄封信。”

“你说就住在下面,是不是指有城垛的那幢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亮给桑菲尔德府洒下了灰白色的光,清晰地勾勒出了它以树林为背景的苍白轮廓。而那树林,在西边的天际衬托之下,似乎成了一大片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知道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知道,从来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当然你不是府上的佣人了?你是——”他打住了,目光掠过我照例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的佣人衣服那么讲究。他似乎难以判断我的身份,我帮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啊,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见鬼,我竟把这也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了他审视的对象。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一挪动,脸上就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找人帮忙,”他说,“不过要是你愿意,你本人倒可以帮我一点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抓住马笼头,把马牵到我这里来,你不害怕吗?”

我一个人是准不敢去碰一匹马的,但既然他吩咐我去干,我也就乐意服从了,我把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高的骏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笼头,但这匹马性子很烈,不让我靠近它头部。我试了又试、却都劳而无功,我还很怕被它的前腿踩着。这位赶路人等待并观察了片刻,最后终于笑了起来。

“我明白,”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因此你所能做到的,是帮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得请你到这儿来。”

我走了过去——“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搭在我肩上,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瘸朝他的马走去。他一抓住笼头,就立刻使马服服贴贴,随后跳上马鞍,因为搓了一下扭伤的部位,一用力便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好啦,”他说,放松了紧咬着的下唇,“把马鞭递给我就行啦,在树篱下面。”

我找了一下,把马鞭找到了。

“谢谢你,现在你快去海村寄信罢,快去快回。”

他把带马刺的后跟一叩,那马先是一惊,后腿跃起,随后便疾驰而去,那条狗窜上去紧追不舍,刹那之间,三者便无影无踪,像荒野中的石楠被一阵狂风卷走。

我拾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这件事已经发生,并已成为过去。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既不重要,也不浪漫,又不有趣。但它却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一个小时的变化。人家需要我的帮助,而且求了我,而我给予了帮助。我很高兴总算干了点什么。这件事尽管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毕竟是积极的,而我对被动的生活方式已感到厌倦。这张新面孔犹如一幅新画,被送进了记忆的画廊,它同已经张贴着的画全然不同。第一,因为这是位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强壮、又严厉。我进了海村把信投入邮局的时候,这幅画仍浮现在我眼前。我迅步下山一路赶回家时,也依然看到它。我路过台阶时驻足片刻,举目四顾,并静听着。心想马蹄声会再次在小路上回响,一位身披斗篷的骑手,一条盖特拉西似的纽芬兰狗会重新出现在眼前。但我只看到树篱和面前一棵没有枝梢的柳树,静静地兀立着,迎接月亮的清辉;我只听到一阵微风,在一英里开外,绕着桑菲尔德府的树林时起时落;当我朝轻风拂拂的方向俯视时,我的目光扫过府楼正面,看到了一个窗户里亮着灯光,提醒我时候已经不早。我匆匆往前走去。

我不情愿再次跨进桑菲尔德府。踏进门槛就意味着回到了一潭死水之中,穿过寂静的大厅,登上暗洞洞的楼梯,寻找我那孤寂的小房间,然后去见心如古井的费尔法克斯太太,同她,只同她度过漫长的冬夜,这一切将彻底浇灭我这回步行所激起的兴奋,重又用一成不变的静止生活的无形镣铐,锁住我自己的感官。这种生活的稳定安逸的长处,我已难以欣赏。那时候要是我被抛掷到朝不虑夕、苦苦挣扎的生活风暴中去,要是艰难痛苦的经历,能启发我去向往我现在所深感不满的宁静生活,对我会有多大的教益呀!是呀,它的好处大可以与远距离散步对在“超等安乐椅”上坐累了的人的好处相媲美。在我现在这种情况下,希望走动走动,跟他在那种情况希望走动一样,是很自然的事。

我在门口徘徊,我在草坪上徘徊,我在人行道上来回踱步。玻璃门上的百叶窗己经关上,我看不见窗子里面的东西。我的目光与心灵似乎已从那幢阴暗的房子,从在我看来是满布暗室的灰色洞穴中,退缩出来,到达了展现在我面前的天空——一片云影全无的蓝色海洋。月亮庄严地大步迈向天空,离开原先躲藏的山顶背后,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还在翘首仰望,一心要到达黑如子夜、深远莫测的天顶。那些闪烁着的繁星尾随其后,我望着它们不觉心儿打颤,热血沸腾。一些小事往往又把我们拉回人间。大厅里的钟己经敲响,这就够了。我从月亮和星星那儿掉过头来,打开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还没有暗下来,厅里独一无二、高悬着的铜灯也没有点亮。暖融融的火光,映照着大厅和橡树楼梯最低几级踏阶。这红光是从大餐厅里射出来的,那里的两扇门开着。只见温暖宜人的炉火映出了大理石炉板和铜制的炉具,并把紫色的帐幔和上了光的家具照得辉煌悦目。炉火也映出了壁炉边的一群人,但因为关着门,我几乎没能看清楚他们,也没有听清楚欢乐而嘈杂的人声,不过阿黛勒的口音,似乎还能分辩得出来。

我赶到了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那儿也生着火,却没有点蜡烛,也不见费尔法克斯太太。我却看到了一头长着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的“盖特拉西”大狗,孤孤单单、端端正正坐在地毯上,神情严肃地凝视着火焰。它同那“盖特拉西”如此形神毕肖,我禁不住走上前说了声—一“派洛特”,那家伙一跃而起,走过来嗅嗅我。我抚摸着它,它摇着硕大的尾巴。不过独个儿与它在一起时,这东西却显得有些怪异可怖。我无法判断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拉了一下铃,想要一支蜡烛,同时也想了解一下这位来客。莉娅走进门来。

“这条狗是怎么回事?”

“它跟老爷来的。”

“跟谁?”

“跟老爷,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黛勒小姐。他们都在餐室,约翰已去叫医生了。老爷出了一个事故,他的马倒下了,他扭伤了脚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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