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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着自己的亲人们磕下一个个碰碰作响的头,直到整个脸上全部沾满了泥浆,直到嗓子再也不出任何声响,直到一个猛兽忽然出现,叼走了还在梗咽中的人类。
然后他们醒悟了,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开,那些眼泪是他们仅有的奢侈,他们已经把仅有的眼泪和尊重给了自己的亲人,现在他们最大的任务是活下去,拼尽全力的活下去,带着亲人的那一份希望活下去。他们很快选举出另外一个年轻力壮而聪明的村长,在他的带领下,他们又开始了漫长的征程,他们要离开这里,离开这洪水肆虐的地方,朝高山走去,只有哪里才可以让他们躲过洪水的肆虐。他们同时也知道,在那高山那里还有一群神出鬼没的猛兽在等着他们,他们期待着自己的血和肉,期待着把自己的喉咙咬破,然后看着自己慢慢挣扎死去,最后才一点点舔食自己的血肉,那是一群毫无人性和理喻的怪兽。
………【第一百九十八节 大战争(一)】………
人们在高山之上建立了村落,村落的周围被围上简单的栏杆,可这些并不能阻挡那些躲藏在黑暗中的猛兽,每天夜里总会有家畜和人类被猛兽叼走,人们陷入恐慌和无助当中,但他们还是没有祈求苍天。因为不管是过去还是现在,苍天都只是在肆意的蹂躏人类,从来没有产生过丝毫怜悯,他们宁愿站着死去,也不愿意跪着祈求怜悯的死去。时间过的飞快,一些聪慧的孩子长大了,他们不但有着强大的武力可以和野兽抗衡,还有最厉害的知识,他们开始研究天地规则,这群人便是巫的前身。
由于用脑过度,身体变得消廋不堪不说,平均每个巫都比旁人快上几年死去,要知道那时候人类的寿命仅仅只有三十岁左右。起初同村的人并不理解他们,他们认为这些人是在做无用的功,是在偷懒。但善良的人们还是愿意养活他们,每次集体狩猎回来,都会把丰盛的野餐送去。大巫们身上肩负的使命更加巨大,几乎是把自己往死里逼,他们废寝忘食的研究,最后终于让他们掌握了一种极其简单的规则,并将其控制住,可是那大巫也耗尽了心力死了,当然后面的学徒,却将那大巫的所有知识继承了下来,并继续扬光大。猛兽继续来袭,已经变成大巫的学徒,控制着手了的蔓藤,缠住了猛兽的四蹄,然后人们那种石叉和各种器具,一拥而上杀死了猛兽,从此以后,人们便正式认同了那些从来不做事,把自己蒙在草屋里的家伙。
时间一点点的过去,巫也一点点的壮大,每一个村落都会有两个大巫,一个学徒一个老师,两人致力于研究各种各样的规则,他们的生命周期很短暂,因为他们极早的透支了自己的生命力。巫开始自称是人类的奴仆,人类也开始信仰巫,他们信仰在巫的带领下人类可以战胜所有的一切,包括洪水、猛兽和疾病。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巫医尝遍百草,拿自己的生命去冒险,然后研究出极其精湛简直神乎其技的医术,甚至强大到一定极限的巫医,生命在他们眼中已经成了闹着玩的存在。直到此时,洪水、猛兽、疾病已经不能给从村落演化成部落的人类带来什么伤害了,巫也成为了一个部落里的祭祀长老,他们在部落的中央修建了一个巨大的祭台,用来收集信仰守护着这片土地上的人类。巫进入到一个鼎盛的展时期,很快在巫的带领下出现了一些极其强大的部落,部落的领希望自己可以一统天下,所以征战开始了
“将军,将军,你没事吧!”一名身上还满是泥草的邋遢军匪一边用手摇晃着张志远的肩膀,一边低声道。
在睡梦中,眼前的一切开始崩溃,如同镜面掉在地上忽然化成了很多碎片一样,每一块碎片里都记录了关于洪荒世界的往事。微微张开眼睛,眼前的人影从模糊逐渐到清晰,张志远也回到现实中来。
