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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整理完房间后环视了一下四周的摆设,有种清爽自在的感觉,今天终于下定决心把和他有关的东西全都装进纸箱收拾起来,至于什么时候要拿去丢我还没拿定主意,不过我想至少我完成了走出失恋的第一步。
下午的时候徐吟姿约我到新开幕的咖啡店里吃蛋糕,我一推开店门徐吟姿便开心地过来勾着我的手,她今天看起来特别漂亮,可能是她最近开始减肥和化妆的关係。
我坐下来时徐吟姿把菜单递给我,「这里的蛋糕、甜点种类很多,而且真的都很好吃,你一定要试看看他们的马卡龙。」她还滔滔不绝介绍了店内不同蛋糕的特色和口感,我想连店员应该都没有她的专业。
「我还是喝杯咖啡就好了,现在肚子还不会饿。」我点了一杯摩卡并把菜单挪到徐吟姿面前。
「这怎么可以,你不知道英国有研究指出,每天多吃些甜点可以抒发压力吗?」
「我只知道每天多吃甜点,站上磅秤时会很有压力。」
徐吟姿捂着嘴笑了出来,「噗,被你这么一说害我都不太敢点了。我不管,我点的蛋糕你都要帮我吃一半,算是帮我分担些罪恶感,你说好不好?」
「当然好囉,这阵子多亏了你帮我分担了那么多负面的情绪,我才慢慢开始走出低潮。」
徐吟姿伸出手捧着我的脸,「沁凌宝贝,只要能帮你走出低潮,我可以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那如果你会因此胖十公斤,你也愿意吗?」
徐吟姿握着我的手露出坚定的眼神,「如果你是为了发洩情绪,想约我吃蛋糕吃到撑死的话,我铁定义不容辞。」
看着徐吟姿故作正经的表情我不禁笑了出来,这真的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我指的是能让自己发自内心露出笑容。回想这一个月来我顶多只能挤出皮笑肉不笑的公关笑容,我想我已经开始慢慢找回原本的自己,那个可以开怀大笑的自己。
「对了,我已经跟小梅和莉莉约好了,这个週末大家一起吃个晚餐,然后再看看可以去哪里玩。」
「原来吃完饭还有其它的节目啊。」
「如果只是吃饭多无趣,难得我们几个室友又能聚在一起,当然要多留下一点欢乐的回忆,还是说你那天晚点还有其它的事?」
「倒也没有,如果还有其它的乐子也不错,不过你们想好要去哪里了吗?」
「这个我还没想到,你放心,一定不会让你失望的。」
随后我和徐吟姿天南地北间聊了很多,她分享了许多她最近的购物心得,对她来说买东西是宣洩心情最好的方式,她觉得能将自己喜欢的东西一一入手是人生一大幸福。她得意地让我看她刚买的战利品,那是个造型很特别且闪闪发亮的耳坠,她说在展示柜里第一眼看到它时,就立刻决定把它买了下来,她觉得这就是一见钟情。
徐吟姿指着我的包包说:「你这个胸针哪里买的,还挺好看的。」
我望着别在包包上的胸针几秒鐘,才想起那是刚交往时他送我的,有次在和他逛街的途中看上了这个胸针,我当时犹豫了很久,最后因为觉得价钱有点贵而没有买,没想到隔天他居然买来送给我,且微笑地对我说:「我的兴趣就是收集所有你喜欢的东西,我会把它当成此生的志业永续经营。」
后来我因为很少别胸针才把它别在我的包包上面,要不是徐吟姿今天提到这个胸针,否则我几乎忘了它的存在,抑或是我已经太习惯它的存在,反而没意识到是否要将它从我的生活中移除。
徐吟姿看我欲言又止便对我说:「是林学文送的吧。」
我点了点头。
「要想走得更远,首先要丢弃的就是那些沉重的包袱。」徐吟姿把手搭在我的手背上,「不过,很多事不宜操之过急,放心,我会陪着你的。」
徐吟姿的话让我内心感动不已,之后聊天的话题都围绕在一些较轻松的校园趣闻,我们就这样一直间聊到接近下午五点才离开。
