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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显然也没有想到在自己全面压制之下,竟然还能有人冲出去,短暂的慌乱过后,很快就派出了几个人跟在程志超和赵济勇身后边打边追。只是林子太密,十几米外就根本看不到人影,他们也只能保证不将人跟丢,想要将程志超和赵济勇消灭掉就有点为难了。
程志超和赵济勇马不停蹄的向前跑,由于地形不熟,每个人都被绊倒了数次,身旁子弹嗖嗖乱飞,不过准头却是奇差,最近的子弹离他们也有两三米远,看起来在安全方面还是不用太发愁的。
只是身后的人像牛皮糖一样粘着他们两个,如果不解决掉他们,肯定会一直跟着自己。本来夏振洋他们的形势就已经很危急,自己要是再带过去几个敌人的话,恐怕不但接应不了他们,连自己都得搭进去。程志超和赵济勇边跑边觉得这样下去不是办法。
在这个时候,两个人已经达到了心意相通的程度,一个人的念头刚刚在脑海里面浮现,只要看对方一眼,对方马上就能明白他在想什么。这是他们两个从小就混在一起,十几年来几乎形影不离锻炼出来的默契。因此,根本就没有用语言交流,只是对望一下,二人便不约而同的旁边窜向了旁边的树丛之中。进去之后,立即趴到了地上。
真正的战场上,弹药的消耗量是相当大的,有时候,即使发射上百发子弹也未必能打死一个敌人。特种部队在射击方面虽然经过严格的训练,要比普通的部队精准一些,不过也远没有达到百分百中的变态地步。就连素以精准杀手著称的狙击手,也不敢保证自己每一发子弹都能消灭一个敌人。
丛林之中尤其如此,几乎四处都是隐蔽物,几米之外甚至就已看不见敌踪。如果不是在视线良好的地段突然发动袭击,想要扩大战果,要比其他地形难上数倍。程志超和赵济勇深知自己的枪法底子,所以一咬牙,决定不再着急赶去支援夏振洋他们,而是留下来先打一个伏击。将身后的尾巴干掉再说。
这是一个很冒险的想法,他们直到现在也不知道对面近战的实力如何,尽管他们两个功夫不错,但谁又敢保证追击他们的人之中就没有搏击高手?不过眼下他们也没有其他更好的办法,既然冲出来了,就没有再退回去的道理,而且也不能将人带到夏振洋那边,更没有带着那些人在林子里面转圈的道理。天知道敌方在其他地方还没有有伏兵,要是一头扎进去。可就欲哭无泪了。
现在的形势是进亦忧,退亦忧。既然如此,还不如放手干一场,反正当兵打仗,杀人或是被杀都是正常现象,两位大少爷心里早就有了牺牲的觉悟。杀心一起,也就不管不顾了。
刚刚藏好身子不到半分钟,追兵就到了。在地形方面。他们要比程志超他们熟悉一些,不过黑灯瞎火的。夜视设备在这里密不透风的深山老林里面也起不到多大的作用,也着实摔了几个跟头。不过幸运的是,程志超他们比他们还要不堪,虽然跑得挺快的,可是一直没有被他们拉下。
他们所在的位置,正好处于第一战场和第二战场的中间位置。前后的枪声听起来都清晰无比,不管是第一战场还是第二战场,打得都甚为激烈。夜色之中,他们也看不清跑出包围圈的那两个小子究竟跑到什么位置了,不过一路顺着他们留下的痕迹追。早晚能追上他们。到时候,再和第一战场的人来一个前后夹击,恐怕这两个胆大包天,胆敢冲出包围圈接应其他人的勇士就得首先阵亡。
人刚刚追到程志超和赵济勇设伏的地方,两个人甚至没来得及细看对方一共有多少人,手里的枪几乎在同一时间开了火。这一次他们用的不是长点射,而是连发。在开火的时候,拼了老命的将不断上跳的枪管向下压,震得胳膊一阵酸麻,但总算是将枪管压住了。
