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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檀是个表里不一的人,全酒一直这样觉得。
长得漂亮,身体却充满了力量与野性美感;笑起来是积身雪的清冷禁欲,可一开口就是将人踩在脚底的跋扈,全酒在此之前实在想象不到他居然会喜欢吃糯米肉丸子。
很可爱。
从超市出来之后,赵檀的脸色就不太好,估计是赵大公子从不踏足这些场所,全酒一回逾白楼就往厨房里钻,能让他早一分钟吃上热饭也好。
伺候赵大公子更像是照顾经常闹脾气的小朋友,哪怕这小朋友比他年长,甚至比他更脏。
那又如何?
全酒轻快地打开购物袋,赵檀那不叫脏,是比他多了一些性经验罢了,若是赵檀脏,配他这只贱狗岂不是天造地设?
双手插进糯米里,全酒认认真真地淘洗,要喂给赵檀吃的东西,可不能脏。
赵檀的洞里——无论是哪一个洞,都得塞进他的东西。
晚饭还是赵檀喜欢的糯米肉丸子,配上他早先炖好的猪肚板栗汤,再蒸个鱼就差不多了。
至于陈竽瑟嘛,只能发条信息过去约下次了。
-陈竽瑟,我得回去上班了,下次再一起出来吃吧,我请你
全酒没觉得自己在做饭时还抽空发消息给别人有多碍眼,甚至还哼起了歌,乐颠颠地捣肉泥。?
*
眼睛好酸,鼻子也酸,整个人好像被抽走了一半的力气,赵檀瘫坐在电竞椅上发呆。
有多久没有过这种感觉了?
仔细想想,大一入学那天晚上也是这样。
被学长学姐在迎新会上灌酒,最后只剩下他和张野两人最清醒,可他还是借着酒意,在宿舍楼底下亲了一口张野。
可张野是了解他的,这点酒根本灌不醉他,眼神清明地推开他,张野一言不发转身离开。
没给他机会解释,也没给他时间整理心情。
那天晚上他是怎么过的呢?
哦,好像是去了滕鹤的店里,那时候金阑还不算有名,也没有现在这样混乱,赵檀趴在吧台上,拿着滕鹤的酒当水喝,醉得找不着门,结果在滕鹤床上歇了一夜,还被滕鹤老公抓个正着。
尽管他和滕鹤打死都不会有一腿。
但他看着滕鹤老公对滕鹤的黏糊劲只觉得难受,张野就不会这样,回了学校还得继续做兄弟。
说不清楚是何时动了情,一晃四年过去了。
未曾开口的单恋,慢慢也沉到了海底,被淹没、被吞噬、被遗忘。
曾经他和张野是掏心掏肺的兄弟,可现在算什么?
他竟然为了一个杀了张野父亲的仇人孩子,黯然神伤?!
竟然还对他产生了感情,这是背叛、是把张野所有的痛苦当成玩笑全部丢进垃圾桶的混账行为!
他不该,他也不配拥有属于自己的感情。
这世上再无陶陶,全酒只能是他的狗。
? *
? “赵檀哥,可以吃饭了。”
? 门外是他养的陶陶——现在该叫全酒了——等他一起用餐,又乖又听话,从不忤逆他的命令。
? 越是这样,赵檀越是恼火。
? 连复仇都没有宣泄口。
? “好。”
? 赵檀趿着拖鞋,一打开门就撞上了硬邦邦的胸口。
? 蠢东西,等人都不会。
? 撞到的鼻梁有点酸,赵檀径直去了餐桌,没再给他一个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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