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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梅就进来站在我身边。我看见她脸上红红的,仿佛在外面已偷偷听见了我跟干妈的谈话一样。
干妈就喝一口茶说:“你想不想跟他一样,可以随随便便的进出我这房间?”
我想冬梅这时候应该大喜过望的跪在干妈面前,五体投地的感谢干妈的信任。
冬梅却大惊失色的跪在干妈面前,额头触在地上,说:“太太,太太呀,奴婢只想做人,即便是下贱的下女奴婢也愿意,求太太饶了我吧。”
我的脸色变了。
干妈的脸也变了。
只不过我的脸变红了,惭愧的,羞辱的。
干妈的脸煞白,她怒声说:“贱人,你敢说进这房间的不是人,你敢连我都骂!”
冬梅额头还触在地上,不敢抬起来,但她的身子已吓得发抖了。她说:“不敢,太太是高贵的夫人,神圣而高尚,奴婢怎敢拿太太跟别人作比。”
这个冬梅,很显然是在说我。我很想生气,但却怒不起来,只不过我知道她并没有说错——我的确是干妈的宠物狗。
我不禁问自己:难道为了活下来我忍受屈辱有错吗?非要被打残丢在大街上乞讨才叫有尊严有骨气吗?
我不得不承认,在这个社会中尊严的确能使社会进步,让社会安宁。但这个社会中实实在在要尊严的人太少了。
倘若不然,我又怎么会被光头,还有那不要命的人,和九哥等人欺负呢?他们何尝又不是生活在没有尊严中,才不要脸的吗?
以前我诅咒这些没有尊严而又不要脸的人,现在我自己呢?
——至少连一个下女都看不起我!
只不过唯一不同的是——我是为了活下来而不要脸。
——他们则是为了剥夺别人的东西和利益而不要脸。
孰对孰错?
——这又算不算是五十步跟一百步的关系呢?
这时候我听见干妈在说:“你是在说他,说他是我的宠物,狗——!”
我想冬梅会说是,就算不这样说,也会默不作声。而我在她的语声里,却早已羞愧得抬不起头来了。
但冬梅却说:“不敢,他可是太太的心肝宝贝,开心果。”
干妈说:“现在阔太太们都将自己养的宠物当作心肝宝贝,认为他们或者它们就是能让自己开心的开心果。”
冬梅急忙改口:“他,他是太太的干儿子······”
干妈却厉声说:“但我却让你们叫他乖乖。”
冬梅是一个很伶俐的姑娘,这时候她急忙说:“母亲对自己最疼爱的儿子就是这样叫的。”
干妈就没有那么生气了,她说:“倘若你走进了这屋子,你会认为自己也是狗了?”
冬梅说:“不是。”
干妈说:“哦?”
冬梅说:“猫。”
我抬起了头,盯着冬梅。
干妈说:“猫?”
冬梅说:“猫,宠物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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