看到张志远睁开眼睛,那名护卫躬身后退两步单膝跪下道:“报告将军,末将已经完美的完成任务。”
用手揉了揉隐隐作痛的脑袋,张志远有点懒散的说道:“说来听听,敌军到底有多强大。”
“领导这次进攻的将领是天赐部落的神将努尔哈赤大将军,此人天生神力,可以拉开一万斤的牛角弓,只要骑在马背上,杀伤力更是凭空增大几分,至于他的那群手下,也都是不要命的货色。最重要的是他们的编制很特别,整整十万人被划分成了百人组,一百人一组,其中三万人为重骑兵,负责冲撞,三万人为轻骑兵负责斩杀窜逃的敌人,三万人为神箭手,他们有着强大的弓弩和巨大的弓车,最后一万人是努尔哈赤大奖的亲卫军,这群人每个人都有着近乎先天高手的境界,如果起冲锋,他们产生的杀伤力,相当于十五万人的军队。”
用手摸了摸光洁溜溜的下颚,张志远皱着眉头道:“一比十五吗?这种编制很特殊,以前没有遇到过,他们应该不是第一次作战吧!有没有探听到他们往日的是如何战斗的。”
“报告将军,这群人战斗确实不同以往,以前他们只会横冲直撞,用人命攻下一座座城池或者部落,但这次不一样,这支军队组建已经有三年的时间,但正式投入战斗却从去年才开始的,他们先用弓车射箭,用密集的箭雨,压倒敌人,从而让敌人不能抬起头来,最要命的是打击敌军的士气,让敌军从心里惧怕他们,要知道那些弓车所拥有的可怕杀伤力,足以洞穿十个身穿重盔甲的士兵身体。然后他们用重骑兵全向前冲,全副武装的重骑兵配合草原上努力收集来的极品汗血宝马,所产生的杀伤力简直骇人听闻,不管是多少层的军队,都会被他们如同利剑一样冲杀进去,几个来回,就把敌军部队全部打乱,各自为战,成不了多大气候,然后是轻骑兵手拿大刀趁乱而入,手里的大刀卷起一个个大好人头,从不心慈手软。至于那一万努尔哈赤的亲卫军,似乎一直没有上过战场,因为还没等他们上场,敌人就会被消灭的一干二净。”
“哦敌军竟然如此骁勇,实在是可喜可贺啊。”张志远脑中已经开始全运转起来,思索片刻后继续道:“杀鸡用牛刀,这群草原上的人是不会做的,也许他们比我们自己更了解我们,他们有卧底在军营中而且职位不低,我敢肯定,我和辅国大将军的矛盾和所有情报早就已经到了他们手上。这十万人很可能不是来找我们的,最大的可能就是一个幌子,他们的目标应该是熬丰。要知道我们可是极其精锐的力量,虽然少,但如果执意逃跑或者跟他们打游击,也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情,这种庞然大物,就好像集团军一样,他们最大的优势就是梯队前进,先用弓车箭雨初步粉碎敌人的意志,在用重骑兵杀入部队当中,来回穿插,各自混战,这样我军就不成气候,最后轻骑兵即刻斩杀想要逃窜的我军,又可以最快的度屠杀,好一个战术策略。完全放弃草原上的本能游击战术,用另外一种集团军的方式进攻,好可怕的战术。”
单膝跪在地上的士兵,越听越是冷汗直冒,脊梁骨参出丝丝冷汗,虽然他狠辣邪恶,但东胜国始终是自己的国家,刻在骨子里的还是有那么一点爱国之下,如果真如将军所说的这样,那岂不是北疆要陷入到死战当中去了吗?
“我猜想这次负责进攻的一定不会是这一点人,一定还有同样配置的二十万人左右埋伏在辅国大将军营地前面,战事一响,这里的军队就会直接碾碎我们,而我们这里是正好是辅国大将军营地的左翼,他们可以先派轻骑兵绕过左翼,直接从辅国大将军做薄弱的后面进攻,到时候前后夹击,辅国大将军再也成不了气候,成了瓮中之鳖,断绝一切粮草,只要困就可把辅过大将军那一百万人困死。毕竟他们的左翼我们,可是无法从正面阻挡这群疯子的,我想消灭我们只是他们顺带的一个目的。”张志远眉头锁的更加厉害,两只手按住难受的太阳**,不断轻揉:“当然这仅仅只是一个猜测,还需要一个证实,也许我这名号确实有点血霉的味道,也说不定呢?”
