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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部分(第1页)

鲁番火洲的威名,便向我们迫不及待地展示出来。行走数日,眼前唯一出现的便是空旷的不毛之地,极端荒凉。时常刮起的大风,吹得人东倒西歪。地上覆盖细细的盐粒,盐壳仿佛吸收了光线,地面上发出恍惚的微光,天际偶尔出现莫名的湖水树木,总总怪像,却是海市蜃楼之故。

我们进入了车师前部的王城。这座城市建筑在两条河交汇处三十米高的悬崖台地上,只有一条狭窄的土路能通到城门,地形之独特,让人叫绝。在现代我曾来过,看到满目土黄色的残破,这里,就是著名的交河古城,21世纪最大最古老,也是保存最好的土建筑古城。

《汉书?西域传》记载:“车师前国,王治交河城。河水分流城下,故号交河。”车师前部统治这片地区已达五百余年。但过不了八十年,等车师最后一代王死后,柔然立阚氏伯周为王,车师前部改称为高昌国,政治中心从交河迁到几十公里外的高昌故城。玄奘西行路过高昌,与高昌王鞠文泰结拜兄弟,《西游记》里的御弟,便是这样来的。

车师前部是去长安请求符坚西征的几国之一,而且自愿充当吕光的向导。所以对吕光的到来,欢迎仪式也是极尽隆重。黄昏时分我们在音乐舞蹈和鲜花中走进城门,让我一阵恍惚。对我而言,就在不久前看到的废墟,眼下却是如此鲜活地以繁荣面貌呈现在我面前。沧海桑田,真的不过是转瞬间事。

这个城市一直繁荣到十三世纪末,蒙古贵族海都叛乱,经过多年的残酷战争,先后攻破高昌,交河,并强迫当地居民放弃传统的佛教改信伊斯兰教。在那场战争的最后,车师人把妇女儿童全沉入井里,以免他们遭受侮辱被奴役。这些井的遗迹,我在21世纪看到,现在,走在交河城的大街上,又再次看到了。蒙古人破城后,实施他们一贯的烧杀抢政策,一座一千五百多年的城市,从此全部摧毁。我眼前位于市中心的大佛寺,一旁用厚土墙砌成的王宫,还有官舍,到了21世纪,都还残留着烈火焚烧的痕迹。

交河是我们到达敦煌前最后一个大城市了,所以吕光宣布休整十日。因为罗什身份高贵,我们没有住驿站,车师王特意安排我们住在王宫里。当天晚上还在大殿举行了盛大的欢迎宴会,罗什和我都应邀参加。宴会上车师前部王提出请罗什到王家的大佛寺讲解大乘般若要义,吕光不好推辞,只能同意。罗什的回答则是:他需要准备一天,后日再开始讲法。

我奇怪地看看他,讲法对他来说太家常便饭,什么时候需要准备了?只要告诉他想查寻什么经文,想知道什么佛学含义,他可以连思索的时间都不用,出口成章。他的脑子,就是一座最全面的藏经阁。看他偷偷对我露一个意味深远的笑,更是疑惑。宴会结束回到我们房间,迫不及待地问他,他却只是抿嘴笑笑,一脸神秘感。

第二天一早起来时不见他。他本来就起得比我早,所以应该是在外做早课,我便不以为意。因为今天有更重要的事情等着我,是我进交河前期盼已久的。能在交河最鼎盛时期实地考察,这对我来说太有意义了。就算我不打算回现代,可是骨子里对历史考古的热爱,却是怎样都抹灭不了。所以我漱洗完毕,兴冲冲地打算出去了。刚跨出宫门,我便整个人傻掉。

一个背影看上去无懈可击的高挑男人,月牙白短衫,卷曲的褐色披肩发,似有种仙家的飘然之气。听得身后的动静,转身面对我,晶亮的灰眸里流淌着一江春水。

他看一下自己的装扮,向我伸出手臂,笑意昭昭:“今日,没有什么高僧鸠摩罗什,只有陪妻逛街耍玩的一介俗客。”

我正眼冒红心地看着这位卓然的仙人,听他这么说,不禁有些气急:“我那可是工作,不是逛街耍玩。”

他失笑,微摇摇头:“好,那我这俗人,今日便陪妻工作,以供驱使。”

难怪昨晚这么神秘,想必早就盘算好了。他这样把我的喜好放进心里,让我怎样都忍不住咧嘴笑。手伸进他的臂弯,与他一起往外走。突然想起一件往事:“老实告诉我,那年苏幕遮最后一日,你是不是来寻过我?”

