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萨们见面的机会,所以日子过的还不错。转年到“九一三”,连林副主席也不小心被“玩”死了,“学习班”也就解散。我回到田间俱乐部后,发现“九一三”事件使革命群众更看透了,他们每天都变着花样“闹着玩”,让我更加开心了。
“闹着玩”的文化心态一直到今天还影响着我。至今,我回忆起“文革”当然会感到沉重,却怎么也不会严肃和庄重。后来我曾在不同场合跟作家朋友聊起我见过一个不满十岁的女童挂着牌子到“杀场”陪绑的事,想不到竟有好几位朋友说“文革”时期也曾在他们那里发生过,毫不稀奇。残忍的事发生多了,竟会冲淡残忍本身,使残忍变成一种常态。你所见所闻“文革”中的事件不论多么古怪离奇,马上就有人会说出另一件事比你说的更离奇古怪,以致你会失去再一次述说的兴趣,这大概也是我们渐渐淡忘“文革”的一个原因吧。
后来,据说那天被枪毙的人中大多数都给予了“平反”,但我觉得他们死得并不冤枉,因为枪毙他们的时候虽然人声嘈杂,却没有一个人说他们“该死”。而他们的死亡却引来上万人送葬,可说是很壮烈的了。上世纪90年代中期,宁夏的树木曾大面积地受到天牛虫害,路边碧绿的杨树、柳树几乎都死光砍光,奇怪的是唐徕渠边一排排曾爬满娃娃的树却安然无恙。当年碗口粗的小树已长成了合抱大树,渠边修建成公园,很是热闹。而深藏在那些合抱大树中的年轮,当然有“文革”时期形成的。我们无法把那十年的年轮从大树中剔除出去,如果我们非要将它开刀,剔除掉那些年轮,树木也不能存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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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12)
还有美丽,还有欣赏枪毙和互相“枪毙”的孩子,现在肯定都有了孩子,被“文革文化”污染的血液,就这样一代一代地往下流传。
但人不是树木,血液病还是可以治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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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狗儿(1)
冯小刚的电影《卡拉是条狗》里有句台词,“只有在卡拉面前我才感觉是个人”可谓经典。只有在你的狗的眼睛中,你才能看见出自肺腑的真诚、感恩和对你完全的依赖与信任,即使最凶猛品种的狗,对你的目光都是亲切温柔的。如你的宠物是条如狼似虎的体形庞大的猛犬,你怎么呵叱它、教训它,它都不会还嘴,不会提出无理要求,不会发表它的看法,更不会强辞夺理,总是乖乖地听你呼来喝去,哪怕你这个主人倒是在无理取闹,在瞎指挥。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东西使你能获得这么强烈的满足感和权威感呢?没有!只有在你的狗面前。我想,这大概是人们喜欢狗的最大原因吧。
20多年前访问北欧,头一次出国,听瑞典人说你们中国人父母妻子子女是一个家庭,在我们瑞典,一个人和他的狗也可组成家庭。他们把狗看作家庭成员之一,当时颇感新鲜,回来后还写了篇游记专谈此事。确实,在“世味年来薄似纱”的社会,听过老婆嫌丈夫无能、丈夫移情别恋而离婚的,听过子女嫌家庭贫穷离家出走或是在同学面前羞于开口叫爸爸妈妈的,却从来没听过哪家的狗怨主人不喂它进口狗粮不辞而别。“儿不嫌母丑”好像并不确切了,“狗不嫌家贫”倒成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确实,狗、马、牛、鸡.羊等等,都是人类最早驯养的动物,但唯有狗会和人类建立家人般的感情。有偷马、偷牛、偷鸡、偷羊的贼,就没有听说有偷狗回去养的。马、牛、鸡、羊偷来了如果不吃掉都可以再驯养,但狗就不行,成年狗已经和原主人有了牢不可破的亲情,即使喂它进口狗粮,它也要挣扎着跑回老家。狗比父母妻子还亲,与狗结为家庭的牢固程度超过血缘关系,瑞典人比咱中国人看的透。
