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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下午快四点,魏清风约我去排练接到他电话时,我恰巧结束一轮上色,头晕眼涨的,听他说去练歌,也没多想,便换上套白色长袖衣裤出去,主要是画了一下午很累,想要换换脑子,放松一下。
出去公寓楼的大门,魏清风已经站在台阶下方等我。
他背着吉他,一身纯白色运动套装,乌发如墨,唇若樱红,傍晚的阳光洒在他身上,如同渡了金边。
单论容貌,魏清风他真的称得上绝色,至少在我二十多年的生命之中,他是唯二的。
唯一是大哥。
两个人都很美,却又各具千秋。
魏清风是那种奶油类型的,瘦高纤细,白皙柔腻,属于清冷型小鲜肉。
大哥则线条刚硬、线条深刻,有着刀雕斧刻般的隽永之感,小麦色肌肤,双眼深邃有神,宽肩、精腰、窄臀,身上每条肌肉都蕴含着力量,只是看着就极有安全感。
五年过去,魏清风的容貌在出色之余,又多了几分说不清楚的什么意味,成熟和青涩各占一半,只随意的站着就极为惹眼。
再加上那把跟了他许多年的吉他,慵懒随性的表情,被风吹动的头发,还有眼底若有若无的忧郁,沧桑之中带着致命的魅惑。
这,也是个带着妖气的男子。
突然想起十八岁之前对他的迷恋,就觉得自己眼光不错。在茫茫人海之中,找到最为出色的一个去喜欢。
那时的他,不仅成绩永远名列榜首,吉他也弹得非常好,是学校里最火的风云人物。每年的校庆、联欢,所有的表演类活动吧,全都有他的身影。
那时的他,随便坐在哪里,手指拨动琴弦,启唇轻唱的每一个字,都让人深深的迷恋。
当年的我,一颗心扑在他身上,为了能和他比肩,也磨着妈妈参加了一个吉他培训班,每天上课回来就在家里的凉台上练琴。
他知道以后,说那个老师教的不行,非要亲自教我,我自然求之不得,就辞了培训班的课,跟着他学琴。
这一学,就是许多年。后来还碰到过培训班的那个老师,他听了我的琴以后说我很有灵性,几乎可以和专业选手相媲美。
这得益于魏清风对我的因才施教。
而十八岁那年的中秋以后,我便再没有碰过琴。因为手指只要拨动琴弦,脑子里就会出现他坐在凉台的小凳子上手把手教我指法的样子,心便会痛如刀绞。
五年的时光一晃而逝,看着他站在夕阳之下的样子,我不由心神恍惚。
“走吧。”他背着琴先行一步,我跟在他身后。
隔壁房间的美女见到我们俩,贼嗖嗖的吹了个唿哨,朝着我挤挤眼睛,“情侣装都穿上了,发展速度可以啊。”
我一惊。
这才发现,我和魏清风居然都穿着白色运动套装,脚上配着的也是纯白色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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