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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第1页)

样的,让他弟弟一会给他端水盆,一会又给他递毛巾,还学着老江湖发表了一通滑稽的感言,把我们乐的都快笑晕了,真不知道他这些东西是从哪里学来的。

不过我个人倒觉得这妙手空空其实也不坏,所谓凡事都有双面,只要不用到歪途上就是了,再说了,百姓不是都挺喜欢那种侠盗么?茶楼里的说书先生的故事也经常会提到这一类的人物。我记得武侠小说里这一类的人物有时候还挺关键的呢,决定了,以后就把小癞作为一个重点培养对象,包不准将来需要他去“偷”点什么,呵呵…………

将棋盘正式送给丁伯,云南烟丝也已经落入了李伯的旱烟袋里,再开封了那坛女儿红,我的第一支名义上的“私人护卫队”就有着落了。

不过,只有十一人还远远不够,我必须物色更多优秀的苗子,大哥经常出差在外,可以帮我留意,还有远游的五哥,也可以寄个信给他。好在这时代的人口普查并不严格,尤其是高官大户人家,即便是买几个下人也往往只是差人往官府里一报了事,我家收留孤儿更是从不需向官府交代的,因此这些事情倒都是好办的很。

接下来的日子里,大哥和五哥陆续派人带回了十来个孩子,其资质和身世都是经过仔细挑选的,如同家里专门收养的小孩一般,一律全是无身后负担的孤儿,而且年龄基本上都在十岁以下,同时还附了一本名册,将每个小孩的来历都说的清清楚楚。

我不由地暗暗佩服哥哥们的细心,换了我,我肯定不会查的那么仔细,便是现在开心坊里的这些孩子,我还是有许多都是不知根底的,毕竟原来收留的目的很单纯,哪里想的到这么多。

有一日,我正在琴房中练习,管家又领了两个孩子来见我,说是五哥令人带回来的,同时还交给我一封五哥的亲笔书信。我欢喜地接过照例是厚厚的信封,急忙地拆开来看,这两年来,五哥虽然没有回过家,但是书信却是从来都不断的,因此我也大约知道他在外头的情况。

信中一开始就介绍了这两个孩子的身世和出处,没什么好特别注意的。可看到后来,我却几乎跳了起来,只因信中出现了一个人的名字:熊猫儿!

这个名字如同流星般划过长空,我几乎立时跳了起来,五哥竟把熊猫儿给带回来了?我两眼发光地冲上前,直盯着其中一个长的比较壮实的男孩子,问到:“你就是熊猫儿?”

那个男孩子被我吓了一跳,往后退了退,摇头道:“不是。”

“不是?”我微微皱了皱眉,看向另一个明显瘦小的孩子,怎么熊猫儿小时候长的是这样子的呀?不过瘦就守点吧,这不还小么?以后长大了就是个雄赳赳的男子汉了。

我赶紧又换上笑脸,改凑到他前面,喜滋滋地问:“那你是熊猫儿了?”

谁想到那个瘦小的孩子也往后退了一步,也摇头道:“不是,我叫姜风。”

姜风?你也不是熊猫儿?我呃住了,低头再看手中的信,顿时一阵失望。原来五哥只是说他在洛阳新近结识了一个名字叫作“熊猫儿”的小男孩,无论是说话还是行事,都极其有趣。

五哥遇见他时,他正在一个酒馆中和四个大汉打赌喝酒,输的非但要拿出十两银子,而且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裤子。结果十坛酒下去,熊猫儿没倒,那四个大汉却倒下了。那熊猫儿哈哈大笑着将他们四人的裤子脱下,又从他们身上各摸出了十两银子,拿着剩下的半坛酒摇摇晃晃地走了。

五哥在一旁瞧的有趣,立刻便决定要交这个朋友。他本想即刻上前打招呼,却注意到边上围观的人群中有几个似乎不怀好意,便改而暗中跟着熊猫儿。却见熊猫儿在城里兜了一圈,居然将三十两银子都给了穷苦之人,自己只留了十两。

待那几个不怀好意的人准备打劫熊猫儿之时,五哥出现了,于是他们两人就顺理成章的成了好朋友,五哥甚至也学他将那几人的裤子也脱了个精光。

五哥的文采向来极好,这段故事本身又是极其有趣,一封信还未看完,我已笑得几乎软在地上打滚了。熊猫儿的无赖我早已在书中领教过了,只是没想到他这么小就这么有趣,真不愧是我最喜欢的猫儿,还有五哥,他居然也去脱人家的裤子,那样的情景,光是想想都能把人从梦里乐得醒过来。