脚步有点滞黏,脸上迅速飞过红晕,一向口才极健的他竟然有些语结:“你,你怎知道?”

“因为十多年了,你扮俗世模样的口味一点都没变。”哈哈大笑,想起往事,不由满怀感慨。停下来严肃地面对他,“上一次,我没有来得及告诉你,这次我一定要说出来。”

他面色一凝,探向我双眼,那惴惴的模样让我实在憋不住,笑得弯腰:“我要说的就是——你的这身打扮,真的很好看。”

停住笑,迎上他暖暖的目光,由衷地赞叹:“罗什,你是我见过的,最英俊最有味道的男人。”

他愣一下,随即浮出的腼腆微笑将整个人染得灼灼生辉:“皮相如何,罗什从未在意。再说,都已三十六岁了,哪还有什么英俊。”

我摇头:“三十岁之前,长相由父母定。三十岁之后,便是由自己定了。俗话说:貌由心生。书卷气质,旷达历练,都是后天所得。心境开阔之人,面貌也同样能反映出来。有些男人只是年轻时仗着父母先天馈赠,却越长越无味。肚腩挺出也不禁饮食,只会谩骂命运怨天尤人。这样的男子,就算长得再好,过不了几年,便面目可憎了。但有些男人却能如酒,越放越醇,岁月给他增加的是浓烈的酒香,额头的皱纹添的是气度与魅力,更有生活带来的感悟与智慧。”

仔细打量他蕴华自成的清朗眉目:“罗什,你就是如醇酒般的男人。就算五十岁,六十岁,甚至更老,我也会依旧爱你的相貌。”

再看一下伸长手臂低头看一看自己,努力吸一口气,给自己鼓劲:“而我,也希望锻炼自己,修身养性。让自己也能越老越有魅力,这样才配得上站在你身旁。”

“你啊,就有本事让罗什开怀。”他眼中闪着异样的光彩,轻敲我的额头,““肚子饿了么?听说交河的拉条子很好吃……”

“是么?那我们赶紧去。”来不及搓额头,拉着他的手加快脚步,“你请我吃。”

“你这个傻姑娘,怎么还那么性急……”

他陪着我在街上晃荡,因为穿着俗衣,我便肆无忌惮地当众拉他的手。他刚开始还有些不适应,被我强制着牵手几次,也就无奈地随便我了。我们吃了特色的烤包子,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包子,而是用薄皮子裹着羊肉馅,放进烤馕的馕坑里。皮色黄亮时拿出,趁热咬上一口,皮脆肉嫩,香而不腻。我一边烫地直跳脚,一边仍是不停嘴地吃,他在一旁不停摇头叹气。

烤羊肉串自然也是不能少的。想起以前在苏幕遮上想像过让他陪我蹲在路边吃羊肉串的情形,不怀好意地看向他。他看到我的奸笑,偷偷后退一步,想引诱我去吃拉条子,被我一把拉住。哈哈,现在羊入虎口,想逃?没门。

最后的结果就是,一代名僧,俗尘不染之人,腼着脸跟我一起站在街角啃羊肉串。还好他以前没来过交河,又改装过,所以没人认出他。不然,我估计打死他也不肯让我这样毁他的形象。

我找到一家小摊,坐下来要两碗拉条子,他却有些为难地看看沾了油渍的桌椅。我知道他从小被伺候惯了,很爱干净。笑着告诉他,要吃最正宗的小吃,一定得到这样的小摊子上。我在外旅游,就是如此寻味饕餮的。果真,这家的拉条子韧劲十足,非常有嚼头。他看我吃得那么欢,终于肯动筷了。吃到后来,他也忍不住点头同意我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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