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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鲁斯处理这种事的经验比较少,他去咨询了阿尔弗雷德。
然后就是现在,所有人都知道了。
提姆捂脸,“我说了,那只是一种借助平行世界的自我的力量,演变出来的一种武装而已!不要在乎它的外表,它是一种战衣!战衣!官方的说法叫做ego武器!”
达米安:“这个我当然知道,动画片里魔法少女都管那些粉呼呼的裙子叫战衣啊,只是没想到原来你喜欢那种战衣风格,早说啊,当初设计罗宾战衣的时候,就该给你换成粉色的,粉红鸟?”
提姆:无力反驳。
但是能让达米安拿捏住他,他就白比他年长这几岁了。
只要他不尴尬,尴尬的就是别人。
提姆面无表情的转过头,瞬间就坦然了。
不就是魔法少女战衣么,那个星星魔杖可是打出了火箭炮效果的攻击啊!
就算把火箭炮涂装成粉红色,还给它粘了一大圈蕾丝,难道有谁能无视它的威力吗?不能!
“你要是知道那套战衣有多强,以及它本身隐藏着多少秘密和故事,还有它的危险性,你就会抢着穿了。”提姆说道。
可惜,那套衣服只是被名叫艾因·亚当的男人借给他的,当时在卡尔夫镇,虽然蝙蝠侠把人捆住了,但最后还是在对方手下合力牵扯下,让人给跑了。
加上当时法尔科内和马罗尼的人也陆续赶到了那里,双方在卡尔夫镇又打了起来,而且法尔科内不知道抽了什么疯,牟足了劲要抢某个金发男大学生,他们也就没精力去管趁机飞速撤离的艾因等人。
这身衣服也随着对方的离去消失,提姆身上的衣服变回了自己去的时候穿的那身西装。
要是能让他把魔法少女战衣拿回来研究,就算让他穿着从镇上走回哥谭,提姆恐怕也会干。
他们都不清楚那滑稽的粉红色下代表着什么。
一旦他们真正意识到了,整个哥谭都会为之疯狂。
“他们管这东西叫ego武器,ego,也就是自我,”提姆根据自己获取那身衣服的时候灌输进脑海中的记忆,简单的给他们解释了一遍,“一个人身上存在各种可能性,不同的选择导致不同的走向,这是最简单的平行世界理论。那身魔法少女套装就来自平行世界的我。”
“你的意思是,你看见了平行世界的自己,那个世界的你是个魔法少女?”
“所以平行世界的你是个女孩?”
“我还是个男性,为什么我的战衣会设计成这样,我猜是为了给与人们鼓舞,所以选择了更亲切高调的形象,就像是明星或者偶像那样,在身体力行的维护哥谭的正义的同时,也给与民众精神上的支持。这道理就和美国队长的作用一样,全民偶像,精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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