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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2页)

第二章 1910年的大清朝

惊呼过后,李志高也冷静了下来,觉得既然已经如此,那不如就再相信戒指一下,相信过了二十四小时的冷冻期之后,可以再次穿越回去。

至于现在么,嗯,虽然周围看样子很像是一个陌生的荒郊野外,不过好歹能自由呼吸,走走跳跳也没啥重力不对的地方,天空虽然有些阴沉,但透过不算太厚的云层,能看到只有一个太阳,气温有点低,有点像初冬或者初春,好歹还能接受的了,不至于立刻冻死……总之,应该还在地球上,不像是在什么奇怪的异世界。

既然暂时看起来没什么大危险,加上他还在前面发现了一条简易的羊肠小道,于是李志高也就不继续呆着了,开始顺着那条小道不停的向前走,决定在时空之门重新开启之前,先探索一下这个未知的世界。

路有些难走,环境更是一点不认识,加上手机一点信号没有,gps根本没用,他完全处于迷路状态,所以说,他就是在乱走一气罢了。

这样走了大概一个半小时,就在李志高打算停下来歇歇的时候,他忽然发现前面走来一个人。

等那人走近后他仔细一看,发现是一个身高一米六出头,身材敦实,穿灰马褂,脑袋上戴着个大斗笠,后面拖着条大辫子,身上还挑着一个大担子的中年人,这担子两头挑着两个大木箱,上面还用繁体文的白色字体写着:“针头线脑,日用杂货。”

得,看这样子,很像是传说中旧社会那些走街串巷,行走在农村乡镇之中的卖货郎。

他能看到对方,对方也能看到他,发现李志高之后,那个卖货郎也愣了一下,似乎对李志高的穿着打扮感到很奇怪。

出于谨慎,他只是微微皱了皱眉,轻轻放满了脚步,右手下意识摸了摸腰间挂着的短刀,但看到李志高没有动作后,就继续加快脚步闷头前走,没有多做什么动作,至于打招呼之类的事情,根本没有。

这一来,李志高反倒又来劲了,就在双方要在小道上小心的交错而过的时候,他忽然主动笑着跟他打起了招呼。

李志高还记得,他那个二叔曾经反复跟他说,笑容是跟人打交道的润滑剂,以后行走社会,甭管认识不认识,熟悉不熟悉,你只要先来个笑脸相迎,总不会太差。

果然,看见李志高满脸笑容的跟自己打招呼之后,对方虽然还有些警惕戒备,但也总算停下了脚步,而听李志高说是迷路了,只是想要问个路之后,就更加放松了。

当然,也可能是他觉得李志高身无长物,那身并不厚的运动服里,也不像是藏着武器的样子,而李志高那一米八的个头虽然长得比他高很多,可细皮嫩肉,脚步虚浮,真打起来,那卖货郎觉得都不用腰上的解腕尖刀,只靠他那一身短打功夫,几个呼吸就能把这个打扮奇怪的家伙放倒。

不管怎么说,经过一份谨慎而友好的交流后,李志高总算是从这个货郎的嘴里知道了这个世界的一点事情。

原来,他穿越的地方还真是地球,只不过时间不对,是过去的大清朝,或者说,是平行时空里的大清朝。

具体说来,如今的大清朝,是宣统二年的三月初四,心里默默算一算,清朝的宣统二年,那应该就是1910年了,嘿,如果一切正常,再有一年武昌起义就要开始,大满清马上就要完蛋的时代啊。

至于地点,这里是太平府当涂县地界,顺着这条小路继续走,走大概半个来时辰,就能到官道上,之后,顺着官道向南走三个时辰,可以到当涂县城,如果要是想早点歇着,可以先向北走大概不到半个来时辰的路,就能到客栈里歇息了,然后在那里雇个马车,往哪儿走都方便。

