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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她选择加入读书社团,知道了这个好像有分身的人叫陈孚,他参加了三个社团,每一个都玩得风生水起。
宋舟并不会玩,也没有时间玩,他们之间的交集仅止于陈孚组织的每周一次读书分享会以及一些必要的社团活动。
读书社团的迎新聚餐陈孚也在,那是宋舟第一次参加大学集体活动。
饭吃到尾声,酒也喝了一些,气氛正酣的时候,大家不知怎地突然开始起哄让陈孚唱歌。
陈孚倒也不推拒,拿起饭店的扫把,拽着周良,当即决定合唱一首《奔跑》。
当时饭店快要打烊,大厅里只剩他们一桌年轻学生。陈孚和周良便以扫把当吉他站在大厅中央,还未开口范儿先起了个十足。
大家纷纷鼓掌喝彩,有人找老板关了大厅一半的灯,把手机电筒打开照在两人身上。
所有的光都投在他们身上,陈孚微低着头,等待大家安静下来,手做弹吉他的姿势,开口唱道:「速度七十迈心情是自由自在希望终点是爱琴海全力奔跑梦在彼岸……」
声音清亮低缓,像一泓凉爽的泉水,穿过昏暗纷扰,流进宋舟的心里。
掌声和喝彩声随即响起,唱到高潮部分,他们跳起来「扫弦」,冲进围观人群里,放开嗓子嘶吼:「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追逐雷和闪电的力量把浩瀚的海洋装进我胸膛即使再小的帆也能远航……」
宋舟在那一瞬间感受到了什么叫身心酥麻,仿佛盛夏午后一场酣畅淋漓的雨,将她从头到脚浇了个通透。
她举着手机,一瞬不瞬盯着眼前的陈孚,如果当时有人注意她,一定会被她眼里的贪婪般的渴望吓到。
没有聚光灯没有伴奏也没有舞台,但陈孚丝毫不在意,每一个动作,每一下嘶吼,他都全情投入,仿佛自己就是站在舞台中央受万众瞩目的巨星。
唱到尽兴处,他突然朝她冲过来,举起扫把高呼,胸前衬衣的纽扣不知何时多解开了一枚,宋舟一眼看见V形敞口下的白皙肌肤,心口怦然大跳,脸倏地就红透了。
那天晚上他们一路唱着歌聊着天走回宿舍,天上的星星密密麻麻,挤得仿佛要掉下来,夜风清凉,初秋阳光晒了一天的草木发出好闻的气息,那是她第一次知道,原来青春可以这样美好。
宋舟做梦也想不到有生之年还能再次亲耳听见陈孚唱歌,而且还是唱的这首《奔跑》。
汽车载着他们在黑暗中破空前行,回忆交织着现实在其间穿梭,好似一个瑰丽的梦。
「你听过这首歌吗?」
一首歌唱完,陈孚想起许多大学时代的往事,心里生出些感慨,那个时候的宋舟就很爱脸红。
「听过。」听你唱过。
「我唱得还行?」
「很好听。」宋舟温柔地笑,发自内心赞赏。
陈孚嘴角轻勾,狡黠一笑:「暴露年纪了。」
宋舟轻轻瞪他一眼,转头不语,心里却像冰糖化水,丝丝甜,只是这甜很快就抿出了苦涩,罪恶感像水底的浊泥被搅起,甜蜜不再,腥涩弥漫。
孙若樱要是知道她有这么多暗戳戳的心思,大概会很心塞。
她强迫自己沉下心来,打开笔记本继续做南疆的日程。
十五天已经过完一天,还有十四天,等他离开,他们各自的生活和命运会回归原本的轨道,她将不必再为这偷来的一点甜蜜心怀愧疚。
手机震动打破车厢的平静,循声望去,手机已经到了陈孚手里。
他一眼看路一眼看手机,应该是电话,但他直接熄了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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