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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她还是对我有感觉的,要不,她怎么不割啊?她的刀那么快,别说割袍,割我的头骨都行。再说地上那个跌裂了半边镜片的墨镜她也没捡,要说坏了她不要了也行,但要说她心中激荡,手足无措也有可能不是?总之,反正说出口了,我觉得无论如何,我和她的前景还是光明的。我想我得有点勇气。
“等等!”我躺在地上,叫住了她,我很认真地说,“答应我一件事。”
老萧叹了一口气,说见过人自虐,没见过这样的。我没有管他,只对着在天台入口停下的玉真,认真地说:“我不许其他男人,托着你在空中飞,我绝不许!你是我的女人。”
有时,不得不承认,老萧对于泡妞,的确有高明之处。不出老萧所料,我刚一说完,就被玉真狠狠地拳打脚踢了一顿,不过,看到她离开天台时的那个眼神,我觉得值,再被修理一次也值。那个眼神有点那个,总之我感觉和平时不同。也许本来和平时没什么不同,只是我喜欢幻想,也许吧,有幻想就有希望,我是这么想的,生活总得有个盼头,无欲无求活着有什么劲啊?
我爬起来,捡起玉真遗落的墨镜,把它挂在我的衣襟上,我掏出芭特丽送给我的怀表,它仍一下一下地走着,我对着那个中年吸血鬼说:“叫直升机来吧。”他们欣喜若狂。
老萧望着我,重重地抱了我一下,对我说:“秋儿,何苦呢?”
我望着天台下那一片废墟,无端地,我很装酷、很附庸风雅地对老萧说:“那幢倒塌的房子,是大地抛弃了它,还是它为了拥抱爆炸波?”别问我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连我自己也不知道,只是随口说说,人生,不就是随便说说,随便活活,随便生老病死么?
但似乎老萧比我自己更了解,为什么我会说出这么一句话,他点了点头说:“不错,与其等待被摧毁,不如去摧毁。秋儿,保重,哥不赞成你去,但你决定了,哥支持你。”我被他绕昏了,说实话我不明白他在讲什么。
直升机已经来了,我重重地抱了抱老萧,玉真提着沉重的箱子和背包走上天台,把它们扔到我跟前。她的双眼稍有点浮肿,普通人看上去,也许会说她是今天睡了一半被我叫醒,又接踵而来许多事,睡眠不足;但我知道,不是这样的,很可能,她方才曾落泪,为我落泪。我背起背包,提起箱子,在转身登机之前,我犹豫了一下,还是向玉真张开双手,她狠狠地在我头骨上敲了一记栗暴,算是暂别的纪念。
前情提要:
在激战中全身骨头破碎的秋风,连DNA再造机也对他无能为力。绝望之时,吸血鬼少女芭特丽,将他推入血族为召唤血神降世制造的血池,竟意外修复了他的骨架,并使他的“圣洁能力”大大提高。告别了芭特丽和故人老萧,秋风开始了废墟中的隐居生活。然而,随着老萧师妹玉真的来访,属于他的第二段爱情,似乎也悄无声息地降临了……
第十四章 得而复失
从半空往下望,那曾栖身的别墅,变得很小,花园的泳池边,向我挥手的春香,还有旺财,都变得很小,很小,蚂蚁一样;但我能清楚地见到,玉真的眼角有一滴泪,她在我心中,永远不会因着距离而变化。
渐渐地,伴着直升机螺旋桨的巨大噪音,我坐落在座椅上,不再远望,视野终是有限的。那个中年吸血鬼,冲我说着些什么,但我却听不清楚,直到他递过一个耳机给我,夹在头骨上,我才听清。
他不愧是被派来找我的人,华文程度好得很有点过分,甚至比那个叫约翰的神父还更强些。他是看出我离开玉真的不舍,所以在劝我,说夏国人自古不是有俚语“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么?又说“妻儿岂应关大计”?只要救出芭特丽,他们这一支的吸血鬼,必会视我为恩人,必会尽力协助我,建立自己的权势……
他很会说话,本来刚认识不久,连名字我都没记住的人,这么交浅言深必定让人很反感,但他娓娓而谈,却让人觉得,全是一片赤诚的好意。尤其他最后说:“秋先生,所谓倾盖相知,何况此去必是同生共死,我实在不能自外于先生。”
很古朴的腔调,也真的很在理。我张了张口,却又说不出话了,只好对他做了一个停止的手势。这吸血鬼实在是水晶玲珑心肝的角色,哪怕对着我没有皮肉的头骨,见了我的手势,也很有礼貌地不再说了,甚至还在直升机上欠了欠身,表示歉意。
大丈夫不可一日无权,吸血鬼家族几千年的传承,我不怀疑,在他们协助下,我可以建立自己的势力,或是当一个富豪。但我不感兴趣,真的。也许,因为我不是大丈夫。
当然我不否认,我也喜欢意淫权倾天下,后宫三千。意淫是无罪的,无代价的。但除了疯子,谁都知道,如果真的存有这么一个目标,那么起码得付出千倍于他人的努力,并且还不一定成。
累不累?人生百年,这么折腾不累吗?没事意淫一下好了,大丈夫,还是让别人去当吧。
我叹了口气。靠在椅背上,望着直升机舱顶。所谓出来混的,迟早要还,这话真不假。那时在海伦纳面前,小姑娘用她的身躯把垂死的我挡在身后,每每想起这一幕,无论怎么推搪,还是不得不承这份情义的。
抚摸着如同生长在右臂的古怪臂环,我更是想起当时自己全身骨头破碎、动一下掉一地骨头渣子、而DNA再造机却对我无能为力的情景,是小姑娘帮我治好了身体。还有,当吸血鬼们包围了老萧,就要置老萧于死地时,因为我一句话,她就带人走了。
说不过去啊!我痛苦地摇了摇头,蝼蚁还贪生呢,何况我?又不是小说,主角去冲杀一回,总能得到很多的好处,傻瓜都知道,梵蒂冈对于我这个骨架子是什么概念,无论任何宗教故事或传说,骷髅,都是黑暗的一方。哪怕坐在直升机上,我都很不想来走这一趟的,这一趟,极可能就玩完了。
但不来,说不过去,真的说不过去,每到夜深人静,我怎么面对自己?我在这废墟里坚持下去的支柱,就是我是人,哪怕我没有皮肉,但我是人,但如果不走这一趟,我还怎么告诉自己,我是人?
我没有皮肉,DNA再造机都不认为我在生理上是人,我能确认自己是人的,就是人性和良知,哪怕只是一个骨架子,我也知道,我是人。
这是我的支柱,是我的信念,是我的希望。
无奈的,也是我的枷锁。
我叼着烟,望着机舱外灰蒙蒙的天际,我发誓找回身体以后,我一定要做个无耻的人,怎么无耻怎么弄,怎么黑暗怎么来,怎么变态怎么搞。
当直升机降落,跟着这些吸血鬼快速地跑进机坪边上的房子,我看见了近千平方米的空旷房子里满布的各种轻重武器,简直就是一个小型的军火库。哪怕用它来装备一支小型的军队,到非洲某些小国搞武装政变恐怕也是绰绰有余了。更何况里面还有穿着迷彩的数百吸血鬼,我从他们身上,看到了我那逝去的小雀斑的影子——专业的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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