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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华兴奋地在工作室来回踱着步子,不行!偷偷移走会把事情弄僵,倒不如跟黄兴维董事长直接提出,想他会答应这一请求的,因为,自己的价值远远没有用完。
想到这里,他拨通黄兴维的手机,道:“董事长,这个年轻人大部分细胞已坏死,要恢复起来不是一天两天能解决的事,为了不耽误工作,我打算把他放在家中慢慢治疗研究,您看……”
“行,如若你不好搬运,我派人过来帮忙。”黄兴维爽快的答应下来,他是这样想的,一个活过来的人对于博士来说可能有研究价值,但对自己不如一具死尸更有用处。
程华将饶铖搬进面包车,然后开车回到家中。他居住的小二层楼房,是在富人别墅区里,有一间地下室是经过加固从新修建的,仪器设施比他办公的条件不差半分,基本是安全的。
他有一个女儿,正在京城读大一,只有寒暑假才能回来,妻子早年离婚去了国外,平时家中也只有他自己,做起事来比较方便,待自己女儿回来,估计饶铖已经恢复了正常。
饶铖被放在地下室,浸泡在一个大浴缸中,里面全是各种药材勾兑而成的溶液,这可是程华多年研究摸索的成果,对坏死的细胞有极强的修复作用,不过,并未在学术刊物表过。
恢复治疗过程,饶铖是不会被动坐等,他家以前的邻居老大爷是个练武的,挺喜欢他,从上小学起,就传授气息修炼方法,包括一些拳脚功夫,到了十五六岁,俱然成功打通任督脉。他决定试一试,每天程华上班后,将气息慢慢往丹田处汇集,等有了气感,再逐渐沿着任督脉循环往复,不间断的一点点推进,数天后有些效果,部分脑细胞开始复活,一个星期后他的眼睛张开,能勉强说上几句话。
一个月后,饶铖终于可以下地走动,这时的他,丹田气感充沛,全身毛孔一呼一吸,天地灵气涌蜂渗进体内汇入丹田,身体机能处在全面恢复中,如此迅,与强大的魂魄相关,正是28年前,两个虚空喝酒的脏老头,强行拍入截然不同的两股精气,冰火两重天的滋味,可把他受够了,差些魂飞魄散……
饶铖恢复好转,程华高兴坏了,在救治恢复过程中,对细胞的启动修复,为他积累了不少经验,在医学上的价值,那是难以估量的,不过,目前他还不想泄露出去,表在刊物上。
两个月一晃而过,饶铖体内气息突然疯狂流动,全身筋脉骨骼“嘎嘎”炸响不断,“轰轰……”连续震动,气血贯通,精气旺盛,力量在加大,敏捷反应能力在加大……
饶铖终于恢复如初,行动自如,力量敏捷度更加强大,他的魂魄经历过时空隧道的磨砺,要比普通人强上数倍,这点程华是不知道的,不过,饶铖能恢复正常,他是高兴得要命。
这天晚上,程华在酒店买了几个大菜,提了4瓶五粮液酒回到家中,把酒菜摆到地下室,给自己和饶铖倒满酒,满脸喜悦道:“今天有两大喜事,一是你的身体恢复正常,我的任务算是完成。二是我为你弄到一张身份证,上面的人与你年龄相同,家住贫穷山区,只有一个妹妹和奶奶,他是挖矿被埋窒息而死的,尸体偷运到我这里,让人惊异的是,那年轻人无论个头长相都跟你十分相像,我随手就把他的证件拿了过来,如果以后碰到他家乡的熟人,你就装作大脑被车撞了,受损失忆,没人能分辨出来。”
饶铖拿过身份证一看,大为惊讶,上面的名字与自己生前的姓名一字不差,内心激动不已,今后可以名正言顺使用自己原来姓名,但他并不急于表态,沉吟顷刻,然后道:“程兄,谢谢您的救命之恩,不过,让我猜猜,你救我并不是出于善心,而是出于猎奇和研究才出手的,我说的没错吧?”
说这话时,他死死盯注程华,在他认为,两人之间应该提前说清楚,或许更能疏通猜忌,加深了解。
程华倒是极为爽快的人,笑着点头道:“饶铖,你说的一点没错,我这人的确没有无缘无故的想做什么善事,我从来都没有这个愿望和想法。”
饶铖十分欣赏这份豪气,笑道:“这样挺好的,既不为情所困,又可落个自在一身轻,令人羡慕啊,你适合去当和尚,或许能修成高僧成佛。”
他一摇头,苦笑道:“如果当了僧侣,我肯定要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不轮回,连做个小毛虫的福分,大概都难以如愿,我的杀孽太深了,阎王爷一定在记恨我。”
饶铖讶然道:“难道你偷偷杀掉了不少人?”