对方说完这些后,就打算自顾自离开,李志高一看,立刻再次拦住了对方的去路。

开玩笑,对方说的好像挺明白,可李志高却完全听不明白,就算听明白了,他也不想自己一个人走。这可是荒郊野外,还是古代清朝的野外,就算没有野兽土匪等常见产物,一个人乱走也很容易迷路,万一出点意外……总之,有个本地熟人带着自己走,肯定比自己一个外来人自己走强。

对李志高的这个要求,对方一开始就表示拒绝,先说不顺路,然后说自己赶着回家去不方便,最后再次详细的解说了一遍怎么走,总之就是不想带他走。

对此,李志高倒是也理解,毕竟大清早的,在这个荒郊野岭遇到他这么个奇怪的陌生人,正常人都会有所戒备,对方能跟自己说那么多,已经是很不错了。

就这样,在李志高几次拦路,并且一脸悲催的说自己迷路了,自己走怕有危险,请他带自己走出去,到时候必有报答之类的话之后,那货郎子才叹了口气,说出了另外一番话:“这位后……不,先生,看您也是个善人,我也就实话实说了,不知你可愿听?”

“哦?大哥您请说。”李志高连忙拱手道,“只要能带我离开这,小子洗耳恭听。”

“岂敢岂敢。”那中年货郎子连忙点头哈腰拱手回礼,接着才道,“先生,虽然不知您为何一个人在这里迷路,但一看您就是个贵人,这是错不了的……另外,我之所以不带你走,除了我自己的确赶着回家外,也是因为您的这身打扮。”

“打扮?”李志高看了看自己的运动服,心想跟这个时代的人比起来的确有些怪异,“难道就因为穿的怪了点?”

“穿什么不打紧,关键是辫子。”那货郎子摇摇头,接着小心的左右看了看,这才压低声音道,“先生,最近朝廷大肆抓捕革命党,对于那些私自剃头的,更是有抓错,不放过,总要先抓起来审一审再说。您头上没辫子,遇到我还好,可如果就这样跟我出去的话,万一被那些巡丁警察看到,肯定要抓您回去领赏的。”

“哦……我明白了,这的确是个大问题。”李志高点点头,再次向那个货郎子拱了下手,“多谢您提醒。”

“哪里哪里。”那货郎子拱了下手,刚要继续挑起担子离开,不过很快他又停下来,重新从一个木箱子里掏出一条灰里泛着黑的假辫子以及一套带着不少补丁的灰布长袍,笑着对李志高道,“你看我这记性,可巧了,您看,我这刚好剩下一副假辫子,还有一套旧衣裳,您要的话,一个大洋全拿走,如何?”

“……”

第三章 这边的治安这么差么?

虽然那条假辫子跟旧棉衣一看就很脏,还带着股异味,衣服也是一样的让人反胃,但除非李志高乐意在这里呆二十四小时,或者就这样冒着被抓的危险出去,否则他还真就没的选择。

毕竟他这次是意外的穿过来,真正的身无长物,到现在为止还没遇到危险,就已经很不错了,遇到这个货郎子更是运气十足,如果随随便便就放手,下次可就未必有这么好的运气碰到这样的人了。

未知的世界总是危险的,一个人在这里也会变的孤独寂寞怕,此时有一个人陪着,总会安心很多,更何况还是熟悉本地情况的本地人。

最终,李志高还是买了假辫子戴在头上,又把那套旧棉袄棉裤穿在身上,再戴上一顶陈旧的瓜皮小帽,脸上抹点土灰,穿上一双棉鞋,不注意看的话,还真有点改头换面的感觉,很有点清朝人的形态,至少李志高自我感觉挺好。

当然,这一切不是白给的,代价就是李志高随身携带的,假称花旗国最新产品,名曰自来笔的一支塑料圆珠笔。

就是靠了这支圆珠笔,那个自称刘润生的货郎子才同意把假辫子以及旧衣服给他,还给了李志高五个大洋,外加同意带着李志高离开这里,去最近的客栈住下。

由此,李志高心里还暗自感叹,幸亏这笔是自己放在口袋里忘了拿出来,要不然,可就真的难熬了。

“您看我这打扮的还成么?”戴着假辫子,外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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