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想起那里架着烤架,林默下意识觉得这个虫是来吃他的。
可是沈括不是跟他站在一起吗,难道沈括也管不住这个可怕的虫子吗?
林默惊恐不已,这里全是虫,他跑不掉,唯一的依靠就是沈括。
他抓着沈括的胳膊,带着哭腔着急的喊:“它它它要过来了,怎么办沈括,沈括……”
感受到人类omega对他的依赖,沈括觉得很奇妙,他从出生以来,还没有虫这样柔弱的求他保护过。
那一刻,沈括红色的眼里染上了笑意。
他把林默拉到背后:“站好别动。”
说完,他缓缓往前走了两步,双手变出比那只虫更巨大的螯刀,在那只虫扑上来的一瞬间,沈括快速飞起来用螯刀削了对方的脑袋。
只是一瞬间,那只凶猛的虫子就尸首分离落在了地上。
虫死了,但沈括的动作还在继续。
点火的那两只虫子因为本能怕火,终究没能成功弄出火来点燃柴堆。
沈括的螯刀变回双手,冷漠的拉着刚杀的虫走到柴堆边上,从口袋里掏出一只打火机把柴堆点燃,单手卸下死虫的一只黑色大腿,转头朝已经吓呆了的林默招手:“过来,烤虫给你吃。”
第11章
吃,吃虫?
他没听错吧?
那只巨虫已经死了,但神经似乎还没断完,肚子上的脚时不时还会抽搐一下。
被削下来的虫脑袋就在旁边,巨大的眼睛仿佛还在盯着他一样,看起来特别可怕。
吃?
不……
他下意识后退拒绝,但沈括已经把虫腿架在火上烤的滋滋响了。
林默摇着头小声拒绝:“我,我不吃……”
但他的拒绝沈括没听见,虫族的结婚仪式很简单,在同伴的祝福下,抓一只猎物送给对方。
对方吃了,就代表接受,不吃就代表拒绝。
沈括知道人类和他们不一样,需要吃熟食,所以特意生了火,把虫烤了再让林默吃。
但看到林默一脸惊恐的后退,他不耐烦的皱眉:“来吃。”
都烤了,还那么害怕,娇气!
结婚仪式被多次打断,沈括有些不耐烦,语气也有些凶,催促着林默快点接受他。
但林默看着那往火堆下滴水的烤虫腿,惊恐的捂住嘴巴摇头,颤着声拒绝:“不,不不不,不用了,我不吃虫。”
昨天从战场上回去后,军队给他吃了一支营养剂,然后一直到现在他都没再吃过东西。
他确实饿了,但不管他有多饿,都吃不下眼前那条黑乎乎的虫腿。
而且,沈括不也是虫族吗,为什么他们还吃虫?
连自己的族人都吃,这也太可怕了!
夺命高校 诡虫都市 未央笛 重生-极品弃女 神龙剑尊 重生还珠杜若兰 巨星养成之王牌经纪 通天小妖 异世之妖行天下3 仙君碗上好 被古代将军拣到后(好看哦!) 长生,从刺杀秦始皇开始 王爷,别碰我:王妃有毒(腾讯V文) 行仙路 全职法师:次元王座 末世中磨炼成神 晚清之乱臣贼子 (综)穿越人生 斗罗,我才是唐三 仙魂帝尊
什么?要我和美女总裁搞好关系?当然可以!李迪贱笑一声关系就是搞出来的嘛!当兵王之王重回花都,冷艳总裁,傲娇萝莉,清纯助理,火辣警花,群美环绕!花都,我为王!...
元祖破天战诸界,青血染天万古流帝钟敲日震寰宇,一肩担尽古今愁!一个地球小子,得无上传承,他踏遍诸天万界,他会尽亿万天骄!他一点点的寻找地球先辈的足迹,焱灭鸿蒙界,炎帝已成了亘古传说,极道星辰界,秦蒙二字已成了禁忌,九源浑天界,罗城主已化为了不朽雕塑,荒古断天界,荒天帝已消失在万古时空中作者自定义标签豪门位面嚣张重生...
1984年,他创建了思科。1985年,他创建了亚马逊和网景。1988年,他创建了雅虎。1989年,他创建了990年,他创建了即时聊天软件994年,他创建了995年,他创建了000年,好莱坞臣服!2000年,苹果跪了。在未来,他被称之为互联网之父在未来,所有人都叫他硅谷大帝在未来,他的财富超过比尔盖茨100倍。他...
被家族抛弃,被仇敌废掉的少年商浩,在走投无路时,救了两个人,然后,他发现自己有了异能故事从帮助一个村子脱贫致富展开。各位书友要是觉得仙门弃少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给力文学网哦!...
已完结,新书求支持!小神医魂穿女尊王朝,原主臭名昭著,残暴不仁,身后留下一堆烂摊子。家徒四壁,茅屋漏雨,粮缸又已见了底。面对美貌的夫君,又瞅瞅丑不拉叽的自己,她狂奔在一条通往钢牙小白兔的康庄大道上!敢觊觎她夫君?揍,没有拳头解决不了的事情!如果有,那就接着揍!穷?医术,香粉,布艺,美食,酒庄,生意做起来,铺子开...
李逸飞,大唐前太子李贤之子,因其父被武则天毒害,从小就被逍遥老人收养,十年之后,学艺有成的李逸飞下山报仇,最后经过与武则天的一番较量终于将女皇降服,成功光复李唐江山,揽江山美人于一身,享受人间帝王之风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