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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3部分(第1页)

小郁转头见是小姐,不由惊喜交加。等到老太君的事情完了之后,朱传宗去看望朱水月,发现一身缁衣的小郁,不由难过地道:“小郁,你这是做什么?我很喜欢你的,我愿意照顾你一辈子,你何必要出家呢?”

小郁凄凉一笑,道:“少爷,我是不祥之身,前世造了罪,今生才来赎罪的。我只愿长伴青灯古佛,替少爷祈福,愿少爷一生平安。少爷要是许了,我就勉强了此余生。少爷要是不许,那我只好随老祖宗去了。”

朱传宗见她这么说,知道她性子刚强,怎么劝也没用了,只好道:“好,我依你就是。你以后就在水月庵里修行吧,我不会打扰你的。”

小郁含笑掉头,给他施了一礼,转身慢慢地走了。朱传宗看着她单薄的身影,忍不住悲从中来。

水灵儿远走江湖,老太君含笑寿终,小郁入了空门,和姐姐玩假的可不一样,真是世事难料。短短几个月里,身边的人或走或逝,不禁让朱传宗感叹人世的变化无常。他虽然坐拥美人,富贵无双,权力遮天,可是不如意的事,依旧是件件而来,无有穷尽。他想起紫纱仙子临走时说的,人间再富贵安乐,终究还是比不上天上的逍遥自在,不受生老病死之苦,无忧无虑,果然如此啊!

朱传宗念及此,对紫纱仙子的思念,又无法抑制地涌上心来。他现在有些心灰意冷,对于权势地位,不再那么热衷。对跟身边的美人们缠绵云雨,也稍微有些意兴阑珊了。漫漫红尘,到头来都是一场空。怎不让人黯然灰心呢!

这些日子有了感触,朱传宗对紫纱仙子更是思念不已。只是伊人早已飞升天界,香烟飘渺,纵使日思夜想,也是无迹可循。朱传宗想起紫纱仙子最爱诗词,便也吟读起诗词来,聊以慰藉相思之苦。

以朱传宗过目不忘的智慧,研读了数年,对诗词之道已十分精通。虽然未必能做出什么绝好的佳句来,但是出口成章,也不是什么难事。他既涉此道,兴趣正便浓,发现诗词既能陶冶性情,又蕴含着许多哲理,不由也有些沉迷其中了。

朱传宗寄情诗词,对政事不再那么上心,一般的事务都交给水封良和一些心腹大臣去处理。水封良成了朝中炙手可热的大红人,权势也是越来越大,满朝官员自然也都来讨好投靠。

不过朱传宗聪明绝顶,对权力平衡的重要性也是心知肚明。以前身边有王定昆跟水封良互相制约,他很是放心。现在只剩水封良一个,不由就暗暗留了心,打算再提拔一个心腹。

一个偶然的机会,一个名叫吴可兴的小官引起了他的注意。

吴可兴是五品的礼部员外郎,他的父亲是前朝大学士吴世德。此人一开始并没有什么出色之处,先捐官做了主事,后来在他父亲的余荫关照下,做了礼部员外郎。他的长相也很平常,白净无须,三十多岁的年纪,看起来毫无特点。

然而此人实际上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平庸,而是个极为精明的人。他知道,要想官运亨通,就必须有一个坚实的靠山,而最大的靠山,当然就是如今朝廷一手遮天的摄政王朱传宗了。而要想得到朱传宗的欣赏和信任,就必须投其所好。

朱传宗权势通天,朱家富甲天下,朱传宗的夫人也个个都是绝色美人。而且朱传宗本人也是最恨贪官,因此很难找到讨他欢心的办法。许多官员见在朱传宗这里走不通,都退而求其次,转而去巴结水封良。

然而吴可兴却另有心思。水封良虽然如今是二人之下万人之上,似乎能呼风唤雨,但是他的一切都是朱传宗给的。没了朱传宗的宠信,他就什么都不是。也就是说,要想飞黄腾达,追根究底还是要靠讨好朱传宗。

吴可兴抱了这个心思,在礼部任职期间,除了公干,其余的时间便一门心思去琢磨朱传宗。他发现朱传宗最近沉迷诗词,因此虽然本来自己不爱好此道,也静心读经诵典起来。而且他打听到朱传宗最喜欢常乐公主,常常想念,于是花钱买通宫里人,抄录了常乐公主当年留下的诗词作品,全都背得滚瓜烂熟。

