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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书中的文字我能认识多少,也不管能否看懂,我都照读不误。文字本身使我人了迷,而不管自己所读的究竟是什么。那段时期我的记忆力很好,许多字句虽然一点儿也不明白其涵义,但都能记在脑子里。后来当我开始学会说和写的时候,这些字句很自然地就冒了出来,朋友们都很惊奇我的词汇竟如此丰富。我准是不求甚解地读过很多书的片断(那段时期我从未从头到尾读完一本书)以及大量的诗歌,直到发现《方德诺小伯爵》这本书,我才算第一次把一本有价值的书读懂、读完。
8岁那年,莎莉文老师发现我在图书馆的一个角落里翻阅小说《红字》。她问我喜不喜欢书中的皮尔,还给我讲解了几个我不明白的字,然后说她有一本描写一个小男孩的小说,非常精彩,我读了一定会觉得比《红字》更有意思,这本小说的名字就叫《方德诺小伯爵》,她答应到夏天时读给我听,但我们直到8月才开始读这本书。
我们刚到海边时的几个星期,许多新奇有趣的事情使我忘了这本小说。后来又有一段时间,老师离开我去波士顿看望朋友。
她返回后,我们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读《方德诺小伯爵》。记得那是8月里一个炎热的下午,吃过午饭后,我们同坐在屋外不远处,两棵墨绿色松树之间的吊床上。
当我们穿过草地时,许多蚱蜢跳到衣角上,我记得老师一定要把这些小虫子从衣裳上弄干净再坐下来,而我认为这是一种不必要的浪费时间。莎莉文老师不在时,吊床就无人使用,上面落满了一层松针。在灼热的太阳映照下,空气中充满了一阵阵的松香。
故事开始前,莎莉文老师先给我介绍了一些基本情况,在阅读过程中不断讲解生字。起初生字很多,读一读就会停顿下来,一旦我了解了故事情节后,就急于想跟上故事的发展,根本顾不上那些生字了,对莎莉文老师的解释也听得有些不耐烦。
但她的手指拼写得太累不得不停下来时,我就急得忍受不了,把书拿来用手去摸上面的字。这样急切的心情,我永远也忘记不了。
被我的热情所打动,安那诺斯先生把这部小说印成了凸版。我读了一遍又一遍,几乎能把它背下来,《方德诺小伯爵》成了我童年时代最亲密的伙伴。我之所以如此不嫌罗嗦地讲述这些细节,是因为在此之前,我读书常常是很随意的。如此全神贯注地读一本书,还是第一次。
从这本书开始的以后两年,我在家中和在波士顿之行中读了很多书。我已经忘记那些书的书名和作者,也想不起哪本先读,哪本后读。依然记得的有《希腊英雄》、拉。芳登的《寓言》、霍索恩的《神奇的书》和《圣经故事》、拉姆的《莎氏乐府本事》、狄更斯的《儿童本英国历史》,还有《天方夜谭》、《瑞士家庭鲁滨逊》、《天路历程》、《鲁滨逊飘流记》、《小妇人》和《海蒂》。《海蒂》是篇美丽的小故事,后来我又读过它的德文本。我在学习和游戏之余读这些书,越读越有兴趣。我从不对这些书做什么研究分析——不管究竟写得好坏,也不管文体和作者情况。作家们将自己的思想珍宝以文字的方式呈现在我面前,就像领受阳光和友爱一样,我接受了这些珍宝。
我喜欢《小妇人》,因为它让我感到和那些耳目正常的孩子有一样的思想感情。
我的生命既然有缺陷,只好从一本一本的书里去探寻外部世界的信息。
我不喜欢《天路历程》和《寓言》。最初读拉。芳登的《寓言》用的是英文译本,只是简略地读了一遍,后来读了法文的原本,虽然故事生动,语言简练,但依然无法激起我的好感。我也说不出具体原因,动物拟人化表达方式永远无法引起我特别的兴趣,也就无心去领会其中的寓意了。
而且,拉。芳登的作品不能激发人类高尚的情操。在他看来人最重要的东西是自爱和理性,其作品中始终贯穿着一个思想内涵,即将个人的道德完全来源于自爱,用理性来驾御和控制自爱,就能产生真正的幸福。而我则认为,自私的爱乃万恶之源。当然,也许我是错的,拉。芳登对人类的了解和观察要比我丰富得多。这样讲并不意味着我反对讽刺寓言,而是在我看来,没有必要由猴子和狼来宣扬伟大的真理。
相比较以动物为主角的寓言故事,我更喜欢《丛林之书》和《我所了解的野生动物》,因为他们是真正意义的动物,而不是拟人化的。我爱它们之所爱,恨它们之所恨。它们的滑稽逗趣引得我笑不可支,其悲惨遭遇有时也使我一掬同情之泪,其中也包含了许多深刻的寓意,但极为含蓄,使你都意识不到。
