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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部分(第1页)

“放心吧,我一定会给出让他们满意的价格的。”

阿皮乌斯见林天语似乎已经认准了,只好转身走了出去,不一会,他带着一个穿着百夫长盔甲的男子朝林天语走了过来。

“这就是我的那位要买马的朋友。”阿皮乌斯对那个百夫长说道。

那百夫长表情古怪的冲林天语点了点,他还是第一次见到长相这么奇怪的人,不过他并不多事,随口问道:“你想要买马?”

“没错,”林天语点了点头,“我想买两匹好马,不知道这些马是否出售呢?”

“这些马本来是打算留在军队里的,毕竟我们的士兵有时也需要用马匹来代步,传递军事命令,不过我们只需要四匹就够了,所以如果你能够出足够丰厚的价格的话,我倒是不介意让出两匹来给你,那么你能出多少钱呢?”

林天语笑了笑,“老实说,我身上一个铜币都没有。”

听到他的话那百夫长顿时露出了恼火的神色,“什么!你是在戏耍我么?如果是这样的话我会让你领教什么叫‘帝国铁拳’的!”

“不要这么生气嘛,虽然我身上没有金子,但却有比那更加珍贵的东西,一件充满了神奇力量的宝物。”

“宝物?什么宝物?”

“就是这个,”林天语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了一个打火机。

这是一枚制作的颇为考究的一次性打火机,五块钱一个买来的,比起那种一块钱一个的自然要耐用不少,外形上看起来也更加的漂亮美观,对于一个古代人来说,已经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了。

“这是什么?”那百夫长疑惑的问道。

“这个东西叫做‘普罗米修斯之匣’,当年普罗米修斯正是靠着这件宝物将天火从奥林匹斯山上偷运下来的。”

林天语一边说着一边轻轻的扳动了打火机的开关,立刻就有一簇火苗从里面冒了出来。

“瞧,这东西多么方便和神奇啊,你们在外行军打仗的时候肯定需要经常生火的,用火石什么的一点都不方便,万一遇到紧急情况打不着火可就糟糕了,但是有了这件宝物你就完全不需要担心这种事情了,而且就算除去拥有神奇的打火功能,这件宝物本身就是一件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啊,看上面这些雕饰多么的精美,只有最好的雕刻家才能雕刻出如此传神的雕饰呢。”

那百夫长将那‘普罗米修斯之匣’拿在手里把玩了一翻,眼中的贪婪神色越来越重,这种神奇的宝物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呢,忽然他脸上露出了沉思的神色,“可否问一句,你是从那得到的这件宝物呢?除了这一件之外还有其它的么?”

“这是我从一个古老遗迹的祭坛上得到,我们两个可是费了好大的心力才获得的呢,天下之间只有这么一件,如果不是实在缺钱我才不会把它拿出来变卖呢。”

那百夫长听了虽然还有些疑虑,不过还是点了点头:“好吧,我愿意用这两匹马来换取这件宝物,不过我有个条件,你不可以告诉其他任何人关于这件宝物的事情。”

林天语微微一笑,“那自然是没问题的。”

(1)金团:金团是一种游戏中对战利品的分配方式,掉落物品以拍卖金币或固定价格的方式买卖,最终出价高的人或者老板获取该物品,在活动结束后将总收入分配给团队打工或者团队所有人。

第二十六章 罗马

和大多数现代人一样,林天语的一生当中并没有太多骑马的机会和经验,除了以前去内蒙古旅游的时候骑了几次之外,他最多也就是骑过几次老家的驴子和拍照时的骆驼,因此当他面对一匹没有马镫的高大骏马的时候很是伤了一番脑筋。

不过最终他还是爬了上去,虽然还有些战战兢兢,不过在马儿小步前进的情况下至少没有从马上摔下来,这一点让他感觉很是自豪。

阿皮乌斯比他稍微好点,毕竟是生活在这个时代的人,骑马的经历稍微能多一些,不过也十分有限,为此两人不得不一路走走停停,好在道路还算平整,算不上多辛苦,林天语将两个帆布提包都放到了阿皮乌斯的马上,唯有装着武器的那个提包挂在自己的马上,两人顺着一条土路朝罗马行去,一路上倒也没遇到什么危险。

对于一个现代人来说,这种骑马旅行的经历在以前几乎是难以想象的,而古代罗马那富有田园色彩的美丽风光也让林天语大为欣喜,因此林天语始终是以一种饶有兴致的心情走过这段路程的。

这个时节的罗马已经到了收获的季节了,道路两旁可以看到不少正在收割农作物的平民和奴隶,他们都穿着简单破烂的衣物,有的干脆光着上身,只用一条亚麻布包住胯部,从他们的表情上就能看出两者的差别,奴隶的脸上大都是麻木的神情,而平民看起来则相对较为热情,洋溢着收获的喜悦。

有时也可以看到其它的行人,罗马的道路修建的比较平整,至少在没有下雨的情况下很适合通行,越是靠近罗马,道路上的行人也就越来越多,大都是步行,有钱的人家或许会驾着一辆马车,将收获的农作物拿到城里去售卖。

骑着高头大马的二人很有些鹤立鸡群的感觉,尤其是穿着怪异的林天语,他那身奇异的装扮和始终隐藏在帽兜下面的面孔很有些神秘的感觉,感受着周围不时传来的目光,林天语心中却没有太过紧张,提包里的汤姆森冲锋枪和别在腰间的两把柯尔特左轮手枪在这个时代绝对是无敌的存在,让他有了一种超然的感觉,给了他极大的安全感,让他在看着四周那些行人的时候,有了一种俯视的感觉。

这种感觉是十分奇妙的,它可以让一个人变得无比的自信,这种自信是很容易被人感觉到的,以至于阿皮乌斯对林天语这个人的来历越发的好奇起来。

当两人终于来到罗马城下的时候,林天语也不得不感叹这座城市的雄伟了。

那高大的城墙虽然不像后世的高楼大厦那么夸张的高度,但是其雄伟的气势和厚重的历史感却远不是后世那些用水泥和玻璃堆砌起来的现代建筑所能够比拟的。

林天语这会终于讲帽兜解了下来,这会他仰视着那高耸的城门,心中忍不住一阵激动,看着那些全副武装的罗马士兵,看着熙熙攘攘的行人,看着那古罗马风格的城门雕饰,仿佛置身于历史的画册之中。

阿皮乌斯误把他这种对见证历史的激动当成了对罗马城的惊讶,不无得意的说道:“看到了吧,这就是传说中的罗马城,它可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城市了,在这里有几十万的居民,比很多国家的国民数量还要多,它有最繁华的街市和最古老的遗迹,如果你在这城里住上一段时间你一定会喜欢上它的。”

阿皮乌斯那得意的嘴脸就好像这座城市是他建起来似的。

林天语从激动的心情中逐渐平复了下来,对阿皮乌斯的话却只是淡淡的笑了笑。

“走吧,我们先去你家安顿下来再说吧,你被绑架走了这么长的时间你的家人一定要急死了。”

“他们巴不得我死了才好呢。”

阿皮乌斯小声的嘟囔着,还是按照林天语的话带起路来,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两人下马步行,随着熙熙攘攘的人流走进罗马,这座城市的巨大显然出乎了林天语的意料,虽然比不上后世的大城市,但是因为缺乏有效的交通工具再加上没有交通规则和红绿灯,两人足足走了半个多小时才到达了阿皮乌斯位于城里的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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