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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第2页)

她从来没有主动吻过秦则崇,倒是他经常会。

今晚秦则崇居然拒绝了她。

沈千橙本身就有些累,胡思乱想之余,没过多久就睡着了,压根没管背后的男人。

-次日,沈千橙的手机闹铃响了。

她还没动,一道阴影已经从她的身上略过,将闹铃给关了。

沈千橙平时和他基本一起醒,以为今天也是,没想到直到下床,这男人还在床上。

资本家终于醒悟了,不起早了?

沈千橙还记得昨晚的事,哼了一声。

在她走后半小时,秦则崇才缓缓睁开眼眸,揉了揉太阳穴,轻叹了口气,慢慢悠悠地下了床。

庄园里养了只金毛。

是之前乐聿风办案时收留的,他家遗传性地对狗毛过敏,干脆送到了他那里,他对狗没兴趣,又送到这里养着。

所以这狗不认识他,也不认识沈千橙。

这条金毛脾气好,每天会自己出去遛自己,回来让庄园管家打理得很干净。

沈千橙第一次知道秦则崇养狗,实在难以想象。

她这个人对毛绒绒的动物没有抵抗力,吃早饭的时间,它就在餐桌边躺着,爪子搭在她的拖鞋上。

沈千橙给它扔吃的:“张嘴。”

等金毛吃完,又夸道:“你比你主人听话多了。”

“你也是它的主人。”餐厅门口传来秦则崇哑沉的嗓音。

说他坏话被听到,沈千橙丝毫没有尴尬感,反正昨晚没有张嘴的又不是她。

金毛朝男主人摇摇尾巴。

沈千橙摸摸它的脑袋,柔顺的触感让她想起昨晚插在秦则崇头发的感觉——所以果然是狗男人。

“它叫什么名字?”她问。

秦则崇皱眉头,他从来没给它起过名,问倒他了。

这模样落在沈千橙眼里,就是不乐意告诉她,她勾起唇角:“哎呀,秦总该不会是哑巴了吧?”

主持人记忆力好,都记得连一周前他说过的话,丢回他身上。

昨晚的事她气到现在,秦则崇反而不急了,悠悠地落座在她对面,静静地看着她鲜活的表情。

忽然笑了。

沈千橙被他笑得无语。

这男人病疯了。

-五点半的京市已经开始一天的忙碌。

寂静空寥的京郊高速上,宾利像一颗流星划过,逐渐驶入城市中心的喧闹里。

今天是文秘书带司机一起过来接人的。

文秘书能够从千军万马里脱颖而出,凭借的自然是高智商和高情商,以及敏锐的观察力。h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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