“将军请吩咐属下该如何做?”
“给你十人装扮成胡人,进入天赐部落的领地,我要知道他们现在统一了多少木兰草原,现在又何谁在交战,要知道双面交战可是兵法大忌,除非另有原因,或者他们之间有不可告人的秘密,再或者这只是一场赌注,天赐部落赢了,那么同样是木兰草原上的胡人,也就没必要再自相残杀了,到时候一统大势,东胜国便有了危险,团结的人如同猛虎,谁也挡不住,所以我们最好祈祷我所预料的是假的,他们真的只是冲着我而来,最起码我们可以打游击,不然的话可就麻烦了,天大的麻烦,当然这种可能性极小,对付像我们这样的队伍,最完美的战术是派遣同样精湛的骑兵打游击。”
“末将这就去办。”说完全身泥浆的军匪,便站起来朝军帐外面走去。张志远却忽然开口道:“千万别暴漏身份,如果暴漏了那么就!至少可以少去很多痛苦,只要你的灵魂还在我就可以让你复活。”
提到复活那军匪全身一震,然后依然潇洒离去,竟然有风萧萧兮易水寒,将军一去不复还的洒脱和悲伤,他知道这个任务不但艰巨而且极难完成。不同的名族其中差异很大,很难模仿,不过现在也只能试试了,这个情报已经关乎两国大势,就算是杀人不眨眼的军匪,也不得不变的正经起来。
看着那军匪离去,张志远站起身子,来回踱步,心中焦虑不安,他在思考一个庞大而精细的计划。至于刚才的梦境,虽然有些古怪,但他也没有心思去想那些无关紧要的事情了。
………【第一百九十九节 大战争(二)】………
数十个身穿胡服的札须大汉,各自骑着一匹普通马匹,慢慢悠悠的朝天赐部落的城池晃悠而去,马背上还背着整整两大包裹的货物,里面是来自东胜国的茶砖。他们是如此的悠闲,至少表面是如此,嘴里叼着草茎,手指还在无意识的跳动,斜着眼以四十五度望向天际,那里有片火红色的云朵。领头的札须大汉懒洋洋的道:“真是美丽的景色啊,黄昏晚霞,多久没有欣赏到如此的美景了。”用鼻子轻轻嗅了两下空气中的草香味:“如此美景估计也只有草原上才能看到,地平线被拉的很长恨长,火红的阳光如同垂暮的老人,幽幽的青草香,还有那美味的奶酒,哇,真是美好的生活啊。”
并排的几个家伙附和道:“**,我们可爱的林统领何事变的如此多愁善感,我可是听说你是教书先生,只可惜的你的人品似乎不怎么样啊,诱奸了几个富家的女学生,嗯你的品味还真高。”
林统领嘿嘿干笑两声,把目光转向他们几个:“谁说不是呢?品味这玩意啊,还真是害人不浅,当时我是这样想的,先上了富家女,然后慢慢的上贵族女,最后再把他们变成**,任我**,最让我没有想到的是,如此小心谨慎的我竟然会被捉奸在床。人生还真是曲折啊,那个混蛋富家杂种,怕家丑外扬贿赂官员给我随便安个罪名,就让我被配边疆,进入敢死队,天啊,那真是黑色的岁月,没女人,没黄色书卷,啥都没有,只有不断的鲜血和残骸,真是狗娘养的岁月啊。”
一群人就这样胡乱扯着当年的趣事,慢慢的靠近了天赐城池,直到天黑的时候,他们才慢悠悠的赶到正要关门的城池。林统领在还有一段距离的时候,就开始加,并不断的喊道:“等一等啊,等一等啊,只要一点点的时间就好,先不要把吊桥收起来,官爷,我这里有上好的茶砖,官爷,我给你们每人准备了一块。”
本来已经快要被吊起来的吊桥,终于晃悠悠的落了下去,看样是守门队长的人物,穿着银制的锁甲,锁甲的关节处用的是秘银制作,既保持了硬度同时也保持住了柔韧性,他的肩上挂在一把夸张的巨弓,腰上系着又东胜国兵器衙门制作出来的千层锻钢刀,用胡人的方言道:“来人可是我们胡人的商队?”
