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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2页)

他声音有些异样,说你妈的脚很大,家乡妇女的脚都很大。旧时的妇女一般都缠脚,但老家的习惯很特别,不管穷家还是富家,从来都不缠脚的……

在我想象那一天,他看完鞋又看完几大本相册,忍不住要喝酒。只是让我妻子去温酒时,照例叫错了名字,叫成了我母亲的名字。我们劝他少喝一点,他有点不高兴,装作没听见。

我换了个话题,向他打听清朝乾嘉年间“乡癫”的事。

他说:“有呵,有这事。”

“妈妈当初说没有这回事。”

“她是不想说吧?”

“有什么不可说?”

“你祖爹就是被官军砍了双脚的……”

我追问下去:妈妈爱鞋成癖,是不是与往事有关?比方说,是不是乡民断足太多,鞋子因稀罕而变得珍贵,人们对鞋子有一种特殊的心理……

“有道理,有点道理。以前家乡人送礼呵,不送酒,不送肉,就喜欢送鞋。可能就有一种祈福的意思在里面吧。你说是不是?”他还回忆起来,那时候到某家去,只要看床下鞋子的多寡,就可得知这一家家底的厚薄。收媳妇嫁女儿,新娘子最要紧的本事就是会做鞋。给死人送葬,很重要的仪式就是多烧些纸鞋让亡灵满意。连咒人也离不开鞋,比如咒一句“你祖宗八代没鞋穿”之类,就是特别恶毒的了。

我去找那本《澧州史录》给他看看,翻遍了书柜和书桌却找不到。一时间地上摊满书,几乎无我立足之隙。我和妻子腰酸背痛忙了一阵,颓然坐地,很奇怪那本小书为何不翼而飞。

“这本有没有用?”妻子递给我另一本。

似乎也是本历史,一本厚厚的《万年历》。封面大红大绿低俗不堪,价钱也很贵。这是若干年前出版的,但一直畅销不衰,连我也忍不住买了一本。我不知道人们为什么去抢购它,为什么关心身后那么多不属于我们的日子,而且那万年的日子只是一些数码,每一页都差不多,冷冰冰的毫无人间烟火。不会有你我他,不会有你们我们他们,只有数码数码以及数码。但那些密密的数码里是否还隐着某只饭碗的无端炸裂?

我想会有的,只是我无法探查出炸裂隐在数码里的何处。我把一万年漫长岁月在手里哗哗翻过去。

白光一闪。

我听到阳台那边,父亲坐的藤椅咯嘎一响。

1991年5月

◇ 最初发表于1991年《上海文学》,获同年上海文学奖,后收入小说集《北门口预言》,已译成法文、日文、荷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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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门口预言(1)

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

城楼靠河,乌鸦总是栖在城墙上,凝视河水里涌荡着的夕阳或晨星。船到了,船客们钻出船篷,忽觉世界明亮耀目,脸上红红的兴奋,便开放在满河的捣衣声及其回声之中。外地人东张西望,鼻梁几乎承受不住凌空欲下的楼影,还有斑驳的青苔,蓬生的蒿草,以及城门上“古道雄关”几个汉隶大字。他们顾盼之间不免暗生一丝惊愕,觉得这里一定发生过什么大事,只是无从打听。

船客们的竹背篓里,多背着穷人的营生。他们有时付不起船资,就用劳力作为抵偿。从辰州到这里溯水上行,一路上三十六滩。每遇到河道狭窄处,哗哗白浪一排排自天而下,船靠岸略停,不用吩咐,这时候自有一些船客挽起裤脚下船,依次搭上一条纤索,拉着船体逆水而上,就算是给船家交钱。纤索悠悠弯弯地悬垂,似乎并未吃上力,却不知纤夫们何以拉得一个个都四肢伏地,一颗颗屁股高高翘起被太阳烧烤。他们涨得脸红脖子粗,额上青筋暴出,大口喘气的嘴巴几乎就要啃着地,啃着河岸上粉红色的野花,啃着岩鹰偶尔投撒过来的影子。本地人把行船叫做爬船,我开始以为是对划船的误读,后来才觉得叫爬船也很贴切——纤夫们一路上确实就像狗一样爬着。

他们沿着河爬进山来,是为了这里的桐油、竹木、沙金、兽皮,还有鸦片和枪。揣度外乡人的目光,首先来自北门口的一些老妪。她们端坐街面上,守着面前小摊上的粽粑、甜酒和醋萝卜,脸上布满着如网皱纹,面色油黑光亮,酷似一件件烟熏火燎过的根雕。如果不是逢集,街面人少,她们便少有买卖,但她们仍然天天守在这里,似乎不是为了买卖,只是要列阵迎接暮色,静观岁月在小城里的流逝。

过了街口,有粪臭和蝇飞,有汉子们抽着烟三两相聚,便是牛马场了。这里买牛不论老少,用一根竹条箍量牛的前肋,再以拳宽比量竹条,依长短定出价格。水牛至十六拳为大,黄牛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拳牛”。买马则须论老少,看牙口,看毛色,还用木棒从地面比至鞍脊,高至十三拳为大,此为“比马”。至于木柴买卖,人们从不用秤,只是把劈柴码成四方垛,用脚比量柴垛的长短,就算估出价格。他们对脚的大小从不注意和计较。