我抹着眼泪,揉着肚子站了起来,强忍着笑意,吩咐管家将那两个早已在一旁瞧的目瞪口呆的男孩子先带下去休息。又将信认真地从头看了一遍,刚才的失望早已跑到九霄云外去了,只觉得心中充满了欢愉。

猫儿,熊猫儿,这便是可敬又可爱的熊猫儿么?没想到我们还没见面,你就先和我五哥认识了,还成了好朋友。

可惜你不肯到杭州来,否则我们不是可以打小就认识了么?不过,无论如何,熊猫儿总算出现了不是?而且还是如此有趣的方式出场,呵呵,他既然和五哥成了朋友,又确定了人在洛阳,以后要找他自然就不是很难的事了。

回想起原著中那个浓眉大眼喜欢在大冷天敞开胸膛的好男儿,我不禁又勾起了一丝微笑,真希望能早日见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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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喜欢这个故事,就把你手里的票票都砸过来吧!多多益善,绝不轻易满足…………呵呵…………是不是有点贪心了?

第二十九章 教训

熊猫儿的消息着实令我开心了许久,五哥的那封书信被我翻来覆去地看了好几遍,每次看到精彩处,都还是忍不住要乐上半天。我本想让五哥多带些熊猫儿的消息回来,顺便帮我查查看那洛阳城中是否还有一户姓王的人家?是否还有个叫王怜花的小男孩?

我记得原著里这熊猫儿和王怜花却是早就相识的,只可惜传信的人说五哥不久就离开了洛阳北上了。不过,仔细想想,现在衡山那一战还未发生,那云梦仙子和快活王柴玉关夫妻俩人尚未反目,此刻她们母子想必还未曾隐居到洛阳城里,我纵使派人去查,只怕也会一无所获,更何况我手上还没有可用之人,即便要做什么事也得等上一两年再说了。

春去夏来,很快就到了盛夏七月,

这三四个月中,我除了日常的练功学习,其它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忙着和丁伯李伯他们讨论新人的具体培养计划,按照我的要求说,就是要培养出一支绝对与众不同的队伍来。

这个“众”自然就是指家里那些专门训练出来保护我们的孤儿,虽然我知道这种将孤儿自小买来或收留下来,培训成忠实奴仆的行为在这个时代极是常见,尤其是家底深厚的大户人家,一向都很重视这方面的人才培养,罗长风他们就是其中出来的佼佼者。

可是我不想也这样做,在于我看来,其实人与人之间本来就不应该有这么分明的阶级观念。他们是孤儿,但他们同时也是和我们一样有血有肉的人,也同样拥有七情六欲,同样能感知痛苦和欢乐,我们实在不应该利用他们来纯粹为自己的利益服务,更不该强行地压制他们的喜好,将他们训练成只会服从的机器人。

因此,我一开始就明确地告诉丁伯和李伯,我要的是一支有感情的队伍,而不是一群没有自己个性的奴隶。当丁伯和李伯听了我这番话时,用一种我从未见过的眼神看了我半天,终于慎重地点了点头。

等我将大概的事情都安排地差不多了,这才想起已经有好一阵子没上街逛逛去了。

听府里那帮小鬼说,最近街上来了个新捏面人,不仅捏的一手栩栩如生的动物,还能在短短的时间里捏出买主的相貌,据说真的十分相象动人,甚是好玩,让我听了心动,于是便挑了一个凉爽的清晨,换了一套薄裙兴冲冲地跑向府外。

转入长街,只见前前后后行人依然来往如云,现在才是卯时,正是采购一日所需最好的时候,等到了午饭时分,三伏天的骄阳不仅白花花地刺人眼睛,还将大街烤的象火炉一般时,这大街上只怕就剩下那些在高温里打盹的小贩了。

走了一段路,就见到前面有处墙角围了许多小孩,想必就是那个捏面人摊了。

我兴致勃勃地挤了进去,那捏面人果然有一手,半刻中不到就已经捏好了一个穿着红肚兜梳着朝天辫的小男孩,正金鸡独立地站在竹签之上,小小的脸蛋上满是调皮之色,活脱脱就是旁边一个小男孩的缩小版,果然有趣地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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