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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下理科出身,粗鄙无文,所谓“怪现状”云云,比及前辈所著若小鬼见阎王,贻笑大方,唯在此言论自由空气下发自由之笑言以资消遣而已,莫怪莫怪!
狗日的大学生活(12)
12
冬天来临时,我意外地迎来了我的春天,我恋爱了,初恋。
“人生最痛苦的事莫过于回忆起往昔快乐的日子。”短暂的初恋彻底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加上一个月的寒假,总共七十三天的初恋,是我身上永远无法痊愈的一道伤疤,初恋过后的我,直到今天都没有发自肺腑地笑过。每回忆一次那段历史,于我,就像动一次大范围的外科手术,不打麻药的那种。撕开伤疤,鲜血汩汩直流、、、、、、
她叫小素,一个瘦弱的女孩,云南傣族,大我一岁,S大学艺术系音乐专业。我对学音乐的人向来没什么好感,虽然我歌唱得很好,还组过乐队,只是不喜欢音乐人贴着前卫、高雅的标签,看人都用俯角。有个经验,在大学校园里碰到女生问你学什么的,问的时候还自信满满高高在上的样子,百分之八十她是学音乐的,其实她对你学什么并不关心,目的是要你反问她学什么,然后可以骄傲地告诉你:“我学音乐的!”小素例外。
如果我能未卜先知,知道跟她在一起会遭到那么多人的敌视,也许一开始我就会选择不开始。当我们像情侣一样漫步在S校,我感受到的同性的目光似乎全是愤怒的,芒刺在背的感觉。几乎所有心怀嫉妒的男同胞们看到清丽脱俗的小素和懵懂羞涩的我,都用他们的眼神和肢体语言发出同一个声音:“一朵鲜花,就这样插在牛粪上了。”而当时的我还满以为我们是“金童玉女”,就像老狗说的:“她是傣族,你是歹人,你俩挺配!”直到我在自习室课桌和厕所蹲位旁看到他们的留言:“某某某(我的俗家姓名),我日死你!”一开始我很苦恼,见多了后我就一边大便一边掏出笔回道:“如果你说说就能成为现实的话,还要生殖器干嘛?”
反对的声音主要来自小素班上的男生们,一帮自以为是的音乐人。在他们眼里,除了他们自己和长得漂亮的女生,其他人是不能称之为人的。他们总以为他们的班花小姐是被奶油我用某种卑劣的手段搞到了手,然后不得不“屈从”的,其实大错特错,我们玩的是倒追,而且直到分手,都比石灰还清白。
为了不在高*面前示弱,我在校报编一些非主流的凄婉的爱情故事,写这种东西我擅长,无非是先逗笑,然后抽几个感人的场景作细节描述,留给热恋中的那个后来没死的回忆,再让另外那个找机会死掉,然后没死的再回忆那段逗笑的细节,然后意志力不强的读者就开始哭,万变不离其宗。我这样的东西在当时很有读者,那帮女生连鬼故事都不听了,热切地讨论着写这些东西的家伙是个什么样的家伙。小素就是抱着这样的心理拐弯抹角找到了我们宿舍的电话,聊了几句,相约一起去自习。
“若轻云之蔽月,如流风之回雪。”这是我后来写给小素的话。其实第一次见面我只是觉得漂亮而已,但是我神态自若,面不改色心不跳。这要感谢我的高中同桌,一个号称“关芝琳加梁咏琪的和的平方”的变态美女,她说我胆子小,为避免日后见到美女失血过多(流鼻血),规定我每天盯着她看一柱香时间再看书,从此我见到美女和见到狗屎的反应差不多。小素真正吸引我的是她的文静。
狗日的大学生活(13)
13
第一次不太亲密地接触后,我发现自己陷入了类似炮灰对雀斑的苦恼: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反侧辗转,脑子里全是几小时前小素的音容笑貌,呼噜声依旧,唯一不同的是没有猫叫。
忽然没了主张。人上了床却睡不着,尿就格外的多。我频繁地来往于厕所与床铺之间,终于闹醒了睡在我上铺的兄弟。
()
老狗翻身坐起,点燃一支烟,悠悠地道:“爱徒,思春了?”
