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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第1页)

在此之前,陈少华那不停闲的嘴,已经将王志强的背景给介绍得差不多了,原来,他是陈主任大儿媳妇的弟弟,也就是说,他的大姐给陈主任的大儿子做了妻子,他喊陈主任“干佬儿”,陈主任夫妇好像很喜欢他,那种自然而然流露出来的微笑和慈爱,是善于观察的女作家一眼就能看出来的。

那时候陈少华说王志强是人事科长,事实上,他是财务部副部长,我那时候对调工作比较热心,对于这个二十六岁的“人事科长”,尤其是他还有陈主任这样的一层关系……

我觉得我应该先引起他对我的注意,所以当他说“来,一家子,我们喝一杯”时,我马上站起来,微笑着,一饮而尽。

按规矩,王志强该和我手下的人喝了,但我非常出格地采取了主动,“来,一家子,让我回敬你一个……”我说得又豪爽又仗义,好像我是酒桌上的老手似的。

所有的人都停止吃喝,关注着我们。这第二杯白酒喝下去以后,我说:“我们换啤酒吧。”

用玻璃杯倒了啤酒,我们一连喝了三杯。两杯白酒,三杯啤酒,那一晚,我确实应该醉了。我发现喝酒这种事情真的跟心情有关系。我从来没有喝过这么多酒,但是那一晚我除了睑有些发烧,心跳过速以外,一切都很正常。

结束酒席,天已经很黑了,王志强跟我们一起回市内,他还是骑他的偏三轮,我坐在小车里,说不醉,却仍旧有些昏昏沉沉,浑身无力。

靠在椅背上,陈少华还在嘀嘀呱呱地说着什么,我没心听,也不知自己在想什么,只是上桥时,我曾经想过一下王志强,不知他喝了那么多酒,骑摩托车会不会有事……

那时候我以为什么样的男人都不会再走进我的心,什么样的男人都不能够再打动我。

三月十九日,我与王志强相识,四月八日我就离开了他,离开文化馆,离开鄂西北,到了远远的远远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离开文化馆我是没有请假没有办任何手续偷偷地“无组织无纪律”地走的,外面的世界很精彩,外面的世界很无奈,我不管是精彩还是无奈,只要有机会,我就一定要出去了。我跟着我的同龄表姐,她是为了去打工,去赚钱,而我,却为很多。

外面的世界果然精彩,而且还有更精彩的爱情故事在等着我编写,三千里的爱情,现实吗?况且,他已经有了妻子儿女……在爱情还没开始的时候,我匆匆回来。那时候我才二十二岁,在这件事情上,却表现得十分冷静。为了回避那份真实的爱情,为了忘掉那个叫卜一的本不属于我的男人,我又回来,而且回来后,就直扑王志强的胸怀,因为王志强对我太在乎了,他的每一封长信,每一个长途电话,他见到我时的那份害羞与狂喜,他爱我,他是真的爱我。找一个你爱的男人不如找一个爱你的男人,我即冷静又盲目。三月认识,四月分手,六月重逢,七月,我就和王志强拿了结婚证。

但是一纸结婚证,控不了我的心。我心想着南方,我怀念那地方,我办了留职停薪手续,并答应父母,答应王志强,在九五年的元月十八日,回来与他举行结婚仪式。

七月去广西,九月回来,十月又去,到了十一二月,却怎么也不想再回来。

如果我那时候坚持着不回来,不知道会有什么结果。用杨老师的话说:“你那时候不回来,到现在,绝对是功成名就,钱也有了,名也有了,长篇小说早就是一部接一部了。”