自动步枪的射速分为理论射速和战斗射速,理论射速基本上都能达到每分钟六百发子弹以上,战斗射速要慢得多,平均每分钟也就是一百多发子弹。这主要是战斗的时候,基本上都采用点射的方式来保证精度,所以和连发的理论射速比起来要慢上好几倍。
但是现在程志超和赵济勇完全不考虑精度的问题,两个人不约而同的采用了连发状态,两个弹夹六十发子弹,仅仅用了三四秒钟的时间就全部打了出去。虽然最后几发子弹还是没有完全压住弹道,直接打上了天,不过这已经无关紧要。
那些追兵没想到对方在赶路的时候,竟然还能打埋伏,而且开启了丧心病狂模式,竟然改常用的短点射和长点射为精度最差的连发模式,几十发子弹几秒钟之内就像泼水一样打了过来,顿时有人连哼都没有哼出一声就被打倒。
“他母亲的,老子杀人了。”赵济勇将手里的子弹打完之后,凭感觉就知道,肯定打着人了。这么近的距离,如此密集的弹雨,被打中的人八成是见了阎王。不知为何,这厮突然想到了以前看过的一部电影,讲的是一个射击爱好者的故事。主角为了救人,平生第一次用只打比赛的手枪将歹徒击杀。事后和人说起这事的时候,台词就是:“我杀人了!可是,我很兴奋!”
赵济勇的心情现在也说不上是激动还是兴奋,这一次和上一次执行任务完全不一样。上一次他们只是起到了一个摇旗呐喊的作用,乒乒乓乓的打得很热闹,却连歹徒是什么样子的也没有见到。放了一阵空枪之后,其他人就把活干完了,完全没有他们什么事。
这一次,他才有一种男主角的感觉,而且是一个杀了人的男主角。
还没容他继续胡思乱想下去,程志超藏身的位置人影一晃。程大少爷已经向那些人倒地的地方扑了过去。他用的动作是标准的虎跃,即使夜色之中赵济勇看得不太清楚,也能感觉到整个动作的优美流畅。黑影之中,还带着一丝闪亮的寒光,那是程志超手里的匕首无意中碰到了某个未知的光源发出的寒光。
看来程志超要比他冷静得多,知道这阵乱枪未必能将所有的敌人都打死。所以才扔了枪,马上操起匕首扑过去补刀。
程志超已动,赵济勇自然不能再怠慢,也拔出匕首扑了过去。
他的身子刚刚跃起,就听得那些人倒地的位置传来了几声枪响。赵济勇心中大骇,生怕程志超中了冷枪,半空之中大吼一声,当真是舌绽春雷,眼珠子也在刹那之间变得血红。
连发的精度果然不高。追兵一共有六个人,程志超和赵济勇仅仅打死了两个,重伤昏迷了两个,还有两个人听到枪响之后,马上就地卧倒,毫发无伤。没等他们调整到战斗姿态,程志超已经扑了过来。其中一人反应极快,抬手就举起射击。但是匆忙之中。开枪只是一个下意识的动作,根本就没有时间瞄准。枪响过后,程志超并没有中弹,反而扑到了那人身边,举刀就刺。
那人再想开枪已经来不及,只好倒转枪口,用枪托向程志超的脑袋砸了过去。
现代的步枪枪身普遍较短。虽然也装备了刺刀这种东西,不过真正拿来拼刺刀却并不实用。尤其是程志超和赵济勇他们现在用的都是九五式步枪,连个枪托都没有,拼起刺刀来更是不便。刺刀这东西在他们看来,已经沦为了一件摆设。这也是程志超打完枪里的子弹。马上就拔出匕首肉搏的原因。
不过对方用的却是有托式步枪,虽然拼刺刀不及二战时期的栓式步枪好用,不过枪托却可以用来砸人。那人的应变能力也当真是一流,发现没有打中程志超,知道唯有肉搏一途,想也不想的就将枪托派上了用场。
程志超正想一刀结果了他,却不料那人的动作极快,如果硬要捅这一刀,就算是结果了他,自己脑袋也得被他的枪托开了瓢。百忙之中无暇细想,连忙收住身形,将头后仰,及时的避过了这一记重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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