回程的路上原本打算直接回住处,但突然想起自己很久没吃罗宋麵包了,看一下时间现在刚好是麵包刚出炉的时间。罗宋麵包算是我最喜欢吃的麵包之一,尤其是那间知名老店的罗宋麵包更是美味可口让我魂牵梦縈。不过当我走到店门口时便开始有点后悔,并不是因为店内挤满了人,而是我想起他以前只要和我吵架后都会来这买罗宋麵包哄我消气,我想这才是我很久没吃到罗宋麵包的原因。
我一走进店内远远就看到架上的罗宋麵包剩没几个,我三步併成两步快速向前走,当我挤到架前时只剩最后一块罗宋麵包,就在我正觉得幸运时麵包就被人夹走了。虽然对方很有礼貌地想把麵包让给我,不过我拒绝了,因为我最近常告诉自己:「不属于你的东西就不该强求。」
走出店外时我突然觉得很沮丧,去推本溯源,还是因为我太容易想起他了,也许徐吟姿说的没错,想走得更远,先得丢弃不必要的包袱。
我拔下胸针随手丢进身旁的垃圾桶里,不过向前走了几步后我又转身折了回来,因为我觉得我应该把关于他的东西统一集中,再找个黄道吉日一起丢掉,象徵着挥别过去,这样会比较有仪式感。
当我还在犹豫是否该把胸针从垃圾桶捡出来时,突然有个人走过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忙,而这个人很眼熟。我仔细打量了一下他的外表,他留着俐落有型的短发,在英气有神的双眼上有道浓黑的剑眉,整体来说颇有帅哥的气质,只是不知为何我却对他没有太多的好感。
我愣了一下才想起他就是刚夹走我最后一块罗宋麵包的人,难怪我打从心里对这个人有些敌意,不过很快我就发现事实并不是这样。当那个人说出:「你以前是不是念向阳国小?」时我吓了一跳,这才认出原来眼前这个人竟然是孙宇扬,他是害我生平第一次告白就失败的衰人,我想这才是让我对他有敌意的真正原因。
在小学的时候我心中一直有个白马王子,他的名字叫李友翔,他长得很帅、功课也很好,他那帅气迷人的气质深深吸引了我。我和他同班了两年,只要一有机会我就会刻意找他聊天,不过孙宇扬却常会来坏我的好事。他是李友翔最好的朋友,只要一到下课就会来找李友翔,这使得我和李友翔单独聊天的机会变得很少,而且当我们聚在一起聊天时他很会找机会糗我,这严重破坏了我在李友翔面前的形象,虽然说我本来就没什么形象可言。
我当时会有小白兔这个绰号也是拜孙宇扬所赐,因为小学时我很喜欢喝胡萝卜汁,几乎每天都要来上一瓶,有次他看我在喝胡萝卜汁时对我说:「我以为只有兔子会喜欢喝这个。」说完周围的同学皆发出大笑,而从那天起小白兔便成了我的绰号。
更气人的是有一次李友翔生日,我特别精心为李友翔做了一个巧克力蛋糕,在放学时打算偷偷拿给他,却在走廊被冒失的孙宇扬给撞倒,我们两个人很狼狈地双双跌坐在地上,悲惨的是孙宇扬竟然一屁股坐烂了我的蛋糕,让我的苦心付之一炬。放学时整路上他们班的同学都在问他是不是拉屎在裤子上,这对我的巧克力蛋糕来说简直是莫大的污辱。虽然隔天他买了一个看起来很精美的巧克力蛋糕送我,但这并不足以弥补我受创的心。
我永远忘不了李友翔收到我的告白信后对我说的话,「你的心意我收到了,但我觉得我们比较适合当朋友,我想还有更适合你的男生,比如说像是孙宇扬。」
从那天开始我就没再跟李友翔说过话,而孙宇扬来找我讲话时我也是爱理不理,因为当时我觉得他就是害我告白失败的元兇。
眼前的孙宇扬絮絮叨叨和我聊了好几句,我皆用很简短的回答来句点他,还回绝了他约我一起喝咖啡的邀约。我们挥手道别后我躲在对街转角观察了他一下,发现他从垃圾桶帮我捡出胸针并拿去清洗,顿时我的心里有种愧疚感,因为仔细回想,其实他小学时对我还不错,常会随手帮我提重物并讲些无聊的笑话给我听,而我却很可恶地把李友翔不喜欢我的原因全归究于他。
我果然是个坏心眼又难相处的人,难怪会被拋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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