长篇小说能否一部接一部,这我不知道,名会不会有,这我也不知道,但我绝对会有钱,这是肯定的,毫无疑问的。

从十二月开始,父母一天一个电话,王志强一天一封信,一起的老乡们都劝我回来,有人甚至把结婚的礼钱都送给我了。卜一更是毫不客气,他出差到湛江的时候,就把我塞进他的车里面,在湛江办完事,他又押犯人似的,陪我一起飞广州,在广州,又陪我到白马市场选购结婚的礼物,然后,陪我到白云机场,陪我进候机厅,又板着脸,让我自己去换登机牌,买保险,托运行李,快到点了,他看着我进检验门,我一步一回头,一步一回头,那时候,离愁别绪被一个人坐飞机的感觉给冲淡了,我回头只是为了观察他的表情,他是个活泼快乐能干又幽默的男人,但是那一天他却一直很严肃,板着脸,只到最后,我要拐弯时,他才无言地扬起手,冲我轻轻挥了挥。我无忧无愁的冲他傻笑一下,再回头时,就看不见他了。

离愁别绪还没有泛起,就又被行李检查给压了下去。我随身携带的小行李中,有一根准备送给王志强的BP机链子,不知那东西是什么玩意地做的,反正不是纯银的。我的行李老是叫,老是叫,连检验人员都觉得奇怪,有几个好事的旅客都围在那里观看,我开始还觉得好玩,后来就紧张了,把平常吃饭用的不锈钢饭碗和勺子拿出来,再检验,不行,还是叫,把放在钱包里面的金戒指金耳环拿出来,也还是不行,反正是检查了好多遍,始终都不能通过,最后,我把行李全部倒出来,缩在提包一角的BP机链子也软耸耸地滚出来,再检验,好了,原来是这根链子在作怪。

链子上的纯银标签还在,漂亮的女检验员拿起来看了看,微笑着说:“你这不是纯银的吧?”

“嗯,买上当了。”

我在收拾行李的时候就想到了,我与王志强的爱情,就像这根BP机链子一样,因为缺少慧眼,它可能会浪费我们的许多东西,比如说青春,比如说热情。

我在买这根链子的时候,确实是精心挑选过的。

但它只带给我麻烦,并没有带给我美好的情感。

像所有快要结婚的人们那样,王志强在我回来之后,就积极地热情洋溢地和我商量着,置办结婚用具。我有钱,但什么都不想买。我不想结婚,不想结婚,在我快要举行婚礼仪式的那一段时间里,我一天强似一天地不想结婚。我对王志强无缘无故地发脾气,他拿到我这里的东西我想摔就摔,想扔就扔,我不愿跟他睡在一个床上,从每天都要冲凉的南方回到这天寒地冻的鄂西北,回到这个在冬天即使再讲究再有钱的人也不可能天天洗澡的地方,我觉得王志强浑身上下都臭烘烘的,脏兮兮的,我很烦,无缘无故,横看坚看他都不顺眼。

我在最不愿意结婚的时候,结了婚。

我法律观念淡泊,要不,我就不会和他拿结婚证。在我的观念里,拿结婚证不要紧,那只是一张纸,要紧的是举行仪式,仪式一举行,亲朋好友认识你的人,都知道你结了婚……在我们这个小地方,举行结婚仪式,这才是真正的结婚。

我记得我那时曾歇斯底里地叫:“我不跟你结婚!我不跟你结婚!你走吧!你住在我这里算什么?”

王志强那时的脾气真的好极了,无论我怎样疯狂,无论我怎样侮辱他,折磨他,冷落他,他都一声不吭,默默无言,该怎么做,他还是照样地去做。

婚礼一天天地逼近了,我像一只困兽,终于到了精疲力尽的时候了,再加上父母的循循善诱谆谆教导要死要活,我终于屈服,麻木不仁地跟着他们去买东西。

一切都是麻木不仁的,直到按照农村的规矩,他把我从小镇上的父母家里,接到城关他的父母家里,一切都是传统的,古朴又世俗的,红包、红衣服、红喜字、陈少华、余仕华、柳勇,他们三个都兴高采烈的自称是“红爷”,拼命地喝酒,闹酒,王志强的公司里来了一百多人,用大客车跑了两趟。在王志强这边,一切都是风光的,体面的,我也不能再寒着脸。只有皮笑肉不笑,吃饭、斟酒,给小孩子们红包,接受他的朋友们真善热情的祝福……

生米做成熟饭,认命吧。

在我父母的眼里,王志强十全十美,在世俗所有人的眼里,我嫁给王志强,这样的婚姻,这样的家庭,也应该是十全十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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