我最早接触的动物是狗。抗日战争时期为了躲避日寇轰炸,举家迁到重庆乡下,住户与住户间隔垅相望而不相往来,我没有玩伴,狗就是我唯一的玩伴了,所以我自小就和狗有感情。在上学途中,我曾见过一个盲眼的乞丐牵条狗要饭,因为喜欢那条狗,我悄悄地跟了他们一段路。牵乞丐的狗竟然能准确地把它的盲眼主人领到住家或店铺前面。到了门口,狗停下一蹲,乞丐就开始喊叫。后来我知道西方有种专为盲人服务的导盲犬,但那是要经过严格训练的,乞丐的狗谁来用科学方法调教?再说,西方国家能把狗训练得领着主人沿街乞讨吗?我还没听说过!可见中国民间的驯狗技巧早已大大超过发达国家。那完全是靠平时狗与人的一点一滴的默契,这种默契竟可以达到人犬合一的地步,同时,也显示出狗有多么强的智力和悟性。
当农工的时候,常年吃不上肉,往往三两人商量夜出偷鸡摸狗,我总是“摸狗”的坚决反对者。吃狗还有讲究,狗不能宰杀,流出了血,狗肉就会有股腥膻味,内行人会把狗吊起来往它鼻子里灌水,将它活活呛死。我目睹过这种场面,狗的挣扎嚎叫惨不忍睹。一次我曾当场在柴禾垛上抽出根棍子冲过去把灌水的人打得和狗一样嚎叫。反正大家都是劳改释放后就业的农工,“革命群众”把我们“劳改释放犯”之间的打架就叫做“狗咬狗一嘴毛”,乐得在一旁看热闹。那时,在我的捍卫下挽救过好多条狗的生命。当然,鸡偷吃了不少,更吃过瘟鸡,奇怪的是并没有染上禽流感,一直健康地活到当了作家。我开始尝试写的第一篇小说就是《邢老汉和狗的故事》,在还没有获得“平反”时就动笔了。这个有关狗的故事是真实的。“文革”期间,不许农民保留自留地,大“割资本主义尾巴”,禁止农民养鸡鸭鹅,这事一般人都知道,但不许农民养狗的事可能很多人就不甚了了。因为城市里早就没有了狗,狗不在当时中国市民的视野之内。农村人却一直有养狗的习惯,农民需要狗来看家护院。当时的农村曾大张旗鼓地组织过“打狗队”,见狗就往死打。别的地方我不清楚,至少是全宁夏境内再看不到一条狗,听不见一声狗吠。消灭狗的理由说来可笑:“喂狗浪费粮食”。宁夏人和广东广西人不一样,是不吃狗肉的,所以狗完全没用,罪该万死,杀无赦。而那仅仅是表面上的理由,打狗的真正目的其实是为了方便民兵对每家每户进行“夜访”,也就是在夜间突击检查,看哪家有剩余的粮食,有,就毫不留情地立即没收。狗就因为它忠于职守,成了革命者的革命对象。人们说“文革”搞的中国“鸡犬不宁”,这句成语并不完全是象征意义而是名副其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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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狗儿(2)
后来,小说《邢老汉和狗的故事》被大导演谢晋拍成电影,老一辈电影艺术家谢添和著名影星斯琴高娃扮演男女主角。扮演“狗”的狗,却因主人犯了法被银川公安局抓去,最后不知流落到什么地方了。后来,在宁夏镇北堡西部影城拍摄《老人与狗》的电影场景里,我完全按它的模样做了条道具狗来纪念它。目前我在西部影城养了40多条狗,有土种狗,有德国狼犬、爱尔兰牧羊犬、喜乐蒂牧羊犬、松狮犬、大白熊、阿拉斯加雪橇犬,还有8条藏獒,实现了我的夙愿。我家现在有多少“狗口”很难说清,因为我从养狗的经验中既体会到生命力的旺盛又体会到生命的脆弱。狗繁殖得很快,母狗分娩一次可生七、八只,甚至十来只狗仔,有的一年下两窝,可是死亡率也很高,稳定的总数量只能说40只左右。在养狗中我还明白了一条哲理:原先我只有一条狗的时候,为了解除这条公狗的孤寂,特地从外地又买了一条同品种的母狗给它做伴。母狗刚到家时,公狗不但不欢迎,还常常跟她争食打斗。可是自母狗到了发情期,公狗和母狗做爱以后,两条狗就变的夫唱妇随,相敬如宾了。这印证了恩格斯的话:“性爱是爱情的基础”!所以我对现在兴起的“无性婚姻”很难理解,没有性,何来爱情?
