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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部分(第2页)

吉诺听到那女孩跟她说,其实在跳马助跑的时候,能听到呼啸的风声,很大很大,涨满了整个耳朵,让你再也听不到别的声音,于是不会有那些总也放不下的烦忧,你只是跑,像是穿过风去了别的世界一样的疾跑着,然后在腾空的一刻,你就会以为你飞起来了,就好比一只翅膀结结实实的鸟儿那样,离开了地面,你就会感慨,终于离开了,终于自由了,那一瞬间的感觉,是一种完完全全的解脱,很轻很轻,像是一支洁白的羽毛。美妙极了。

真的吗?比什么都美吗?比跟最爱的人在一块儿还美吗?吉诺闪着亮晶晶的眼睛问。

真的,比跟最心爱的人在一块儿还要美。飞起来的那一刻,忘记了所有的事,所有的人,就只是想着飞起来了。女孩说。然后女孩笑眯眯地望着吉诺,伸出手摸了摸她的小脸,把小嘴巴附在吉诺的耳朵边,轻声对她说:

现在这架跳马归你了,你也试一试吧?

男人再次走到这间教室门口,他身体摇摇晃晃,周围一片寂静只有他粗重的喘息声。他一脚踩进来就看到,吉诺正在距离那跳马七八米的地方,她忽然向着那架跳马跑过去,然后在跳马的前面稍稍停顿,腾空一跃。

男人在门边的位置,只能看到吉诺的背面,可是确实有什么理由让他相信着,那冲上天空的一瞬,她是微笑的。

二进制…0

二进制法则:

0满进位得1 ,1满进位得0。这样循环往复。

四月的时候我回到B城市,来到了湖山路。在回到B城之前的那段日子里,我在用一根木桠杈一样的笔写我的小说,在一座潮湿的森林里。我谁都不见,只有睡眠不断来袭,离间了

我和我的小说之间的关系。每次睡眠都会走进蜿蜒的蟒状的梦魇里。我在螺旋状的梦境中跌落,然后我就跌落在湖山路。没错;B城的宽阔的湖山路。大型的车疾驰而过,我站在路边不知道我是来看什么的。

这样的梦本也算不上异常糟糕的噩梦,可是我醒来的时候总是忘记了原定的小说结尾。我只好重新温习我的小说,然后决定结尾,可是这个过程里我再次被台风一样卷来的梦境击倒了,然后在另外一个恍恍醒来的晨发现我又丢失了小说结尾。

这个循环往复的过程无疑使我对湖山路发生了巨大的兴趣。这是一条从前我并不熟悉的大路。当我现在开始发现它有着某种特殊含义的时候,却怎么也想不起它是如何铺陈的。于是我决定回到B城市,我想我能在这里结束我的小说。

湖山路和我想象得不同,它几乎没有行人,只是车。飞快的车,我能感到司机在这条路上行驶的时候格外活跃的神经。

刚来到这条陌生的路,面对飞驰的车,我显得有点不知所措。所以尽管我很小心,还是在过马路的时候被一辆从西面开过来的大车撞了一下。我摔倒在马路边。

很久很久,我才缓缓醒过来,爬起来。然后我刚好看见三戈站在路口穿街而过。他穿了一条紧绷绷的翻边牛仔裤,把红灰色方块格子的半长裙子套在外面。头发是烫卷了的,手里的烟冒着火苗。在这个重度污染的北方城市,清晨的雾使我咳嗽起来。这能不能作为一篇小说的尾声我一直在犹豫。不过我猜测这也许就是命定的结尾,因为我一来到湖山路就再次看见了三戈。他失踪已久。

这样的相遇是不是有些单薄呢,我想着,是不是应该多写下几句呢。比如,我跑了过去,嘴唇翕合,冒出纯洁的白色气体,谈及了我们从前的一些。嗯,我们做过些什么呢,坐着?躺着?此时我们站在马路当中央,就是交警白天站的位置,面对着面,吞云,吐着雾,刷刷地掉下悼念的眼泪。

也或者,我还带着生为小女孩无法散去的傲慢之气,我站在街的角上邪恶地看着这出众的情人。他的裙子成功地模仿了我从前的那只,我幸灾乐祸地觉得他没有圆翘的屁股把裙子撑起来。他经过一个清晨扫大街的老婆婆,那是个严整的肃穆的婆婆,她眼睛死死地盯着这男孩看,她详细地看了他的伞形裙子和火烧云一样的头发。然后在他要走过去的时候,她终于抬起她巨大的扫把向他打过去。

湖山路的路口是十字的,我继续向北走,故人南去。

二进制…1

我在遇到三戈之后,继续北行。湖山路是这座城市最宽的一条马路。树也齐刷刷地格外挺拔。在北风呼啸的清晨,所有飞驰而过的车在我身边经过都像给了我一个响亮的耳光。我沿着铺了绛红色瓷砖的人行道艰难前行。有关目的地的问题现在只好搁浅了。

其实我一直都在慢慢地询问自己,是不是要停下来。北面有什么我忘记了,对北方的渴望渐渐被那颗恋着故人的心捣碎了。我以60度倾角前行的身躯绝对不像一个少女了。

我终于停下来。我是一个佯装的行者。其实我没有带水壶,帐篷,手电筒,卫生巾以及电话号码簿。我只有一本小说。我一直都背着它写它,我必须尽快结束它,我答应过它,这个期限是四月之前。它不喜长风,四月之后的夜晚总是太过抒情,我的小说将会被糟蹋成一篇紊乱的散文或者成为一篇血泣的情书也未可知。我决定现在就坐下来写,我的小说本子是明亮的星空色,滑稽的气球簇拥的背景,中间贴着一只卡通猫甜蜜的脑袋。十五岁的时候我曾和三戈打架,三戈怒不可遏地把我的本子摔在地上,我的猫从此丢失了它彩霞一样绚丽的头颅。现在你能看到的只是剩下的那个猫的一只脖子,以及脖子上绑着的一朵杏色大蝴蝶结。没错,我的猫脖子本子陪伴了我多于5年的时光,它里面的纸曾用来和三戈传纸条,本子中间也夹过三戈写来的潦草情书,后来被我用来写小说。

这小说将以这个北方的晨日结束。两个交错的人,没有厮打,没有拥抱,大家都穿得是舒服的鞋子,轻巧地走过彼此。然后是过年了,大家都睡过了头,忘记了好些事情。

可是在我坐下来写的时候,小蔻突然出现了。小蔻坐在一辆崭新的黑色轿车上,从我旁边经过。

对于小蔻的记忆,都和颜色,指甲有关。小蔻坐在我中学班级的最前面,她最喜欢在上课的时候使用指甲油。她会随着不同的情形改换指甲的颜色,比如,化学课的时候她喜欢用一种和硫酸铜一个颜色的,而解剖鸽子的生物课上她把指甲涂成鲜血淋漓的大红,有一次我在钢琴课的课外小组见到她,她的指甲是黑白相间的。不过据说小蔻后来死于车祸。也据说我的同学们送去了五颜六色的菊花,出殡的时候放在一起像个大花车。当时我不在B城市,我在遥远的地方想着,死去的时候小蔻指甲应当是什么颜色呢。

我和小蔻一直都不算很熟,但是我向来都对这个有色彩癖的女孩子抱有极大的好感。所以在小蔻从车里把头伸出来叫我时,我非常感动这女孩没有死。于是我就热情地回应了她。于是她也热情地停下车,走出来。于是我把我的小说重新装进背包里,站起来迎接她。

她说:“我今天结婚。”

我说:“不可能,你比我还小,不到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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