我对历史也有一种偏好,古希腊有一种神秘的诱惑力吸引着我。在想像空间里,希腊的天神依然在地上行走,与人类面对面交流。在我思想深处的神殿里,仍然供奉着我最敬爱的神灵。希腊神话中的仙女、英雄和半神半人,我不但熟悉而且喜爱——不,不完全如此,美狄亚和伊阿松太残忍、太贪婪,简直无法容忍。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上帝让他们干了那么多坏事,然后再惩罚他们,直到如今我仍然疑惑不解。
妖魔嬉笑着爬出殿堂。
上帝却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伊利亚特》史诗让我把古希腊看成了天堂。在阅读原文前,我对特洛伊的故事就了如指掌了。在通过了古希腊文文法以后,便对古希腊文宝藏一览无余。伟大的诗篇,不论是英文还是古希腊文,只要同你的心息息相通,是不需要别人翻译的。
相反,人们常常用他们牵强附会的分析和评论扭曲了伟大作品的意义。他们要是能懂得这个简单的道理该有多好!欣赏一首好诗词,根本不需要清楚其中每一个字,也无须弄清其词法和句法的属性。那些有学问的教授们,从《伊利亚特》史诗中挖掘出的东西比我多得多,但我从不嫉妒。我并不在意别人比我聪明,他们纵有广博的知识,但也无法表达出对这首光辉的史诗究竟欣赏到了什么程度。当然,我自己也无法表达出来的。每当我读到《伊利亚特》最精彩的篇章时,就感到自己的灵魂在升华,将我从狭窄的生活圈子里解脱出来,游荡于形骸之外,飘然于广阔无垠的天上人间。
《伊索德》稍逊于《伊利亚特》,但也为我所喜爱。我努力不依靠词典注释,独自来领会这部史诗,并试图把自己最喜欢的一些篇章翻译出来。维吉尔描绘人物的本领如此惊人,他笔下喜怒哀乐的天神和凡人好像蒙上了一层伊丽莎白时代的面纱。《伊利亚特》中的天神和凡人欢快地又跳又唱的,维尔吉尔笔下的人物柔美静谧,好似月光下的阿波罗大理石像,而荷马则是太阳光下秀发飘动的俊逸而活泼的少年。
不要一天的时间,就可以从《希腊英雄》到《伊利亚特》,在书本里飞来飞去,实在方便。但对我来说,其中的路程也绝非令人惬意的。当他人已经周游世界几遍时,我也许还在语法和词典的迷途里筋疲力尽地徘徊,或者正掉进恐怖的陷阱。这陷阱名叫考试,是学校专门用来同那些寻求知识的学生作对的。类似《天路历程》最终可能会渐入佳境,但终究大漫长了,尽管途中也偶尔出人意外地出现几处引人入胜的美好景色。
我很早就开始接触《圣经》,但并不能充分理解其内容。现在想起来觉得有些奇怪,曾有很长的一段时间,我的心灵无法接受它奇妙的和谐。
记得在一个下雨的星期天早上,我无所事事,让表姐为我读一段《圣经》故事。
虽然她认为我无法听懂,但依然在我手上拼写约瑟兄弟的故事。我听了确实一点兴趣也没有,奇怪的语言和不断的重复,使故事听起来显得很不真实,何况那更是天国里的事情。还没有讲到约瑟兄弟穿着五颜六色的衣服进入雅各的帐篷里去说谎,我就呼呼地睡着了。
我至今也还不懂得为什么希腊故事比《圣经》里的故事更能吸引我的兴趣。难道因为我在波士顿时被所认识了几个希腊人讲述的故事所感染,而从来没有遇到一个希伯莱人或埃及人,由此并推断他们是一群野蛮人,他们的故事也都是后人编出来的。因此,我觉得《圣经》故事中的名字和重复的叙述方式十分古怪,相反,却从未觉得希腊人的姓名古怪。
那么,后来我又是如何从《圣经》中发现其光辉的呢?多年来,我读《圣经》时,心中的喜悦和启发日渐增长,使它渐渐变成一本最珍爱的书。不过对于《圣经》我并非全盘接受的,因此也从未能把它从头到尾读完。后来,尽管我更多地了解了《圣经》产生的历史渊源,这种感觉依然未减。我和豪威斯先生有共同的感觉,认为应该从《圣经》中清除掉一切丑恶和野蛮的东西,但是我们也反对把这部伟大的作品改得毫无生气,面目全非。
《旧约圣经》中《以斯书》篇章的简洁明快,十分吸引人。尤其是以斯面对自己邪恶的丈夫时的场景,富有强烈的戏剧性。尽管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生命系于对方之手,没有人能够拯救她,然而她克服了女性的懦弱,勇敢地走向她的丈夫。高尚的责任感鼓舞着她,在她心中只有一个念头:“如果我死,我就死吧!如果我生,我的人民都生。”
路德的故事则富有神奇的东方色彩,朴实的乡村生活同繁华的波斯首都之间形成鲜明的对比。路德忠贞而柔情满怀,读到她与那些正收割庄稼的农民一起,站在翻滚麦浪之中的情形,真是叫人怜爱。在那黑暗残暴的时代里,她的无私和高尚情操,如同暗夜里闪耀的星星照亮了苦难的众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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