在一篇报道俄罗斯近况的文章中见到一张照片,画面是莫斯科红场边上坐着一位俄罗斯老大娘,怀里抱着条小狗,小狗身上挂了块纸牌,中文介绍说上面写的是:“请给我亲爱的小宝贝一点食物吧”。文章以此说明俄罗斯老百姓现在穷得连饭都吃不上,在街上乞讨又害羞,借着给狗要饭来遮丑。我看了不禁失笑,文章作者去俄罗斯肯定属于“公款消费”,对俄罗斯的了解比我这没去过的还不如。俄罗斯虽然私有化了,但普通老百姓的基本福利并没完全取消,他们至今不存在“看病难”、“教育高收费”和“三农”问题;莫斯科市民住房的暖气费都不交,再穷的人吃饭还是有保证的。这位可敬的老大娘绝不是为她自己要饭,真正是为她的狗乞食。那么也许有人会怀疑:她把政府给她救济的食品分点给狗吃不就行了?这也是外行话。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人拿什么东西喂狗,可以说是那个国家和地区人民群众文明进步的度量尺。人吃人吃的,狗吃狗吃的,这话听起来像绕口令,但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会出现这种区别。“文革”时宁夏“革委会”宣传说狗与人争食,粮食定量是给人吃的,养条狗就多了一张嘴吃饭,为了“节约闹革命”,所以非消灭狗不可。这种宣传农民听了都发笑,觉得滑天下之大稽。为什么?因为当时农村每家每户的狗只靠舔涮锅水维持生命,稍宽裕的人家仅仅在涮锅水里撒一把麸皮而已。确切说,当时农村的狗不是“吃”大的而是“喝”大的(这也证明了狗的生命力的顽强)。宁夏山区缺水,主人家连涮锅水也没有,狗就靠吃小孩的屎生活,狗会把小孩的屁股都舔得干干净净(成人在厕所里方便,那里绝不准狗入内,因为人粪尿是宝贵的肥料)。现在,农村有了大量的狗,即使有“三农”问题,狗也能吃上剩饭了。至于城市的“市狗”,更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也上升到“宠物”的地位。狗粮、狗罐头、狗零食,直至狗时装、狗玩具都纷纷出笼。葛优扮演的“卡拉”主人是个爱狗的底层小市民,“卡拉”大概和主人一样和过去干部下乡似的“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连剩饭也不会吃的。倘若这位小市民从底层上升一步,他就会成为宠物商店的一名消费者。所以,那张照片只能说明那位俄罗斯老大娘虽然因私有化改革而陷入困境,但仍然保留了俄罗斯作为大国时的文明习惯:狗一定要吃它的专用食品。
我喂那么多狗,拿什么喂它们呢?我的西部影城繁荣了周边经济,附近开了几十家餐馆。开始时我让人去餐馆收集剩饭剩菜,每天收来的饭菜狗都吃不完。但随着企业规模进一步发展,就逐渐“文明”起来,嫌剩饭剩菜里有辣椒酱油醋,实行了人狗分食,只喂成品的狗粮。后来看到报上说狗的商品粮里含有致癌物质,为此台湾人和美国狗粮制造商还打起官司,就开垦了几十亩地种玉米,一年可收数万斤,狗们吃上了“绿色食品”。我想,如果我又倒霉了,又进了劳改队或什么“号子”“棚子”的,狗儿们会有什么样的下场呢?狗队肯定解散,全都成了“丧家犬”。留下特别心爱的一条狗,“绿色食品”也吃不上了,只好向那位俄罗斯老大娘学习,抱着它蹲在街头,挂块纸牌为它要饭。看了那张照片,我有时看着我的狗就不禁想起:一个社会的进步或倒退,首当其冲地是影响狗的命运,狗的待遇是社会进步或倒退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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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话狗儿(3)
