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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题也就到此为止了。
好像他们每个人都知道买白饼咸菜是更好的选择,可每个人都不会照做。
所以说,糊涂镖局穷到如今的田地,绝不是没道理的。
赵识途在厨房忙碌。
他的手艺不算好,不过眼下他并不担心。一间厨房里若是没有酒和肉,一个人手艺再好也无从施展。反之,一旦有了酒和肉,就算手艺平平的人,也能弄出颇为不错的香味。
他的手艺是打小学来的,小时候他栖身寺院,帮和尚做大锅饭。
和尚的饭菜里没有酒也没有肉,只有青菜豆腐,加一点盐。自然也不会有油脂烹出的荤腥香味。这是赵识途没有留在寺庙的理由之一。
他是被和尚养大的,一身功夫也是和尚传授的。养大他的人原本不是和尚,后来遭遇不幸,心灰意冷才出家。那人常说世事难料,因果难循,强求无用,不如顺其自然。
所以赵识途也不去想以后的事,至少现在比起当和尚,他还是更想喝酒,更想吃肉。
鸡蛋是泉水村的老母鸡新产的,肉也是市集上刚宰不久的,和水灵的柿子,嫩绿的葱花,一并倒进热油锅翻炒……香味很快从厨房飘出来,飘满整个院子。
菜饭依次上桌,人也先后落座,最后一件事就是斟酒。
酒是上乘的西域葡萄酒,只有一斗,只够盛满三只酒盏。
酒盏是青玉的,色泽淳透,若拿去换酒,换上十斗百斗,都不在话下。
但他不会那么做,因为喝酒是人生大事,如果换来了美酒,却没有合适的酒具盛放,那还不如不喝。
赵识途就是这样一个顶倔的人。
三只酒盏显然已经干涸很久了,终于盼来一斗甘霖,便像讨到糖的娃娃,拼命地散发光彩。
三个人把酒杯举起来,碰在一处,发出清冽的声响,和碧绿的玉色相得益彰。
赵识途最喜欢的就是这样的时刻。
‐‐葡萄美酒,花下倾杯。
&ldo;好酒。&rdo;明月珠把酒杯托到眼前,缓缓转动。
不论是对人还是对物,她鲜少会发表如此直接的称赞,果然酒是好东西。赵识途也抿着杯子,得意道:&ldo;我的眼光总不会错。&rdo;
&ldo;酒是不错,可惜只有一个缺点‐‐太少了。&rdo;
&ldo;嗳,这话就错了,小饮怡情,大饮伤身,我们每人一杯,不大不小,刚好适量。&rdo;他说着仰起脖子,把余下半杯酒一股脑倒进喉咙,闭上眼睛,依依不舍地品味起来。
&ldo;赵镖头可真体贴。&rdo;明月珠皮笑肉不笑地说,也扬起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上官情却放下了杯子。
他的杯中几乎还是满的,他只在第一次碰杯的时候抿了一小口。
醇香的琼浆在杯心漾出波纹,一圈圈向外散开。
赵识途小心翼翼地开口:&ldo;上官,你真的不喝了?&rdo;
明月珠也盯着他,问道:&ldo;难得的好酒,再喝一口吧?&rdo;
上官情的视线轮流扫过两人,摇头道:&ldo;不喝了。&rdo;
他的话音刚落,两只手便如闪电般递出,飞快地伸向同一个杯子。
两人坐在上官情的左右两侧,和酒杯的距离几乎一样,只不过男人的手比女人的更长一些,在这场角逐中占有优势。赵识途的指尖领先明月珠一寸,率先触到杯沿。
他还没来得及得意,便觉得肤上一阵火辣辣的痛感,原来手背竟被明月珠重重地拍了一下,手掌外缘落下一条又窄又红的指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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