林统领顺着吊桥骑马走了过去,一个翻身下马的动作无可挑剔,从马匹后面的袋子里拿出十几块茶砖,挤出一副献媚的微笑朝那胡人守卫走去:“大将军,我是小人物,没见过什么大场面,能拿出的也就是这茶砖,你可千万莫要嫌弃啊。”这些话是用最标准的胡人方言说的,顿时让那护卫的戒心全无,伸手接过那沉甸甸的茶砖,满意的点点头:“嗯,上好的成色,是好茶砖,你们来的可真是时候,经过一个冬天,许多权贵们存的茶砖早就用完了,你们现在来他们一定会竞相抢购,一块茶砖最起码可以买个上百两黄金。要知道这可是显富的标志,你过你凑巧遇到好几个权贵,他们相互一炒作,嘿嘿,你的那些货物就能卖出天价哩。”伸了几个手势,那护卫对另外几个守门的士兵道:“虽然我们的关系很好,但是怎么说呢?这个检查还是要的,毕竟这可是战时,我可不敢让任何不友好的东西流落进去的,你总不希望的脑袋搬家吧?”
林头领点头哈腰的献媚道:“这是自然,这是自然,大将军你检查便是。”殊不知林统领心里早就骂开了:“干你姥姥的,老子都装孙子喊你大将军了,送你十几块茶砖心就肉疼了,你还要借检查的机会,随手摸几块,真***黑啊。”不过想想也就释然了,这些身外之物,本来就是为了打开缺口的,就算全失去了也没什么,最重要的是弄到可靠的消息。”
每个士兵手里拿着几块茶砖之后,那心黑的城门守卫终于心满意足的大手一挥道:“好了,干净人,可以进去了,记得赚到钱请我吃一顿啊。”
“这是自然,自然。”数十人牵着马匹朝城里走去,入眼的是建筑风格极其迥异的胡人建筑,简单而大方的房舍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这天赐城确实不小,少说也有几万平方公里,虽然没有兰京城大,也没兰京城整洁和漂亮精致,但却有一种草原上的天然美感。”
众人重新翻身上马,其中军匪懒洋洋的道:“我说林统领刚才那孙子摆明了心黑,你还真答应请他吃一顿大餐?”
嘴角勾起一个危险的弧度,林统领干笑道:“这是自然,不过吃过了,估计也就是他魂飞天外的时候喽,没用了的人,自然可以死啦死啦地。”
数十人找了一家客栈站住,马匹栓在了马棚里,至于那些包裹和茶砖则被众人卸了下来,随身携带到各自的房间里,这次行动太过危险,所以众人不得不做出和小商人一样的事情,必要的小气、大方、攀言附势、点头哈腰等等都是必须的。
然后数十人聚集在一个房间里随意的说些笑话,当然声音很大,直到客栈的小二,跑上来说隔壁有抱怨后,众人才不尽兴的各自回到房间休息。
第二天中午,休息好的众人,66续续的从楼上下来,找了个地方坐了下来,然后继续谈论些不找边际的话题,当然他们却竖起耳朵开始探听周围的一切有用信息,客栈是最好的信息集散地,毕竟每个人都要吃饭,而吃饭的时候总该说些什么。众人点了一些很油腻的肉食,整整吃了两个小时,还是没有听到自己想要的消息,至于茶砖的事情,这可是贵重物品,不是放在地毯上就能卖掉的货色,只要散播出去,买家就会自动寻来,这不需要他们操心。
门外忽然走进两名身穿精细锁甲的士兵,一个人的手上还用白色的粗布和木头固定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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