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呵,纵然你真的能死而复生,外面的两个凡人也可以吗?”
晴明沉默了片刻,终于冷冷地开口,吐出了刀子般的言语。
语言就是力量,阴阳师晴明的言灵就是咒术,语出灵验。
拜十年如一日的养望,辉夜姬也是听过类似于阴阳师晴明言灵除妖杀人无形的传闻。
“不,请不要那么做!”
先前无论是任何手段都不能迫使她低头的辉夜姬,此时居然方寸大乱,低声下气地拜倒在地,乞求晴明的宽恕。
“都是妾身的错,请不要伤害到无辜的人。妾身愿意说了,妾身什么都愿意说的”
外面的竹取翁夫妇,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抵挡晴明的。死了,就是真死了。
辉夜姬不愿因为她的缘故,害死抚养她的竹取翁夫妇,只能低头妥协。
于是,将她身为月都公主,犯了大罪,被流放地面的事情如倒豆子一般一股脑儿都交代了。
“月之都,月夜见原来这个世界的月球,是这个样子的。”
接着转向辉夜姬,说:
“既然你不是什么吃人妖怪,那么此事便与我无关了。稍后还请你打理好这周围。”
“妾身明白。”
辉夜姬的能力使得周围的一切都倒退恢复成原样,被打碎的重组,被破坏的地方也重新拼回。
“妾身的能力来自于月夜见尊的赐予,是永恒与刹那之理,因此可以将事物的时间返回到过去的状态。”
辉夜姬低声解释着。
“永恒与刹那之理!是了,这是法理的感应,原来是不完善的法理,难怪我会有那种感应,她的法理是我可以借鉴的。”
不过暂时不是时候,下次再来时再谈论这个,晴明已经想到了下次的会面。
第三十一章四神天地书完成
辉夜姬将一切都还原到未发生的时候,然后时间流淌起来,恢复正常。
晴明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的样子,对藤原不比等示意。
于是两人找个借口离开。
辉夜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任由两人离席。
走到门外,随便捡了一处僻静地,至少可以确认不会随便被人听到。
“如何?辉夜是否真是神佛转世?”
藤原不比等急迫地问。
“这个辉夜姬不是妖怪幻化,也不是什么邪祟,而是真正的人类女子。至于神佛转世我是不清楚了,但可以肯定不是凡间的女子。
藤原公真的要娶她?这可不是一件小事,不如再多加考虑。”
看在藤原不比等要送女儿给自己的份上,晴明难得地劝了一句。
“不必了,既然她不是妖怪幻化的,那我就一定要娶到她!”
藤原不比等顿时焕发了生机,整个人的精气神都振作起来,完全不像是五十一岁的人。
“唉,那位毕竟是月都的公主,一位强大神明的女儿,如今不过是被贬到地上受罚,迟早还是要回去的。纵然真的婚嫁,也必定不得长久,何况此事还未必能成。
纵然是普通人家也明白门当户对的道理,你一个凡间国度的二品大臣,就想要赢取一位来自神国的公主,怎么可能轻易如愿?
我的话已经劝了,算是尽了阴阳师的本分。既然听不进去,那就是自讨苦吃,以后也怪不得我。”
看着兴奋的藤原不比等,晴明只是默默地为他哀叹。
“那位公主可不是个好性子,多半以后还要生出许多事端。嗯需要警告她一番,太过火就不好了。”
灵异校园1前生今世 超级女主穿越记 作者:喜也悲 光角落 我的男友是河神 山野趣事 星际拓荒传奇 到了异界就是超人 妻居一品完结 傲世风华 无心娇娃 盛宠娇妃 人间怪谈 透明地带 穿越时空之楼兰传说 新灵界传奇 弹指风流 东方艳后 歌skip.世界第一巨星 龙脉迷踪之翡翠扳指:天机 民国风景 SCI谜案集(下部)
18岁那年,我娘被我爹打死,然后我爹娶了个和我一样大的后娘进门。7天后,我娘爬出棺材,敲开了我父亲的门欢迎关注我的微博大家看的时候记得先登陆(QQ号直接登陆就可以了!)然后点一下封面下面的推荐按钮!加更规则200个钻石加一更!单独打赏两个玉佩加一更!一个皇冠加五更!关键词阴娘最新章节阴娘小说阴娘全文阅读...
我是空间的旅人,时间的行者我追逐真理,寻觅起源我行走诸天,求真万界我是传道者,亦是冒险家。另外,我真的很凶,超凶(看封面)!声明1本书尽量走合理认知世界的路线,有自己的观点设定,不喜勿扰!声明2本书中的内容并不真科学,并不全合理,因为没有实际基础,纯属作者菌的蘑菇想法,作者也写不出全无bug的小说。...
李逸飞,大唐前太子李贤之子,因其父被武则天毒害,从小就被逍遥老人收养,十年之后,学艺有成的李逸飞下山报仇,最后经过与武则天的一番较量终于将女皇降服,成功光复李唐江山,揽江山美人于一身,享受人间帝王之风流。...
左手生,右手死,他是阎罗在世!美人在怀,佳人在抱,他是情圣重生!一个初入都市的江湖少年,凭借逆天医术,从此纵横都市,逍遥花丛!...
左手惊天医术右手至强武功,携带百年记忆,重生回归都市,这一世,定要纵横无敌执掌一切,登临苍穹之巅!...
段飞是个倒霉的孩子,老爹被人陷害入狱,又遭遇对象退婚,开间小诊所给村里的人治病,连温饱都不行。可他从未放弃过努力,他坚信只要人不死,必定有站在人生巅峰的那天,最后他用枚小小的银针走上复仇之路,凭精湛的针灸获得无数美女青睐陪伴。这是个励志故事,段飞的崛起之路经受无数阴谋陷害,可他为了坚守正义毫不畏惧,视死如归跟邪恶力量做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