我靠,说话总这么犀利。我只好坦白。
“计划没有变化快,你要尽快下手。择日不如撞日,明天就约她。是时候教你入门了。”老狗丢掉烟屁股,赤裸着爬下床,进厕所滋溜滋溜半晌,折回来坐在我床边,毫无保留地将他不外传的泡妞心得口授于我,“真他妈是个高手啊!”
“约女孩子出来,首先要装,装忧郁,越忧郁越好。最好先在电话里直言“我心情不好,想跟你聊聊,一起吃个饭,好吗?”然后见面时的忧郁就顺理成章。至于为什么心情不好,你可以瞎编,什么想家了东西丢了头发疼了等等等等。吃饭一定要喝酒,喝酒一定要喝多,‘酒是色中媒’,懂吗?喝到你自己还清醒而对方已经迷糊的程度,就埋单走人。你能保证她迷糊的时候你还清醒吗?”
我摇摇头。
“那就少喝点。‘走人’当然不是指送到宿舍去啊,前功尽弃,是为大忌。要找一个玩儿的地方,唱歌跳舞溜冰等等,最好找自己擅长的,比较能够显示丰姿的,她不会,你就教她。她会,你就装不会让她教你。喝了酒不要玩太久,让她看到你的丰姿后就到一旁聊天,整个过程都要忧郁啊!忧郁!头要这样,水平向上四十五度角看远方,表情要像深思,话让她说,你听。你想想,那地方多吵啊!然后你就故意含糊不清说句话,她当然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啊!他妈的你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然后她一般会说‘啊’?你就又重复含糊不清一遍,她再‘啊’,你就凑她耳朵边,用你由于喝了酒而变得滚烫的气流喷到她耳根,对着耳根说,‘我爱你啊’,声音要像这样,深沉一点,‘我爱你啊’!就势吻过去。说一遍,‘我爱你啊’听听”
目瞪口呆。
“然后她就会很害羞地低头啊,‘不要这样’,别管她,记得师傅的话,女人都是外表冷漠内心如火的,继续吻!”
一个苍老的声音响起:“给她喝的酒里面要加味精,据说效果相当于催|情药。”是加爵第二,我打颤。
锦江也醒来了,劈头一句:“进不去要拍屁股,片里面都这样!”
我忽然醒悟,他们这是在导演“迷Jian”过程,这是恋爱吗?但不这样行吗?矛盾!
当我还在激烈地矛盾时,接到了小素的电话:“七点半,老地方,你说的故事我还没听完呢!”哈哈,发明《一千零一夜》的故事讲法的那个人,绝对是高手!故事到高潮部分嘎然而止,“凡(故)事留一线,日后好相见”,不错不错!
看到小素干净的笑,心为之酥,神为之摇,幸福如一块纤巧的方糖投进我的心波,荡漾开去。我暗想,“老狗的方法也许是正解?”
“小素,明天晚上我会很忧郁,能不能一起吃个饭,然后找个地方玩,然后、、、”我说这话的时候在笑,大忌啊!
“想追我吗?”小素忍住笑。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狗日的大学生活(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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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送小素回宿舍的路上,藉着黑暗的掩护,她突然挽住我胳膊,说她冷。一切都那么突然,又那么自然,我只知道当时头“轰”地一声,被强烈的幸福感冲晕了,笨拙而别扭地将她送到宿舍楼下,然后犀牛望月一般怔怔地盯着二楼窗口,直到熄灯。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像三流言情小说的男主角一样演绎我的爱情故事,用粮票换了玫瑰,然后饿着肚子带着小素满长沙游荡。先是各大高校,一帮高中狐朋狗友在各大学都有根据地;然后是岳麓山、烈士公园、世界之窗等等胜地,去得最多的是烈士公园,因为不要门票,挥霍半年,我的银两已经不多。
小素说见第一面开始,她就在写日记,关于我们的故事,这让我很感动。她答应记完了一本,换第二本的时候会给我看,我期待着。可最后我也没能看到日记的内容,因为七十三天的爱情,不足以记满一本。
我对烈士公园门口一个缺腿的老乞丐印象尤其深刻,恋爱状态的我大善人一般突然乐善好施起来,每次进出,都要搜尽身上的零钱,当着小素放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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