他摆手一笑,道:“我可没有杀过一个活人,但是我却杀了不少尸体,不是说死者为大吗?可我将多少尸体毁掉了,按老百姓的迷信说法,这是断子绝孙的事。”
“嗨!人死后魂魄都跑了,留下的不过是个臭皮囊,难不成还能回来复活……”说到这里,饶铖突然意识到什么,嘎然住口不再言语。
程华可是明白的很,笑的花开似得,故意打趣道:“你饶铖不是也跑了回来,如果没了尸身岂不是成了游魂野鬼了?”
饶铖自知失言,哑然一笑,摇头默然不语,想想地府比人间黑暗的简直无处说理,连问都不问,凭着判官的情绪随意裁定你的命运,伸冤的地方都没有。
程华的心刹时活泛激动起来,看来自己猜的不错,真有地府啊!他惊喜的盯注道:“难道地府真的存在这个世界?如同民间传说的一般?”
饶铖看了一眼程华,不忍心对这个救命恩人过于隐瞒,毕竟人家救了自己,但又不便细说,只好点头默认。程华激动地继续追问道:“那,你是怎么逃出来的?”
这话让饶铖异常尴尬,顿时默言不语,开玩笑,这样龌龊的事能向外人说吗?说是自己要挟地府判官,被恭敬的送了回来,即毁了自己的形象,又泄露了地府天机,估计整个地府都会出动厉鬼,杀人灭口。
程华见饶铖点头认可,便不再言语,知道里面肯定有不能说的秘密,他自己的经历最清楚不过,对于一些事,宁肯丢弃生命也是不能说的,因为,有些惩罚比死还要恐怖万分。
这一晚上,两人喝掉4瓶酒,程华醉的不省人事,奇怪的是,饶铖俱然没有醉倒,连他自己都感到纳闷,难道是那张地府通行证的作用?百思不得其解。
第二天早晨,程华让饶铖搬进一层楼梯口的房间,笑道:“饶铖,这是你今后居住的房间,大约再过两个月的时间,我女儿程嫣就要回到家中,正好你会做饭帮忙照顾一下她。”
听得饶铖一愣,要当男保姆?而且是给同龄女孩当保姆,这怎么能行?吓得他赶紧推辞道:“程兄,这不大方便吧,我还是搬出去,等她走后再回来,你看行吗?”
按说,饶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但最为头疼的事,就是与女人打交道,这与他的姐姐教导有关,她时常吓唬道:弟弟,你可要记住,女人是最记事的,也是最歹毒的,一旦不小心招惹上,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话的确把饶铖唬住了,对姐姐那是百依百顺,极大满足了她的虚荣,尤其自己临死前那个矮小瘦弱的女孩,挥舞着大棒,狰狞的面孔令他不寒而栗,印证了姐姐的教诲是对的。
程华想了想,摇头拒绝道:“饶铖,你还是住在这里,让她有个伴,遇事你也可以搭把手,毕竟你是一个大二学生,肯定有共同语言,就这样吧!”
他的打算是,自己一天到晚都在忙碌工作,女儿回来没人照顾,正好饶铖闲着无事,既可以帮忙做个饭,还可以兼当保镖,一举两得的好事岂能让他跑掉,不过,他更知道自己女儿的秉性,吃些苦头那是肯定的。
碍于面情,饶铖一看难以推脱,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郁闷道:“程兄,既然你非要我留下,那就当一个多月的保姆吧,不过,这两个月我要出去透透新鲜空气。”
程华点头道:“这个你自己决定,我已给你办好小区出入证。”说完,将证件递给了他,又给了一张银行卡,转身出门上班去了,饶铖兴奋地赶紧换上衣裤,准备出门。
当他能下地走路时,通过电视、电脑、报刊杂志,对改革开放后的中国,做了一番了解。如今的中国如同换了新装似得,焕出强大的生命力,朝气蓬勃的向前跨步。人们可以穿上自己喜爱的服装,满街霓虹灯闪动,车水马龙,只要你有钱,俱能买到你所喜爱的东西,市场里摆满了各式水果、鸡鸭鱼肉海鲜等,物质丰富的让人眼花缭乱,你可以做任何合法的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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