北门口以前是杀人的地方。

买卖若谈成了,汉子们一高兴,大多会去饭店喝酒。店堂里支着几口铁锅,锅下炭火不熄,锅里浑汤长留,周围有蹿来蹿去的狗,还有杂乱的板凳或矮椅,留住客人们在木板上的余温。新来的客人一进门,对认识和不认识的人都点头笑笑,叫一碟牛肉或猪脚,选一口锅倒入,从容烫热下酒。若是客人多了,锅不够用,店家会取来铁质隔网插入汤锅,将一锅隔成两区或三区,让两三拨客人各得其所。这样一来,锅中食料虽有分隔,但油汤隔网相串,故名“百家汤”;因常年不绝,浅了便加水,加水又见浅,再得名“万年汤”。这种老汤熬煮各种肉骨和菜蔬,翻滚着热辣辣的红油,不知被多少双筷子搅和过,黏糊糊聚天地百味之精华与千家万户之和气,最让客人们欢喜。

酒到三分,他们脸上放出红光,忍不住一手托腮,开始相邀对歌。与拉山歌不一样,这种近距离对歌不在乎声高,只在乎辞巧,因此托腮几成歌手的标准动作,有点像以手遮嘴讲点悄悄话。他们上一板,下一板,一接上头便要比个输赢,常常唱得凉凉暮色流进店来,注入他们的衣袖和他们空空的酒碗,还迟迟不肯散去。在这时候,听歌人其实比唱歌人还忙碌,目光齐刷刷地随着歌声在对歌者之间来回转移,待歌声一落,便评议歌词的优劣。这句好。这句杀得有劲。张老板肚子里文章好多呵。诸如此类。他们精确地审度形势,及时地表彰优胜,巧妙地挑唆情绪,促成一场场诗歌的拼杀。歌手不斗气他们不开心,真斗气了他们又急急劝解,甚至掏钱买酒给歌手们一些安抚。

北门口预言(2)

唱到斗气时,歌手们常有的诅咒之辞是“你烂嘴烂舌讲鬼话,北门口去啃泥巴”。北门口是杀人的地方。“北门口去啃泥巴”一语自然恶毒。这里的人都知道,以前只要铜号声一响,北门口就特别热闹。不用士兵吆喝,摊贩们纷纷闪避,让出城门下那一块地坪空空荡荡,任蝴蝶在那里翻飞嬉舞。因为人们已有经验,有些死囚性子烈,死到临头还要发点脾气,把士兵的手咬去一块皮肉,或者一路上把货摊哗啦啦踢个遍。有一次,一口炸油饼的油锅被死囚踢翻,扬起一匹金浪,烫着了一条狗。这条狗的屁股头至今还红鲜鲜地溃烂了一块,难以摆脱苍蝇的追绕。出于同样的理由,娃崽们此时最让人悬心。他们闻号而动,焦急万分地迅跑,小小赤脚在麻石街上几乎不发出什么声音,接下来在大人们腰边或胯下钻挤,一心把杀人场面看个真切。母亲们免不了到处寻找自己的娃崽,一旦找到便咒骂,便揪耳,便打屁股,把他们鸡一样提回家去,

原来的刽子手姓曾。姓曾的老了以后,又换上了一个姓周的,人称周矮子,周老二。姓周的比姓曾的杀得好,动刀前不用喝酒壮胆,下刀时也不大声念咒,自己身上干干净净,从不曾沾一滴血。他不用板刀,只用拐子刀,每次刀口朝外,贴在自己右臂一侧,听到行刑官下令,便从死囚身后抄上去,横肘一抹,人头落地,动作轻捷利落,旁人还来不及看清刀下奥秘,他的差事就已经完成。人们说,他还可以双刀斩双头,动作一次性完成,叫左右开弓,叫阴差阳错,此绝技不轻易示人。

要是他事先得了死者亲属的银钱,自然会在刀下做点手脚,横肘一抹时看似威猛,刀却极有分寸地暗暗带住,留下一两寸未断的颈皮,连接死者的头颅和身躯,这叫留一个全尸。至于没有亲属来事先打点的,或是獐头鼠目面相刁恶的,痛哭流涕贪生怕死的,周老二一声冷笑,嚓——人头便扬起黑发滴溜溜地旋转,旋得飞快,旋出老远,一直旋到街边的粪水沟里,五官被粪水污得一塌糊涂。脑袋受了这等折磨,身躯还必定扑通一声向前扑倒,算是最后伏罪一拜,尊严荡然不存。

这种死法,自然让各位看客目光僵直,倒抽一口冷气,很长一段时间内还精神恍惚。据说有一奸夫,虽然奸情并未败露,但自从在北门口看过一次杀人,已吓得魂不附体,疯疯癫癫几日以后,一根绳子上了吊。

周老二杀人杀得名气大了,便杀出了新规矩。每次完成差事,他提着拐子刀从北门口大摇大摆回家,见到肉案,不用问是谁的,不用看是什么肉,随心所欲砍上一刀,三斤就是三斤,五斤就是五斤,挂在刀尖上,扬长而去,无须说话更无须付钱。这叫做吃“揩刀肉”,谁也奈何他不得。以至后来一听到北门口号响,街上的肉贩子都神色慌张,赶紧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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