皇天不负苦心人,过了几年,机会终于来了。

这天朱传宗兴致非常好,宴请了很多官员去府上喝酒,吴可兴借着父亲的面子,也有幸前去。席间,十数位歌女翩翩起舞助酒。刹那间,大殿内香烟袅袅、舞袖飘飘。朱传宗触景生情,突然想起一首小诗,脱口就吟诵了出来:“罗袖动香香不已,红蕖袅袅秋烟里。轻云岭上乍摇风,嫩柳池塘初拂水。”

朱传宗刚吟完,一位大臣马上站起来奉承道:“妙,妙!王爷的诗做得意境深远,又形象生动,真是足以流传的绝妙好诗啊!”

朱传宗心中好笑,瞟了他一眼笑道:“大人既然能体会此诗的意境,想必也知道这是何人所写?”

那大臣结舌道:“此诗……不就是王爷您刚写的嘛?”

朱传宗笑道:“我哪写得出这样的佳句来?大人要是不知道,还是坐下喝酒吧。”屋里的大臣们都幸灾乐祸地笑起来。那大臣通红着脸,一边道:“下官无知,王爷恕罪!”一边悄悄坐下,再也不吭声了。

朱传宗向众人笑道:“各位大人谁能知道此诗的出处,本王有礼物相赠!”朱家富可敌国,送的礼物,肯定是价值不菲那是无疑的。这还没什么,要是能借机得到朱传宗的赏识,以后岂不是前程似锦?众人顿时都两眼放光,绞尽脑汁,却没有人站出来回答。

吴可兴见机不可失,当下站了起来,道:“王爷,下官无礼,试猜一下,请王爷指教。”

朱传宗转头,见是个不认识的小官,问道:“这位大人知道?请说无妨。”众人都看向吴可兴,有羡慕的,有嫉妒的,也有认定他答不出来,因此等着看笑话的。

吴可兴道:“这是常乐公主留下的诗句。此诗之妙,让下官过目不忘,因此有幸记得。”

朱传宗一怔,没想到他竟然真的答了出来,心中大喜,便命人取了两颗夜明珠给吴可兴做奖赏。吴可兴拜领了。朱传宗笑着问道:“大人是如何知道这诗是出自常乐公主之手呢?”

吴可兴道:“下官平时很喜欢诗词。本朝常乐公主诗才绝伦,下官拜读过几首之后,钦佩万分,因此搜集了很多公主的作品。正好今天王爷问起,下官这才能答得出来。”

朱传宗听见吴可兴称赞常乐公主,大为高兴,爱屋及乌,对吴可兴也颇有好感。

过了些日子,这天朱传宗打算外出踏青,想着如果遇见什么佳景,可能要作诗。一个人可就没什么意思。心中一动,想起吴可兴曾自称爱好诗词。当下就派人召吴可兴来,跟着他一同去踏青。能随摄政王一起出游踏青,这是何等的荣耀?吴可兴欣喜若狂。

人马路过一座小村庄,庄上人似乎在办什么喜事,村边广场上聚集了许多人,也无非是猜拳行令。惹人注目的是,有几个十分清丽的小姑娘,不停地在人群中穿梭,她们时而站下和饮酒人说笑,时而又附在一些人的耳边低语,美不胜收。

朱传宗一见,诗兴大发,吟道:“桃花红,柳烟翠,侍宴美人姝丽。十五六,解怜才,劝人深酒杯。黛眉长,檀口小,耳畔向人轻道,柳阴曲,是儿家,门前红杏花。”

朱传宗吟完,有心考校一下吴可兴,问道:“吴大人,知道这首词是谁的作品吗?”

吴可兴道:“王爷这词,乃是前朝庄墨涵庄先生所填。只是……”

朱传宗点头笑道:“只是什么?但说无妨。”

吴可兴道:“原作的开头两句,好像不是桃花柳烟,而是锦筵罗幕。不知道下官记得对不对?”

朱传宗笑道:“吴大人记得一点没错。但是眼前这村景并没有锦筵罗幕,只有桃花绽放,柳烟层叠,所以我顺口改成了应景之物。这首词流传并不怎么广,吴大人竟然能记得一字不差,真是学富五车之人啊!”

吴可兴忙道:“王爷真是过奖了。下官这点学问跟王爷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以后只盼望能常跟在王爷身边,聆听王爷讲些诗词之道,就是下官的幸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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