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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过了,所以现在他们的心里很平静,没有什么可以后悔的……他们是勇敢者,因此是无悔者,通过这个游戏,我想你们每个人都已经懂了一个道理,这个世界上没有完全无悔的人生,但是成功的人,是那些善于减少自己后悔机会的人……”
善于减少自己后悔的机会!
天哪,为什么我没有早一点知道这个游戏?如果我能早一些懂得这个道理,我还会在意大利与那个纯色的手袋失之交臂吗?我还会在一个转工机会出现的时候犹豫再三吗?我还会明明在内心深处爱着一个人但是却永远闪烁其词吗?我能失去什么呢?如果我当初选择了那个手袋,我所失去的不过是那些愚蠢的吃了让人发胖的巧克力!当然也许你会说,你之所以对那个手袋耿耿于怀,是因为你失去了它,但是如果你得到了它,也许就是另外一回事了,你不见得有多么喜爱它,也许在拎过两次之后,它就和你的那件短款大衣一起被扔在衣柜里,一年两年,你也不见得会用它一次;而且早晚有一天,你会认为这个包包对你不合适,因为你转变了趣味,你喜欢波西米亚,你喜欢非洲喜欢中东,你不再喜欢这种柔软乖巧的小姑娘风格……
悔 恨(2)
全对——但是有一点点小错,你得到之后再放弃,和你从来没有得到过相比,两者的后悔程度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就像嘉年华会上,那两个上台抢答问题的男孩,他们的后悔程度远远没有我的强烈——虽然他们错了,而我对了。对了又怎样?我没有在台上,我失去了机会。
看过一篇关于关之琳的访谈,问她有过那么多情感经历,是不是有些后悔。她的回答充满智慧:“如果不去经历,岂不是更后悔?”
年幼的时候不懂得这个道理,大人们又总在耳畔谆谆教诲:“一失足成千古恨。”于是害怕犯错,害怕失足,害怕一时冲动而使自己万劫不复——而实际上,谁的千古恨是一失足造成的?麦当娜失了多少回足?小甜甜布兰妮犯了多少错?你不去选择,怎么知道什么是适合你的呢?你不去尝试,怎么知道生活的滋味是什么?所以,不如放纵自己的感觉一次,便是后悔了又怎样,总比没有做而后悔要好吧?
我一个朋友,好好地工作,好好地上班,一切按部就班,薪水不比一般人的多,也不比一般人的少,老板待她,虽然不是“我心中你最重”,但也说得过去,该提职的时候也提职了,该发红包的时候也发红包了。但是,就一顿饭的时间,竟然被说服转工——我们喊,你疯了?辞职和买楼一样,都是不能冲动的。而且还不一样,买楼买到冲动,后悔了还可以再卖出去,但是转工就不一样了。转过去万一不适合你,就没有回头路了。
朋友说就没有想过回头路。不幸被我们言中,这边辞掉,那边又没有兑现最初的允诺,只得再辞。我们不忍批评她冒失,她自己倒是坦坦然:“我有什么损失吗?不过是丢掉两份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而且是接连丢掉,这么高的效率,应该高兴才是。”
“但是,你的生活品质……”朋友回复:“放心,不会和你们借钱。人为什么要赚钱?不就是为了能随心所欲?如果有了积蓄,还要看人家脸色,尤其是看自己讨厌的人的脸色,岂不是白白辜负了自己往日的艰辛?财富如果不能带来自由,要财富又有什么用?”
她大大方方地去读书,说以前没有时间充电,现在有了——然后她对我们说,如果辞掉一份工,就永远找不到工作,那只能说明自己太无能,太笨,大不了找一圈再重头做起,又有什么?如果是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在哪里做不是做?
于是明白,一个人如果有了本钱,就不要对自己太苛刻——否则就会像生命中的葛朗台,尽管家财万贯,但是却连灯芯也只肯用一根,而且必须是非常细非常细的那种。何必要让自己活在欲望的黑暗中呢?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你的一生,谨小慎微到没有做错任何一件事,也许到你生命结束时,你会悔恨万分——你会后悔,不是后悔自己做错了什么,而是后悔根本没有给自己任何可能的后悔机会——爱一个自己想爱的人,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买一款自己想买的手袋,即使错了,又能错到哪里去?而你竟然理智到不给冲动一点机会,你怎么会对自己这样残忍?就让自己冲动一次,又能失去什么呢?也许你失去的不过是一个苹果,而你得到的却是整个果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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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爱已成往事
《霍小玉》是咱古代一经典话本故事,女一号霍小玉,当红名妓,才貌双全色艺俱佳,爱上书生李益,两人山盟海誓,永不相弃。没想到李益扛不住各方压力,终于还是娶了门当户对的卢氏。小玉悲痛欲狂,再见到李益,痛责负心汉后咒道:“李君李君,今当永诀!我死以后,必为厉鬼,使君妻妾,终日不安!”
果然小玉死后,李益夫妇终生怨怼。
和霍小玉比起来,人家麦当娜早年的遭遇可惨多了,失恋基本上属家常便饭,被人抛弃不知道多少回。但你看看人家后来,盛年出演“贝隆夫人”,四十不惑生了孩子,还亲自撰写儿童读物《英国玫瑰》,畅销得一塌糊涂。谁能相信当年那个遭人非议的街头女郎会成为一个好母亲并且亲自为自己的孩子写故事?
另一个例子,伊莎朵拉·邓肯,一个穷人家的孩子,没读过什么书,就因为喜欢赤着脚跳舞,不仅跻身于上流社会,嫁给了百万富翁,还被誉为“现代舞之母”,人们认为她“凭借个人的力量,扭转了艺术的方向”。她的一生充满传奇,在她所交往过的男人中,既有俄罗斯诗人叶赛宁,也有百万富翁劳恩格林,还有钢琴家瓦尔特·拉梅尔,雕塑家罗丹以及那个时代许多著名的人物。
但邓肯一生在感情方面所受到的伤害,不要说霍小玉,赶上个杜十娘,跳十次河都不止。邓肯在年轻时曾爱上很多人,但那些人都辜负了她。她曾精心设计圈套,把意中人请到自己住处,穿上透明长袍,头上插着玫瑰,翩翩起舞,可是人家找了一个借口跑掉了。她为这种事情不止哭了一回,甚至还有一次是到了床上,人家穿上衣服就溜了。换个常规一点的女人,第二天还有勇气出门见人吗?她跳舞的圈子就那么大,有头有脸的人就那么几个,她一个姑娘,主动示爱却被拒绝,不觉得自己丢脸吗?
以前读霍小玉杜十娘的故事,往往会认为她们之所以红颜薄命,主要原因在于她们爱上了不该爱的人—— 一失足成千古恨啊,所托非人!但现在转过头来想想,我猜多半是因为她们太骄傲了,以至于咽不下心头的恶气——于是去死!如果她们能像邓肯或者麦当娜似的,结果会怎样呢?都是艳帜高张的人物啊,尤其杜十娘,何苦自己作践自己——为什么要怒沉百宝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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