你如不信,请看看今天我们虽然还有“三农”问题,还有大量的弱势群体,但首先改善了生活待遇的却是狗。改革开放后,狗成了最大的受益者,从舔涮锅水苟延残喘、被人赶尽杀绝的绝境一下子蹦到天堂。如今养狗成了时尚,很多靓女靠在狗身边照相,叫帅哥自愧弗如。民营的宠物医院更遍地开花,设备比一般医治人的医院都完善,以至于我的一位好友说,他如果有了病,情愿到狗医院去就诊,那里的服务态度才能让他感觉受到了“人”的待遇。中国人干什么事都喜欢走极端,在两个极端中晃来晃去,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平稳下来走“中庸”路线。据报载,一条藏獒炒竟然炒到上千万人民币的天价,藏獒一跃成了财富的象征。且不说这一千万超过西方国家一匹纯种马的价格,我还没有看到哪个中国大学毕业生有一百万元身价的。富豪公开登报征婚,一个漂亮女大学生也就开价一千万而已。如果真有其事,我觉得花一千万元买藏獒的富豪首先应该受到道德的拷问。其实,真正的纯种藏獒绝对不能在海拔3000米以下的地区存活,它的肺受不了过多的氧气。雪线以下的人家说它养了只真正的纯种藏獒,就像在赤道几内亚养只北极熊,简直不可思议。我的藏獒都来自西宁,是与当地藏狗杂交的后代,已经适应在海拔1000米左右的地方生活了,加上运费,也就在4千元到8千元之间。有些中国人一富起来就不知道怎么办好,竟用狗来装饰身份,既把别人摆在狗之下,也把自己摆在狗之下了。所以,据此看来,社会繁荣的确繁荣了,但还没有多少进步。
狗现在已经是强势群体。社会上四处都有流浪儿,少有收养他们的民间组织,可是为流浪狗流浪猫谋福利的民间组织和个人却如雨后春笋;前些日子网络上吵得很凶的“虐猫事件”,连中央电视台都惊动了,特别在法制频道的《大家看法》里采访了当事人,几个当事人因“虐猫踩踏”曝光,千夫所指,弄得惶惶不可终日。我举双手赞成爱护动物,不过同时我又想到现在有多少孩子还在受到虐待,我们是不是应该投入更为关注的目光呢?中国人对物(包括宠物)的关心往往超过对人的关心,即使物质生活再富裕,也不是文明的表现。“宁做太平犬,不为乱世人”,信哉此语!
最后,我还想说点狗群的“和谐”问题。众所周知,狗是酷爱互相打斗的,所以才有“狗咬狗一嘴毛”的俗语。群养狗免不了相互咬斗,尤其是藏獒。而我故意把同品种的狗养在一个圈里,就叫它们互相打斗。它们只有经过打斗才能产生出领袖“狗物”(有别于“人物”),领袖“狗物”一旦产生,这群狗就会特别和谐,虽打打闹闹,顽耍嬉戏,却秩序井然,吃有先后,互谅互让,“狗物”还能照顾小狗弱狗,形成“大狗叫也让小狗叫”的良好局面。如果你特别喜欢哪条狗,不把它和凶猛的狗关在一起,怕它被咬伤,那么这只宠物狗就会逐渐失去狗性,也就是说,它将会既无斗争性又因没有狗所需要的娱乐嬉戏而显得落落寡欢,并且会体弱多病,就像我们一些尚未改制的国营垄断企业那样缺乏活力和个性。由此可见,“和谐”绝不是排斥斗争和竞争,相反,而是在斗争和竞争中形成的。当然,你必须是把同品种的狗关在一起而不能把不同品种的狗关在一起,如把藏獒和西施犬关在同一个圈里,“和谐”倒是“和谐”了,而那样的“和谐”又有什么意义呢?我想,养狗,也会给当领导的人一些有益的启示哩。
故乡行(1)
一
除了爱情,故乡也应算是文学永恒的主题。当作者以自己的童年和家庭为素材创作的时候,总会把故乡作为背景,不论故乡山秀水美或穷山恶水,在作品中总是美丽的,使人留念的。而我自己的家乡在哪里却很懵懂,虽然在各种表格上的籍贯栏里,一直填的是“江苏盱眙”,可是“盱眙”究竟是什么样子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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